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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有屍子、長廬子、芋子,皆著書,然非先王之法也,皆不循孔氏之術,唯孟軻、孫卿為能尊仲尼,蘭陵多善為學,蓋以孫卿也。長老至今稱之曰:「蘭陵人喜字為卿。」蓋以法孫卿也。(案,上文至「漢興江都」以下十七字,當在此句下。)孟子、孫卿、董先生皆小五伯,以為仲尼之門,五尺童子,皆羞稱五伯,如人君能用孫卿,庶幾於王,然世終莫能用,而六國之君殘滅。秦國大亂,卒以亡。觀孫卿之書,其陳王道甚易行,疾世莫能用,其言淒愴,甚可痛也。嗚呼,使斯人卒終於閭巷,而功業不得見於世。
哀哉,可為隕涕。其書比於記傳,可以為法,謹第錄。臣向昧死上言,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讎中《孫卿書錄》。(《荀子》宋刻本)
○韓非子書錄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歸其本於黃老。其為人吃,口不能道說,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李斯自以為不如。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干韓王。
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病治國不務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冑之士,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廉直不容於邪枉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難》五十五篇,十餘萬言。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秦因急攻韓,韓始不用,及急,乃遣韓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任用,李斯害之秦王曰:「非,韓之諸公子也,今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
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遺藥,令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見,秦王后悔,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宋本不著名,疑是劉向作。)
○列子書錄
右新書定著八章,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書《列子》五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常書三篇,太史書四篇,臣向書六篇,臣參書二篇,內外書凡二十篇,以校,除復重十二篇,定著八篇,中書多,外書少。章亂布在諸篇中,或字誤,以「盡」為「進」,以「賢」為「形」,如此者眾。及在新書有棧。校讎從中書,已定,皆以殺青。
書可繕寫。
列子者,鄭人也,與鄭繆公同時,蓋有道者也。其學本於黃帝老子,號曰道家。道家者,秉要執本,清虛無為,及其治身接物,務崇不競,合於六經,而《穆王》《湯問》二篇,迂誕恢詭,非君子之言也。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楊子》之篇唯貴放逸,二義乖背,不似一家之書。
然各有所明,亦有可觀者。孝景皇帝時貴黃老術,此書頗行於世。及後遺落,散在民間,未有傳者,且多寓言,與莊周相類,故太史公司馬遷不為列傳,謹第錄。臣向昧死上,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所校《列子書錄》,永始三年八月壬寅上。
(《列子》宋刻本)
○鄧析書錄
中《鄧析書》四篇,臣《敘書》一篇,凡中外書五篇,以相校,除復重為一篇,皆定殺而書可繕寫也。鄧析者,鄭人也。好刑名,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當子產之世,數難子產為政。記或雲子產執而戮之,於《春秋左氏傳》,昭公二十年而子產卒,子太叔嗣為政,定公八年,太叔卒,駟嗣為政,明年乃殺鄧析,而用其竹刑。
君子謂子然於是乎不忠,苟有可以加於國家,棄其邪可也。《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棄其人,詩之「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也,況用其道,不恤其人乎?子然無以勸能矣。
竹刑,簡法也,久遠,世無其書。子產卒後,二十年而鄧析死,傳說或稱子產誅鄧析,非也。其論《無厚》者,言之異同,與公孫龍同類,謹第上。(《鄧析子》明刻本。
案此敘《意林》、《荀子》楊亻京注、高似孫《子略》皆作劉向,或據《書錄解題》改屬劉歆,檢《書錄解題》無此說。)
○關尹子書錄
右新書著定《關尹子》九篇,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劉向言:所校中秘書《關尹子》九篇,臣向校讎太常存七篇,臣向本九篇,臣向輒除錯不可考增闕斷續者九篇,成,皆殺青,可繕寫。關尹子名喜,號關尹子,或曰關令子,隱德行,人易之,嘗請老子著《道德經》上下篇,列禦寇、莊周皆稱道家書。篇皆寓名,有章,章首皆有「關尹子曰」四字,篇篇敘異,章章義異,其旨同。辭與《老》《列》《莊》異,其歸同。
渾質崖戾,汪洋大肆,然有式則,使人泠泠輕輕,不使人狂。蓋公授曹相國參,曹相國薨,書葬。至孝武皇帝時,有方士來,以七篇上,上以仙處之。淮南王安好道聚書,有此不出。
臣向父德,因治淮南王事得之。臣向幼好焉,寂士清人,能重愛黃老清靜,不可闕。臣向昧死上,永始二年八月庚子,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謹進上。(此疑依託)
○子華子書錄
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讎中《子華》書,凡二十有四篇,以相校,復重十有四篇,定著十篇,皆以殺青,書可繕寫。子華子程氏,名本,字子華,晉人也。晉自頃公失政,政在六卿,趙簡子始得志,招徠賢俊之士,為其家臣。子華子生於是時,博學,能通墳典丘索,及故府傳記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