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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 524 /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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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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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釀 【酉集下】【酉字部】 釀 【唐韻】【集韻】女亮切【韻會】汝亮切【正韻】魚向切,□音□。【說文】醞也。作酒曰釀。【廣韻】醞酒也。【史記·孟嘗君傳】乃多釀酒買肥牛。【貨殖傳】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前漢·食貨志】一釀用麤米二斛,麴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

◆又【增韻】後人因謂酒為釀。【世說新語】劉惔曰:見何次道飲,令人欲傾家釀。


  

◆又【禮·內則】鶉羹、雞羹、鴽,釀之蓼。【注】釀謂切親之也。

█醈 【酉集下】【酉字部】 醈 【集韻】徒甘切,音談。酒醋薄也。

◆又杜覽切,音啖。醨也。

█醏 【酉集下】【酉字部】 醏 【廣韻】當孤切【集韻】東徒切,□音都。【玉篇】□醏也。【廣韻】□醏,醬也。

█醁 【酉集下】【酉字部】 醁 【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廣韻】美酒。【集韻】□醁,酒名。【抱朴子·嘉遁卷】寒泉旨於□醁。【正字通】《通雅》曰:酃淥,因作醽醁、醽綠。《廣韻》訓醽為淥酒,則以醁為清酒矣。衡陽縣有酃湖,今之酃縣也,土人取其水以釀。晉武平吳薦醽酒於大廟。《荊州記》:淥水出豫章康樂縣,其間烏程鄉有井,官取水為酒,與湘東酃酒年常獻之。或曰酃湖水綠,故名酃綠,加酉為酃醁。

◆又【集韻】【正韻】□盧谷切,音祿。義同。考證:〔荊州記,淥水出豫章康樂縣,其間烏程縣有井,官取水為酒〕 謹照原文烏程縣改烏程鄉。

█醟 【酉集下】【酉字部】 醟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為命切,音詠。【說文】□也。【徐曰】酒失也。【玉篇】酗也。【韻會】小人飲酒,一醉日富。以飲酒為榮也,故從。【抱朴子·論僊卷】酗醟者,不可非杜儀之為酒。【梁武帝檄】淫酗醟肆,酣歌壚邸。

◆又【字彙補】貝名。【相貝經】有醟貝。

◆又【廣韻】休正切【集韻】虛政切,□音夐。義同。

◆又【韻會】【正韻】□于營切,音榮。【前漢·景十三王敘傳贊】魯恭館室,江都訬輕。趙敬險詖,中山淫醟。【注】師古讀合韻,音榮。

█醠 【酉集下】【酉字部】 醠 【唐韻】烏浪切【集韻】【韻會】【正韻】於浪切,□音盎。【說文】濁酒也。

◆又【廣韻】烏朗切【集韻】【韻會】倚朗切【正韻】於黨切,□音坱。義同。 【類篇】或作□。

█醡 【酉集下】【酉字部】 醡 【廣韻】側架切【集韻】【正韻】側駕切【韻會】側嫁切,□音詐。【廣韻】壓酒具也。【集韻】酒□也。

◆又【證俗文】打油具。

◆又【集韻】側賣切,音債。義同。 【集韻】或作□。□字原誤從乍,不從窄作。

█醢 【酉集下】【酉字部】 醢 【唐韻】【正韻】呼攺切【集韻】許亥切,□音海。【說文】肉□也。【詩·大雅】醓醢以薦。【疏】醢,肉汁也。【禮·曲禮】毋歠醢。【疏】醢,肉醬也。醬宜鹹,客若歠之,則是醬淡也。【周禮·天官】醢人掌四豆之實,醓醢、蠃醢、蠯醢、蜃蚳醢、兔醢、魚醢、鴈醢。【注】凡作醢者,必先膊乾其肉,乃後莝之,親以粱麴及鹽,漬以美酒,塗置甁中,百日則成。鄭司農曰:無骨曰醢。

◆又烹也。【史記·魯仲連傳】吾將使秦王烹醢梁王。【前漢·班固敘傳】然卒潤鑊伏質,亨醢分裂。

◆又【韻補】葉虎李切,音喜。【楚辭·九章】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干葅醢。

█醥 【酉集下】【酉字部】 醥 【廣韻】敷沼切【集韻】匹沼切【正韻】普沼切,□音縹。【集韻】酒清謂之醥。【左思·蜀都賦】觴以清醥,鮮以紫鱗。

█醦 【酉集下】【酉字部】 醦 【廣韻】【集韻】□所斬切,音摻。醋味。【博雅】醦,酢也。

◆又【廣韻】初朕切【集韻】楚錦切,□音墋。義同。

◆又【廣韻】醉甚。

◆又【集韻】初斂切,音□。酢貌。

█醧 【酉集下】【酉字部】 醧 【唐韻】【集韻】□依據切,音□。【說文】私燕飲也。【玉篇】私也。【左思·魏都賦】愔愔醧讌,酣湑無譁。【注】韓詩云:賔爾籩豆,飲酒之醧。能者飲,不能者已謂之醧。


  

◆又【廣韻】【集韻】□烏侯切,音謳。義同。

◆又【集韻】於侯切,音漚。酒味和。

█醨 【酉集下】【酉字部】 醨 【唐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正韻】鄰溪切,□音離。【說文】簿酒也。【楚辭·漁父】衆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抱朴子·名實卷】醨酪專灌於圓丘。

◆又【韻會】通作漓。今俗用為醇漓字。

█醩 【酉集下】【酉字部】 醩 【玉篇】籀文糟字。【前漢·食貨志】魯匡言酒酤法:一斛之平除米麴本價,計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醩酨灰炭給工器薪樵之費。

█醪 【酉集下】【酉字部】 醪 【唐韻】魯刀切【集韻】【韻會】郞刀切,□音勞。【說文】汁滓酒也。【廣韻】濁酒。【史記·袁盎傳】乃悉以其裝齎,置二石醇醪。【張華·輕薄篇】浮醪隨觴轉,素蟻自跳波。

◆又地名。【寰宇記】會稽縣西三里有投醪河。

█醫 【酉集下】【酉字部】 醫 【唐韻】【韻會】於其切【正韻】於宜切,□音翳。【說文】治病工也。【禮·曲禮】醫不三世,不服其藥。【史記·扁鵲傳】為醫或在齊,或在趙。

◆又官名。【周禮·天官】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注醫師,衆醫之長也。【後漢·百官志】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注】掌諸醫。

◆又蟲名。【崔豹·古今注】蝘蜓,一名蛇醫。

◆又【集韻】或作毉。【後漢·郭玉傳】毉之為言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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