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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裡找到的「結」是:我們很懂得二加三等於五,如果從相等的東西里去掉相等的東西,剩下的東西也相等,我們和你一樣,相信這些真理以及上千個別的真理;可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同樣地用你的觀念的辦法,或者甚至用我們的觀念的辦法,去相信人的靈魂是和肉體在實際上有分別的,以及上帝存在呢?你也許會說,如果我們不和你一起沉思,你就不能把這個真理給我們放在精神裡;可是,我們必須回答你說,我們曾經用差不多和天使一樣的精神貫注把你的那些沉思讀過七遍以上,可是我們並沒有被說服。不過,我們又不能相信你也許會說我們太笨了,笨得象獸類一樣,決不適合于研究形而上學的東西,雖然我們從事于這些東西已經三十年了,而不願承認你從上帝的觀念裡和精神的觀念裡得出的理由,它的份量並不那麼重,也沒有那麼大的權威足以使那些學識豐富的人(他們企圖盡其所能把他們的精神超出物質)能夠不得不完全認輸。
相反,假如你肯于費心用同樣的精神貫注把你的那些沉思重新讀一遍,並且(如果這些沉思是由一個敵對的人提出來的話)肯于費心把這些沉思用同樣的辦法檢查一遍,我們認為你會和我們承認同樣的東西。最後,既然你不認識肉體的能力和運動能夠達到什麼地方,因為你自己承認沒有人能知道(除非是由於上帝的特別啟示)上帝都是給一個主體裡放進了或能放進什麼,那麼你從哪裡能夠知道上帝沒有把這種能力和特性如思維、懷疑等等放進什麼物體裡呢?
先生,以上這些就是我們的論據,或者,如果你願意的話,就是我們的成見,對這些成見,如果你能給予必要的藥劑來輓救的話,使我們得以頓開茅塞,從你的學說的種子裡獲得豐碩的果實,則我們將不勝感激之至。願上帝助佑你順遂到底!我們祈求上帝對你的虔誠給以這種報償,你的虔誠除了使你為上帝的光榮而獻出你的一切外,不容許從事于任何事業。
第一哲學沉思集著者對許多神學家、哲學家和幾何學家作的第六組反駁的答辯
一、誰要是不首先知道思維的性質和存在的性質是什麼,誰就不能肯定他是否在思維,是否存在,這是千真萬確的。不是由於這一點而需要一個深思熟慮的或由論證得到的知識,更不是需要對這個知識的知識,使他由之而認識他知道,知道他知道,以至無窮,因為對任何事物決不可能有這樣的知識;而是,只要他用這種內部的、永遠在獲得的認識之先的認識,並且這種認識對一切人來說在有關思維和存在性的問題上是如此地自然,以致,雖然也許因為由於一些什麼成見矇蔽了眼睛,不注意說話的真正意義而注意說話的聲音,我們能夠假裝我們沒有它,然而事實上我們卻不可能沒有它。因此,這樣一來,當什麼人發現他在思維,因此顯然隨之而來的就是他存在,雖然他也許以前從來沒有費心知道過什麼是思維和什麼是存在,但是不能因此他就不足夠認識思維和存在以便因此得到完全滿足。
二、那個一方面知道他在思維,一方面又認識被運動所推動是什麼意思的人,能夠相信他弄錯了,而事實上他並沒有思維,而僅僅是被推動,這也是絶對不可能的。因為,有一個與思維的觀唸完全不同的物體性的運動的觀念或概念,就應該有必要領會這一個與那一個不一樣,雖然,為了太習慣于把幾個不同的特性歸之於同一的主體,而在這些特性之間沒有任何關係,有可能是這樣的,即他懷疑或者肯定思維和被推動在他身上是一回事。然而,必須注意,我們有其不同觀念的一些東西,可以用兩種方式把它們視為一個東西,即:或者在性質的統一性和同一性上,或者僅僅在組成的統一性上。這樣,比如,不錯,形狀的觀念和運動的觀念並不是同一的觀念;我用以理解的行動和我用以願意的行動不是用一個觀念來領會的;肉和骨頭有着不同的觀念;思維的觀念和廣延的觀唸完全不同。雖然如此,我們領會得非常清楚:
同一的實體,既合適于形狀,也能夠運動;因而形和動在性質的統一性上是一個東西,就象願意和理解在性質的統一性是一個東西一樣。但是我們在骨頭的形式下所考慮的實體和我們在肉的形式下所考慮的實體可不是這樣,這就使我們不能把它們視為在性質的統一性上是一個東西,而只能視為在組成的統一性上是一個東西,因為同一的動物有肉又有骨頭。
現在的問題是要知道我們領會有思維的東西和有廣延的東西是否在性質的統一性上是同一的東西;因此我們看到在思維與廣延之間有着和我們在運動和形狀之間、理智的行動和意志的行動之間看到的同樣的關係;或者勿寧說,是否它們不是在組成的統一性上被叫做一個的而言,因為它們兩個都在一個人裡,就象骨頭和肉之在同一的動物身上一樣。而對於我來說這就是我的感覺,因為我在一個有廣延的東西和一個有思維的東西之間所看到的分別或不同,我認為並不比在骨頭和肉之間的分別或不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