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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 - 205 /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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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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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子孫繼嗣,世世弗絶,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今釋宜建,而更選於諸侯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子啟最長,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史記·文紀》:元年正月,有司固請。

又見《漢書·文紀》)


  

○奏請立慄姬為皇后

子以母貴,母以子貴。今太子母無號,宜立為皇后。(《史記·外戚世家》:王夫人陰使人題立慄姬為皇后,大行奏事畢曰云云。又見《漢書·孝景王皇后傳》:大行奏事文曰。)

○奏議不舉孝廉者罪

古者,諸侯貢士,壹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壹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地畢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

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詔議不舉孝廉者罪,有司奏議云云,奏可。)

○請造白金皮幣

關東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縣官衣食振業,用度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漢書·武紀》:元狩四年冬,有司言。)

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奸或盜摩錢裹取。(徐廣:音容。

《漢書》作「錢質而取浴」,師古音浴。)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史記·平準書》:有司言。又見《漢書·食貨志》下。)

○請算軺書賈人緡錢

郡國頗被災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寬貸賦,而民不齊出於南畝。商賈滋眾,貧者蓄積無有,皆仰縣官。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請算如故。

諸賈人末作貰貸,買居邑,稽諸物。(《漢書》作「賣買居邑貯積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一算。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一算。

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便農。

敢犯令者,沒入田僮。(《史記·平準書》:其明年,公卿言。又見《漢書·食貨志》下。)

○奏故太嘴噸號園邑

《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陛下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禮不踰閒。謹行視孝昭帝所為,故皇太子起位在湖,史良娣塚在博望苑北。

親史皇孫位在廣明郭北。謚法曰「謚者,行之跡也」,愚以為親謚宜曰悼,皇母曰悼後,比諸侯王園,置奉邑三百家。故皇太嘴噸曰戾,置奉邑二百家。史良娣曰戾夫人,置守塚三十家。

園置長丞,周衛奉守如法。以湖閿鄉邪裡聚為戾園,長安白亭東為戾後園,廣明成鄉為悼園,皆改葬焉。(《漢書·武五子傳》:宜帝初即位,詔議故太嘴噸置園邑,有司奏。)

○復言悼園戾園號邑

《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立廟,因園為寢,以時薦享焉。益奉園民滿千六百家,以為奉明縣。尊戾夫人曰戾後,置園奉邑,及益戾園各滿三百家。

(《漢書·武五子傳》:後八歲,有司復言。)

○奏川王終古淫亂事

終古使所愛奴與八子及諸禦婢奸,終古或參與被席,或白晝使裸伏。犬馬交接,終古親臨觀,產子,輒曰:「亂不可知,使去其子。」(《漢書·齊悼惠王傳》:五鳳中,青州刺史奏。)

○奏逮捕川王終古

終古位諸侯王,以令置八子,秩比六百石,所以廣嗣重祖也。而終古禽獸行,亂君臣夫婦之別,悖逆人倫,請逮捕。(《漢書·齊悼惠王傳》:青州刺史奏終古,事下丞相御史,奏云云。案五鳳三年,丞相丙吉卒,御史大夫黃霸為丞相。


  
今此丞相,未知屬誰,故編入闕名類。)

○劾奏王尊

尊妄詆欺非謗赦前事,猥歷奏大臣,無正法,飾成小過,以涂污宰相,摧辱公卿,輕薄國家,奉使不敬。(《漢書·王尊傳》:成帝初即位,尊於是劾奏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張譚。下御史丞問狀,劾奏云云。有詔左遷尊為高陵令。)

○劾奏王章

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而私薦之,欲令在朝阿附諸侯;又知張美人體禦至尊,而妄稱引羌胡殺子蕩腸,非所宜言。(《漢書·元後傳》:上使尚書劾奏章,遂下章吏。案《成紀》,事在陽朔元年。)

○奏改徙陳湯

湯前親誅郅支單於,威行外國,不宜近邊塞。(《漢書·陳湯傳》:湯與解萬年俱徙敦煌。久之,敦煌太守奏云云。詔徙安定。)

○劾奏申咸、炔欽

咸、欽幸得以儒官選擢備腹心,上所折中定疑,知丹社稷重臣,議罪處罰,國之所慎,咸、欽初傅經義以為當治,事以暴列,乃覆上書妄稱譽丹,前後相違,不敬。(《漢書·師丹傳》:給事中博士申咸、炔欽上書言,丹以此貶黜,恐不厭眾心,尚書劾云云。上貶咸、欽秩各二等,遂策免丹。案《百官表》當在建平元年。)

○奏遺王莽王仁就國

新都侯莽,前為大司馬,貶抑尊號之議,虧損孝道,及平阿侯仁臧匿趙昭儀親屬,皆就國。(《漢書·元後傳》:傅太后帝母丁姬皆稱尊號,有司奏。案《哀紀》事在建平二年。)

○劾奏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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