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頁
可是,雖然它們的推理不像人們的推理那樣完善,那樣廣泛,它們還是能夠推理的,它們的推理和我們的推理之間,只存在程度上的不同。你說它們不能說話。可是,它們雖然不能像人們那樣地說話(因為它們不是人),卻能按照它們的方式說話,發出它們所特有的聲音,它們使用那些聲音就像我們使用我們的聲音一樣。可是你說,甚至一個傻子也能湊起幾個字來表示一個什麼事物,而最聰明的獸類也做不到這樣。可是我請你看看你要求獸類說出人說的話而不注意到它們自己特有的話,這是否公平合理。不過,所有這些東西,辯論起來長得很。
八、你接着提出蠟的例子。關於這一點,你說了好幾件事來表示人們叫做蠟的偶性的那些東西並不是蠟本身或蠟的實體,能夠清清楚楚領會蠟或蠟的實體的只是精神或理智本身,而不是感官或想像。可是首先,能夠從蠟的偶性的概念中抽象出蠟或蠟的實體的概念來,這是大家都同意的。但你能因此就說你清清楚楚地領會了蠟的實體或本性嗎?不錯,除了顏色、形狀、可融性等等以外,我們領會到還有一種東西,它是我們所觀察到的這些偶性和變化的主體;不過要說這個主體是什麼東西或可能是什麼東西,我們當然不知道,因為它永遠是隱蔽着的,我們僅僅是用猜測的辦法來判斷應該有個什麼主體好像支柱或基礎一樣托住蠟可能有的一切變化。
因此我很奇怪為什麼你敢說在你把蠟,簡直就像脫掉它的衣服一樣,把它的一切形式都去掉之後,你更明白、更完滿地領會了它是什麼。因為,我同意你領會到蠟(或者更恰當地說,蠟的實體)應該是和它的一切形式不一樣的;不過你不能說你領會到了它是什麼,假如你沒有意圖來欺騙我們,或者你不想欺騙你自己的話。因為這不像一個人那樣明顯。對於一個人,我們只看見了衣服和帽子,我們想知道他到底是什麼,只要脫掉他的衣服和帽子就行。然後,既然你以為用某種方式理解了這個東西,那麼我請你告訴我們,你是怎麼領會它的?是不是把它領會成為一種可融的,有廣延的東西?
因為,我想你不是把它領會為一個點,雖然它有時大有時小。
這樣的一種廣延既然不能是無限的,而是有它的界限的,那麼你不能也用某種方式把它領會為有形狀的嗎?然後,既然把它領會為好象是你看見了它,那麼你不能給它一種顏色嗎,儘管這種顏色是非常模糊不清的?當然,你既然把它視為比純粹的空虛有更多一點的物體和物質,那麼對你來說它似乎是更可見的;由此可知,你的理智是一種想像。假如你說你把它理解為沒有廣延,沒有形狀,沒有顏色,那麼請你老老實實告訴我們它是什麼。
你說我們看見了並且由我們的精神領會了一些人,雖然我們看見的卻是他們的帽子和衣服。這話並不能給我們說明是理智而不是想像功能在判斷。事實上,一隻狗(你不同意它有一個和你的一樣的精神)不是用同樣方式判斷嗎?它不是僅憑看到了它主人的衣服或帽子就能認出來它的主人嗎?
還有,不管它的主人是站着,是躺着,是彎着身子,是蜷縮着或是伸展着,它不是總能認出它的主人,雖然它的主人可以用所有這些形象而不是隻用這一種而不用那一種形象表現出來,和蠟一樣。當它追逐一隻野兔,它首先看見它活着,然後又看見它死了,剝了皮,切成一塊塊的,你想它不認為這還是原來的野兔嗎?因此,你所說的對於顏色、軟硬、形狀等等的知覺不是看,也不是摸等等,而只是精神的一種觀察,這話我同意,不過,精神要同想像功能實際上沒有分別才行。
但你又接著說:這種觀察可以是片面的、模糊的,也可以是全面的、清楚的,這要根據對於組成蠟的那些東西所進行的研究的程度而定。這就不能給我們說明精神對於在蠟裏邊的那種超乎它的外在形象以外的、我不知道是什麼的那種東西所進行的觀察是對於蠟的一種清楚、分明的認識,而只說明感官對於自己在蠟上所注意到的一切偶性,對於蠟所能有的一切變化,所進行的研究或觀察。從這上,不錯,我們能夠理解和解釋我們用蠟這個名稱所指的是什麼東西;但是,能夠理解,甚至也能夠讓別人理會這個越是赤裸裸地來看就越是莫名其妙的實體是什麼,對於我們來說卻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