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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事完,該司將各項數目逕自造冊奏報,並呈該部查考。是蓋以百姓之業,納百姓之糧,以地方之財,還地方之用。民沾惠而國不費,事就緒而財不傷。《書》曰:「守邦在眾」,《易》曰:「聚人曰財」,惟陛下留意焉。
緣系計處地方事理,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請旨。
水災自劾疏
十五年五月十五日
臣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受人之牛羊而為之牧者,求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
臣以匪才,繆膺江西巡撫之寄,今且數月,曾未能有分毫及民之政。而地方日以多故,民日益困,財日益匱,災變日興,禍患日促。自春入夏,雨水連綿,江湖漲溢,經月不退。自贛、吉、臨、瑞、廣、撫、南昌、九江、南康沿江諸郡,無不被害,黍苗淪沒,室廬漂蕩,魚鱉之民聚棲于木杪,商旅之舟經行于閭巷,潰城決限,千里為壑,煙火斷絶,惟聞哭聲。
詢諸父老,皆謂數十年來所未有也。除行各該司府州縣修省踏勘具奏外,夫變不虛生,緣政而起,政不自弊,因官而作。官之失職,臣實其端,何所逃罪?
夫以江西之民,遭歷宸濠之亂,脂膏已竭。而又因之以旱荒,繼之以師旅,遂使豐稔連年,曲加賑恤,尚恐生理未易完復,今又重以非常之災,危亟若此,當是之時,雖使稷、契為牧,周、召作監,亦恐計未有措。況病廢昏劣如臣之尤者,而畀之悵然坐屍其間,譬使盲夫駕敗舟于顛風巨海中,而責之以濟險,不待智者,知其覆溺無所矣。又況部使之催征益急,意外之誅求未已。
在昔,一方被災,鄰省尚有接濟之望,今湖、湘連歲兵荒,閩、浙頻年旱潦,兩廣之征剿未息,南畿之供饋日窮,淮、徐以北,山東、河南之間,聞亦饑饉相屬。由此言之,自全之策既無所施,而四鄰之濟又已絶望,悠悠蒼天,誰任其咎!
靜言思究,臣罪實多!何者?
宸濠之變,臣在接境,不能圖于未形,致令猖突,震驚遠邇,乃勞聖駕親征,師徒暴于原野,百姓殆于道路。朝廷之政令因而閼隔,四方之困憊由是日深。臣之大罪一也。徒避形跡之嫌,苟為自全之計,隱忍觀望,幸而脫禍。
不能直言極諫以悟主聽,臣之大罪二也。徒以逢迎附和為忠,而不知日陷于有過;徒以變更遷就為權,而不知日紊于舊章;徒以掇拾羅織為能,而不知日離天下之心;徒以聚斂征索為計,而不知日積小民之怨。此臣之大罪三也。上不能有裨于國,下不能有濟於民,坐視困窮,淪胥以溺,臣之大罪四也。
且臣憂悸之餘,百病交作,尪羸衰眊,視息僅存。以前四者之罪,人臣有一于此,亦足以召災而致變,況備而有之,其所以速天神之怒,深下民之憤,而致災沴之集,又何疑乎。
伏惟皇上軫災恤變,別選賢能,代臣巡撫。即以臣為顯戮,彰大罰于天下,臣雖隕首,亦云幸也。即不以之為顯戮,削其祿秩,黜還田裡,以為人臣不職之戒;庶亦有位知警,民困可息,人怒可泄,天變可弭;而臣亦死無所憾。
重上江西捷音疏
十五年七月十七日遵奉大將軍鈞帖
照得先因宸濠圖危宗社,興兵作亂,已經具奏請兵征剿。間蒙欽差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彼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鈞帖,欽奉制敕,內開:「一遇有警,務要互相傳報,彼此通知,設伏剿捕,務俾地方寧靖,軍民安堵。」
蒙此,臣看得宸濠虐焰張熾,臣以百數疲弱之卒,未敢輕舉驟進,乃退保吉安。一面督率吉安府知府伍文定等調集軍民兵快,召募四方報效義勇之士,會計一應解留錢糧,支給糧餉,造作軍器戰船,責留回任監察御史謝源、伍希儒分職任事;一面約會該府鄉官致仕都御史王懋中,養病痊可編修鄒守益,刑部郎中曾直,評事羅僑,丁憂御史張鰲山,先任浙江僉事、今赴部調用劉藍,依親進士郭持平,軍門參謀驛丞王思、李中,致仕按察使劉遜,參政黃綉,閒住知府劉昭等,相與激發忠義。
七月初二日,宸濠探知臣等兵尚未集,乃留兵萬餘,屬其心腹、宗支、郡王、儀賓、內官並偽授都督、都指揮等官使守江西省城,而自引兵向闕。臣晝夜促各郡兵,期以本月十五日會臨江之樟樹;而嚴督知府等官伍文定等各領兵,于十八日遂至豐城。分佈伍文定等攻廣潤等七門。是日得報,宸濠伏兵千餘于新舊墳廠,以備省城之援。
臣遣知縣劉守緒等領兵從間道夜襲破之。十九日,申布朝廷之威,再暴宸濠之惡,約諸將二十日黎明各至信地。我兵四面驟集,遂破江西,擒其居守宜春王拱樤及偽太監萬鋭等千有餘人。宸濠宮中眷屬聞變,縱火自焚,延及居民房屋。
臣當令各官分道救火,撫定居民,散釋脅從,搜獲原被劫收大小衙門印信九十六顆,三司脅從布政使胡濂,參政劉斐,參議許效廉,副使唐錦,僉事賴鳳,都指揮王玘等,皆自首投罪。除將擒斬功次,發御史謝源、伍希儒權令審驗紀錄,及一面分兵四路追躡宸濠嚮往,相機擒剿。
二十二日,臣等駐兵省城,督同知府伍文定等各領兵分道併進,擊其不意;都指揮余恩領兵往來湖上,誘致賊兵。知府等官陳槐等各領兵四面設伏。二十三日,復得諜報宸濠先鋒已至樵舍,風帆蔽江,前後數十里,不能計其數。二十四日早,賊兵鼓噪乘風而前,逼黃家渡。
臣督各兵四面擊賊,遂大潰,擒斬二千餘級,落水死者萬數。二十五日,又督各兵殊死併進,炮及宸濠舟。宸濠退走,遂大敗。擒斬二千餘級,溺水死者不計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