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辰集下】【比字部】 比 〔古文〕夶□【廣韻】□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正韻】補委切,□音匕。校也,□也。【周禮·天官】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注】比,校次之,使知善惡足否也。【儀禮·大射儀】遂比三耦。【注】比,校也。【齊語】比校民之有道者。
◆又類也,方也。【禮·學記】比物醜類。【疏】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則學乃易成。【韓詩外傳】高比,所以廣德也。下比,所以挾行也。比於善,自進之階。比於惡,自退之原。
◆又《詩》有比體。【毛詩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詞也。比之與興,同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
◆又比例。【禮·王制】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鄭注】已行故事曰比。比,例也。【後漢·陳忠傳】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者。未施行,寵免,後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為決事比。【注】比,例也。
◆又綴輯書史曰比。【前漢·儒林傳】公孫弘比輯其義。【唐藝文志】□宗命馬懷素為修圖書使,與褚無量整比。
◆又諡法之一。【左傳·昭二十八年】擇善而從之曰比。【詩·大雅】王此大邦,克順克比。【注】比,必裡反。正義引服□云: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
◆又比部,官名。取校勘亭平之義。即今□部。【正韻】音皮,誤。
◆又水名。【前漢·地理志】南陽郡有比陽縣。應劭曰:比水所出,東入蔡。
◆又【集韻】【正韻】□普弭切,音諀。與庀同。治也,具也。【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注】錄具樂官也。與庀通。
◆又【廣韻】【韻會】毗至切【集韻】毗義切【正韻】毗意切,□音避。【爾雅·釋詁】比,俌也。【郭注】俌,猶輔。【易·比卦·彖辭】比,輔也,下順從也。【卜氏傳】地得水而柔,故曰比。
◆又親也,近也。【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注】比,猶親也。
◆又和也。【周禮·春官】□人辨九□之名,六曰巫比。【注】巫讀為筮,比謂筮與民和比也。
◆又近鄰之稱。【周禮·地官】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
◆又案比。【周禮·地官】小司徒掌九比之數,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及三年,則大比。【又】鄉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疏】三年一閏,天道有成,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
◆又及也。【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注】比于,至于也。【前漢·高帝紀】自度比至皆亡之。
◆又頻也。【禮·王制】比年一小聘。【漢志】比年,猶頻年也。
◆又比比,猶言頻頻。【前漢·成帝紀】郡國比比地動。
◆又□也。【書·牧誓】比爾干。【正義】楯則□以扞敵,故言比。【史記·蘇秦傳】騎不得比行。
◆又齊也。【詩·小雅】比物四驪。【注】比物,齊其力也。
◆又偏也,黨也。【書·洪範】人無有比德。【正義】人無阿比之德,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論語】君子周而不比。【鄭注】忠信為周,阿黨為比。
◆又從也。【論語】義之與比。【朱注】比,從也。【晉語】事君者比而不黨。【注】比謂比義。
◆又合也。【禮·射儀】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注】比,親合也。【漢·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比意同力,冀得廢遺。【師古注】訓合。
◆又密也。【詩·周頌】其比如櫛。
◆又比余,櫛髮具。【史記·匈奴傳】漢文帝遺單于比余。【漢書】作比疎。【廣雅】比,櫛也。【蒼頡篇】靡者為比,麤者為疏。今亦謂之梳。【顏師古·急就篇注】櫛之大而麤,所以理鬢者,謂之疏,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蝨者,謂之比,言其齒密比也。皆因其體以立名。
◆又矢括曰比。【周禮·考工記】矢人為矢,夾其陰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鄭司農注】比,謂括也。
◆又【揚子·方言】比。代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必至切,音畀。近也。倂也,密也。義同。
◆又【正韻】兵媚切,音祕。先也。【禮·祭義】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鄭注】比時,猶先時也。比,必利反,又甫至反。
◆又【廣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音毗。和也。一曰次也,□也。比鄰,猶□鄰。【杜甫詩】不敎鵝鴨惱比鄰。
◆又比蒲,地名。【春秋·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
◆又臯比,虎皮也。【左傳·莊十年】蒙臯比而先犯之,後人以為講席。【戴叔倫詩】臯比喜接連。【朱子·張載銘】勇撤臯比。
◆又師比,胡革帶鉤也。【戰國策】胡服黃金師比。通作毗紕。
◆又【唐韻】毗必切【集韻】【韻會】簿必切【正韻】簿密切,□音邲。比次也。【增韻】比比,猶總總也。【張九齡荔枝賦】皮龍鱗而駢比。【顧況·持斧章】榱之斯密,如鱗櫛比。皆讀如邲。
◆又【莊子·齊物論】人籟則比竹是矣。李軌讀。 【說文】二人為從,反從為比。考證:〔【左傳·莊十年】蒙臯皮而先犯之。〕 謹照原文臯皮改臯比。
█毖 【辰集下】【比字部】 毖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兵媚切,音祕。【說文】慎也。【書·酒誥】汝劼毖殷獻臣。【正義曰】毖訓為慎。【詩·周頌】予其懲而毖後患。
◆又勞也。【書·大誥】無毖于恤。【正義曰】言無勞于征伐之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