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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 2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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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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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好台榭,不恤眾庶,出入不時,耳目不聰明。春秋四十不立太子,國無強輔,外內崩壞。強秦使人內間王左右,使王不改,日以滋甚,今禍且構。王游于五百里之外,王必遂往,國非王之國也。」王曰:「何也?」侄曰:「王之致此三難也以五患。」王曰:「何謂五患?」侄曰:「宮室相望,城郭闊達,一患也。宮垣衣綉,民人無褐,二患也。奢侈無度,國且虛竭,三患也。百姓饑餓,馬有餘秣,四患也。邪臣在側,賢者不達,五患也。王有五患,故及三難。」王曰:「善。」命後車載之,立還反國,門已閉,反者已定,王乃發鄢郢之師以擊之,僅能勝之。乃立侄為夫人,位在鄭子袖之右,為王陳節儉愛民之事,楚國復強。君子謂莊侄雖違于禮,而終守以正。詩云:「北風其喈,雨雪霏霏,惠而好我,攜手同。」歸此之謂也。

頌曰:楚處莊侄,雖為女童,以幟見王,陳國禍凶,設王三難,五患累重,王載以歸,終卒有功。


  

齊女徐吾

齊女徐吾者,齊東海上貧婦人也。與鄰婦李吾之屬會燭,相從夜績。徐吾最貧,而燭數不屬。李吾謂其屬曰:「徐吾燭數不屬,請無與夜也。」徐吾曰:「是何言與?妾以貧燭不屬之故,起常早,息常後,灑埽陳席,以待來者。自與蔽薄,坐常處下。凡為貧燭不屬故也。夫一室之中,益一人,燭不為暗,損一人,燭不為明,何愛東壁之餘光,不使貧妾得蒙見哀之?恩長為妾役之事,使諸君常有惠施于妾,不亦可乎!」李吾莫能應,遂復與夜,終無後言。君子曰:「婦人以辭不見棄于鄰,則辭安可以已乎哉!」詩云:「辭之輯矣,民之協矣。」此之謂也。

頌曰:齊女徐吾,會績獨貧,夜托燭明,李吾絶焉,徐吾自列,辭語甚分,卒得容入,終沒後言。

齊太倉女

齊太倉女者,漢太倉令淳于公之少女也,名緹縈。淳于公無男,有女五人。孝文皇帝時,淳于公有罪當刑。是時肉刑尚在,詔獄系長安,當行會逮,公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緹縈自悲泣,而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歟?吾甚自媿。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其道無繇。朕甚憐之。夫刑者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自是之後,鑿顛者髡,抽脅者笞,刖足者鉗。淳于公遂得免焉。君子謂緹縈一言發聖主之意,可謂得事之宜矣。詩云:「辭之懌矣,民之莫矣。」此之謂也。

頌曰:緹縈訟父,亦孔有識,推誠上書,文雅甚備,小女之言,乃感聖意,終除肉刑,以免父事。

卷之七 孽嬖傳

夏桀末喜

末喜者,夏桀之妃也。美于色,薄于德,亂■無道,女子行丈夫心,佩劍帶冠。桀既棄禮義,淫于婦人,求美女,積之於後宮,收倡優侏儒狎徒能為奇偉戲者,聚之於旁,造爛漫之樂,日夜與末喜及宮女飲酒,無有休時。置末喜于膝上,聽用其言,昏亂失道,驕奢自恣。為酒池可以運舟,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其頭而飲之於酒池,醉而溺死者,末喜笑之,以為樂。龍逢進諫曰:「君無道,必亡矣。」桀曰:「日有亡乎?日亡而我亡。」不聽,以為妖言而殺之。造瓊室瑤台,以臨雲雨,殫財盡幣,意尚不饜。召湯,囚之於夏台,已而釋之,諸侯大叛。於是湯受命而伐之,戰于鳴條,桀師不戰,湯遂放桀,與末喜嬖妾同舟,流于海,死於南巢之山。詩曰:「懿厥哲婦,為梟為鴟。」此之謂也。

頌曰:末喜配桀,維亂驕揚,桀既無道,又重其荒,奸軌是用,不恤法常,夏後之國,遂反為商。


  
殷紂妲己

妲己者,殷紂之妃也。嬖倖于紂。紂材力過人,手格猛獸,智足以距諫,辯足以飾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聲,以為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樂,不離妲己,妲己之所譽貴之,妲己之所憎誅之。作新淫之聲、北鄙之舞、靡靡之樂,收珍物,積之於後宮,諛臣群女咸獲所欲,積糟為邱,流酒為池,懸肉為林,使人裸形相逐其閒,為長夜之飲,妲己好之。百姓怨望,諸侯有畔者,紂乃為炮烙之法,膏銅柱,加之炭,令有罪者行其上,輒墮炭中,妲己乃笑。比干諫曰:「不修先王之典法,而用婦言,禍至無日。」紂怒,以為妖言。妲己曰:

「吾聞聖人之心有七竅。」於是剖心而觀之。囚箕子,微子去之。武王遂受命,興師伐紂,戰于牧野,紂師倒戈,紂乃登廩台,衣寶玉衣而自殺。於是武王遂致天之罰,斬妲己頭,懸于小白旗,以為亡紂者是女也。書曰:「牝鷄無晨,牝鷄之晨,惟家之索。」詩云:「君子信盜,亂是用暴,匪其止共,維王之邛。」此之謂也。

頌曰:妲己配紂,惑亂是修,紂既無道,又重相謬,指笑炮炙,諫士刳囚,遂敗牧野,反商為周。

周幽褎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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