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閉也。【韓愈詩】獨宿門不掩。
◆又【揚子·方言】止也。
◆又同也。江淮南楚之間曰掩。【韻會】或作揜。
◆又【集韻】烏感切,庵上聲。覆取也。與揜同。
◆又於贍切,淹去聲。繅絲以手振出緒也。或作□。通作淹。
◆又乙業切,音浥。打也。掩本字。字頭從□作。考證:〔【爾雅·釋訓】【郭璞注】撫掩猶撫揗,謂慰恤也。〕 謹照原文撫揗改撫拍。
█摜 【卯集中】【手字部】 摜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患切。與慣同。【說文】習也。引春秋傳曰:摜凟鬼神。或作貫。
◆又作串。
◆又【廣韻】摜,帶也。【字彙補】摜為慣本字。今摜習之摜作慣,而摜但為摜帶矣。
█揀 【卯集中】【手字部】 揀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限切,音□。與柬同。選也,擇也,分別之也。【魏志·袁紹傳】博愛容衆,無所揀擇。【逸周書】比黨不揀。【舊唐書·懿宗紀】邊方未靜,深藉人才,宜令徐泗團練使,選揀召募官健三千人,赴邕管防戍。
◆又汰揀。【張耒贈無咎詩】磨君古青銅,汰揀寄明辨。通作□。
◆又郞甸切,音練。義同。或作□。
█拌 【卯集中】【手字部】 拌 【唐韻】普官切【集韻】【韻會】【正韻】鋪官切,□音潘。【博雅】拌棄也。【揚子·方言】楚人凡揮棄物謂之拌。俗誤用□。
◆又【集韻】蒲官切,音盤。
◆又普伴切,潘上聲。
◆又【唐韻】蒲旱切【集韻】部滿切,□盤上聲。
◆又【集韻】【韻會】□普半切,音判。義□同。
◆又與判通。分也,割也。【史記·龜策傳】鑴石拌蚌。【注】鑴石取玉,拌蚌取珠。考證:〔【博雅】捐棄也。〕 謹照原文捐改拌。
█拍 【卯集中】【手字部】 拍 【廣韻】【正韻】普百切【集韻】【韻會】匹陌切,□音魄。【說文】本作□。拊也。【釋名】搏也。以手搏其上也。【唐書·曹確傳】優人李可及,能新聲自度曲,少年爭慕之,號為拍彈。【□晹樂書】九部樂有拍板,韓文公目為樂句。【琴集】大胡笳十八拍,小胡笳十九拍,□蔡琰作。
◆又拍張,手搏捽,胡之戲也。【南史·王敬則傳】善拍張,宋帝使跳刀,接無不中,仍撫髀拍張。
◆又【集韻】莫白切,音陌。擊也。亦與□同。
◆又【集韻】【韻會】【正韻】□伯各切,音博。與胉膊□同。【周禮·天官·醢人】饋食之豆,其實豚拍。【注】鄭杜皆以拍為膊,謂脅也。或曰豚拍肩也,今河間名豚脅,聲如鍛鎛。
█拗 【卯集中】【手字部】 拗 【唐韻】【集韻】【韻會】於絞切【正韻】於巧切,□坳上聲。【說文】手拉也。【增韻】折也。【尉繚子】拗矢折矛。【王令詩】低樹狂貌日摧拗。
◆又【韻會】【正韻】□於教切,坳去聲。拗戾,固相違也。【朱子·語類】王臨川天資亦有拗強處。【李綽秦中歲時記】初冬納文書,卻謂之選門閉。四月選事畢,卻謂之選門開。選人名在令史前,謂之某家百姓。狀在判後,又卻須黏在判前,因名四拗。
◆又【集韻】於交切,音坳。義同。
◆又【集韻】【正韻】□乙六切,音鬱。抑也。【班固·西都賦】蹂躪其十二三,乃拗怒而少息。【注】禽獸十分殺其二三,抑士卒怒以少息焉。
◆又【集韻】於糾切,幽上聲。義同。
█抳 【卯集中】【手字部】 抳 【集韻】女履切,尼上聲。【博雅】止也。一曰手指物也。
◆又與柅通。【易·姤卦】繫于金柅。王肅本作抳。
◆又【集韻】乃禮切,音禰。義同。
◆又女夷切,音尼。硏也。
◆又【正韻】尼質切,音暱。亦止也。
█拘 【卯集中】【手字部】 拘 【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於切,□音駒。【說文】止也。【徐曰】物去,手能止之也。【廣韻】執也。【易·隨卦】拘係之,乃從維之。【書·酒誥】盡執拘以歸於周。【左傳·僖三十三年】武夫力而拘諸原。
◆又【史記·汲黯傳】弘大體,不拘文法。【前漢·司馬遷傳】陰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注】拘,曲礙也。【集韻】或作句。
◆又作□。別作佝。
◆又【集韻】【韻會】【正韻】□居侯切,音鉤。擁也。【禮·曲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注】以袂擁帚之前,埽而郤行之。
◆又取也。【禮·曲禮】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疏】卻手從僕手下自拘取之。
◆又曲也。與句同。【荀子·哀公篇】古之王者,有務而拘領者矣。【注】務讀為冒。覆項也,句領,繞頸也。
◆又摟聚也。
◆又【正韻】求於切,音渠。【莊子·達生篇】吾處身也,若橛株拘。
◆又【集韻】果羽切,音矩。【前漢·地理志】拘□水至邯鄲入白渠。【注】應劭讀。
◆又俱遇切,音句。拘挐,不展也。
◆又【集韻】【韻會】□拘玉切。與挶通。戟持也。【前漢·五行志】撠高後掖。【注】拘持之也。◎按詩傳,戟挶義同。故註釋互用。
█撥 【卯集中】【手字部】 撥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北末切,音鉢。【說文】治也。【詩·商頌】□王桓撥。【公羊傳·哀十四年】撥亂世,反諸正,莫近於春秋。
◆又除也。【前漢·司馬遷傳】秦撥去古文,焚滅詩書。
◆又發揚貌。【禮·曲禮】衣毋撥。
◆又【增韻】捩開也。
◆又轉之也。【戰國策】弓撥矢鉤。【注】撥,弓反也。
◆又葬具。【禮·檀弓】廢輴而設撥,竊禮之不中者也。【注】撥可撥引輴車,所謂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