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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在一個無限的上帝的觀念裡所具有的客觀實在性比在一個有限的事物的觀念裡所具有的客觀實在性多。可是,首先,既然人類精神領會不了無限,那麼它也既不能具有、也不能想得出一個表象着無限的東西。從而,誰要說一個無限的東西,誰就是給一個他所不懂得的東西加上一個連他自己也不理解的名稱。還有,既然這個東西擴大到超出了他的全部理解能力,那麼歸之於這種擴大的無限或者這個否定詞①,對於其智慧永遠被限制在某些框子之內的人來說,是不能理解的。再說,我們習慣于加到上帝身上的所有這些高尚的完滿性似乎都是從我們平常用來稱讚我們自己的一些東西里抽出來的,比如時間的延續、能力、知識、善、幸福等等,我們把這些都儘可能地加以擴大之後,說上帝是永恆的、全能的、全知的、至善的、全福的,等等。
①即「有限」一詞的否定。
這樣一來,不錯,上帝的觀念就表象了所有這些東西,不過,既然這個上帝的觀念是按照我前面所描述的樣子從各種有限的東西的觀念組成然後加以擴大的,那麼它就不能比各種有限的東西總和起來有着更多的客觀實在性。因為,誰說永恆,誰也並不能在他的思維裡領會這個無始無終的時間全部過程;誰說全能,誰也並不能理解可能的全部紛歧複雜的結果;至于別的屬性也一樣。最後,有誰可以說是具有一個上帝的整個的、完滿的,也就是說,如實地表象了上帝的觀念呢?假如上帝就象我們所領會的那個樣子,假如上帝只有象我們看到在我們心裡的那麼一點點完滿性(儘管我們領會這些完滿性在上帝裡更為完滿得多),那麼上帝也就沒有什麼了不起!上帝的大小和人的大小這二者之間的比率,比起大象和小蛆二者之間的比率來,不是要小到無限倍嗎①?假如說有誰按照他在小蛆裡看到的完滿性的模樣做成一個觀念,想要說他這樣做成的觀念是一個大象的觀念,並且說這個觀念如實地表象了大象,假如這個人是可笑的話,那麼誰要是按照人的完滿性的模樣做成一個觀念,想要說這個觀念就是上帝本身的觀念,並且說這個觀唸完滿地表象了上帝,這個人為什麼不值得嘲笑呢?還有,我請問你:我們怎麼知道我們在我們自己裡所找到的這一點點完滿性也在上帝裡找到呢?
在承認了這一點之後,我再請問你:從這裡我們能夠給他想像出來的本質可能是什麼呢?當然,上帝是無限倍地超過全部理解力的;當我們的精神要把它自己應用到對上帝的觀察上去時,它不僅看得出它自己是太渺小了,理解不了他,同時它會看不清道理,並且自己也弄糊塗了。因此不可能說我們對上帝有任何真正的觀念,這個觀念如實地給我們表象了上帝。只要這樣說就足夠了:我們按照在我們裏邊的那些完滿性的程度來產生、做成一個觀念,這個觀念適合我們的渺小,也恰好適合我們的用處,它並不超出我們的理解能力,不包含我們以前在別的東西里邊所沒有認識的、或從別的東西里邊沒有知覺到的任何實在性。
①比如
1K
100就比
1K
10小
10倍。
五、你接著說:憑自然的光明,顯然可以看出在動力的、總的原因裡,一定至少和在結果裡有一樣多的實在性。你用這話來推論說、在觀念的原因裡所有的形式實在性一定至少和觀念所包含的客觀實在性一樣多。這一步也還是邁得太大,我們最好還是停一停。首先,在結果裡的東西沒有不是在它的原因裡的這句普通話,似乎指的是質料因,而不是動力因;
因為動力因是個外在的東西,而且它的性質常常是和它的結果的性質不同的。即使說一個結果從動力因得到它的實在性,可是也不一定結果裡所有的就是動力因本身所有的,結果可以有一個動力因從別處搬過來的實在性。這在藝術的結果裡看得很清楚;因為,房子雖然從建築師那裡得到它的全部實在性,可是建築師給與房子的實在性並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從別處搬過來的。太陽所做的事情也一樣,它用不同方式改變地上的物質,它由於這個改變而產生各種動物。再說做父親的和做母親的也是這樣,雖然孩子從他們身上接受到一點質料,然而不是作為一個動力本原,而是作為一個質料本原得到它。你反駁說在一個結果中的存在一定是形式地或卓越地在它的原因裡,你想要說的不過是:結果的形式和它的原因的形式有時相同,有時不同,不過不如它的原因的形式完滿,因此原因的形式就比它的結果的形式更高尚。可是這並不等於說,卓越地包含了結果的原因把它自己的存在的什麼部分給它的結果,或者說,形式地包含了結果的原因把它自己的形式分給它的結果。因為,雖然用種子的辦法生化的生物,在它們的生化中是這樣做的,但是我想你不能說,當一個做父親的生他的兒子的時候,是把他的有理性的靈魂切下來一部分給了他的兒子。總之,動力因只有當它能夠用某一種質料形成它的結果並且能夠把它最後的完滿性給與這個質料時才包含它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