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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 18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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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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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當坐之。」吏曰:「其狀何如?」對曰:「君不幸,夫人解系臂棄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知也。」繼母聞之,遽疾行問初,初曰:「夫人所棄珠,初復取之,置夫人奩中,初當坐之。」母意亦以初為實,然憐之,乃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兒誠不知也。此珠妾之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奩中。迫奉喪,道遠,與弱小俱,忽然忘之,妾當坐之。」初固曰:「實初取之。」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強活初耳,夫人實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頸,送葬者盡哭,哀動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關吏執筆書劾,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泣,終日不能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既去,後乃知男獨取之也。君子謂二義慈孝。論語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若繼母與假女推讓爭死,哀感傍人,可謂直耳。

頌曰:珠崖夫人,甚有母恩,假繼相讓,維女亦賢,納珠于關,各自伏愆,二義如此,為世所傳。


  

郃陽友娣

友娣者,郃陽邑任延壽之妻也。字季兒,有三子。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延壽與其友田建陰殺季宗。建獨坐死,延壽會赦,乃以告季兒,季兒曰:「嘻!獨今乃語我乎!」

遂振衣欲去,問曰:「所與共殺吾兄者為誰?」延壽曰:「田建。田建已死,獨我當坐之,汝殺我而已。」季兒曰:「殺夫不義,事兄之讎亦不義。」延壽曰:「吾不敢留汝,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聽汝所之。」季兒曰:「吾當安之?兄死而讎不報,與子同枕席而使殺吾兄,內不能和夫家,又縱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壽慚而去,不敢見季兒。季兒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殺吾兄,義不可以留,又終不復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視汝兩弟。」遂以襁自經而死。馮翊王讓聞之,大其義,令縣復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謂友娣善復兄仇。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季兒可以為則矣。

頌曰:季兒樹義,夫殺其兄,欲復兄讎,義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馮翊表墓,嘉其義明。

京師節女

京師節女者,長安大昌裡人之妻也。其夫有仇人,欲報其夫而無道徑,聞其妻之仁孝有義,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為中譎。父呼其女告之,女計念不聽之則殺父,不孝;聽之,則殺夫,不義。不孝不義,雖生不可以行于世。欲以身當之,乃且許諾,曰:「旦日,在樓上新沐,東首臥則是矣。妾請開戶牖待之。」還其家,乃告其夫,使臥他所,因自沐居樓上,東首開戶牖而臥。夜半,仇家果至,斷頭持去,明而視之,乃其妻之頭也。仇人哀痛之,以為有義,遂釋不殺其夫。君子謂節女仁孝厚于恩義也。夫重仁義輕死亡,行之高者也。論語曰:「君子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此之謂也。

頌曰:京師節女,夫讎劫父,要女間之,不敢不許,期處既成,乃易其所,殺身成仁,義冠天下。

卷之六 辯通傳

齊管妾婧


  
妾婧者,齊相管仲之妾也。寧戚欲見桓公,道無從,乃為人仆。將車宿齊東門之外,桓公因出,寧戚擊牛角而商歌,甚悲,桓公異之,使管仲迎之,寧戚稱曰:「浩浩乎白水!」

管仲不知所謂,不朝五日,而有憂色,其妾婧進曰:「今君不朝五日而有憂色,敢問國家之事耶?君之謀也?」管仲曰:「非汝所知也。」婧曰:「妾聞之也,毋老老,毋賤賤,毋少少,毋弱弱。」管仲曰:「何謂也?」「昔者太公望年七十,屠牛于朝歌市,八十為天子師,九十而封于齊。由是觀之,老可老邪?夫伊尹,有■氏之媵臣也。湯立以為三公,天下之治太平。由是觀之,賤可賤邪?皋子生五歲而贊禹。由是觀之,少可少邪?駃騠生七日而超其母。由是觀之,弱可弱邪?」於是管仲乃下席而謝曰:「吾請語子其故。昔日,公使我迎寧戚,寧戚曰:『浩浩乎白水!』吾不知其所謂,是故憂之。」其妾笑曰:「人已語君矣,君不知識邪?古有白水之詩。詩不雲乎:『浩浩白水,鯈鯈之魚,君來召我,我將安居,國家未定,從我焉如。』此寧戚之慾得仕國家也。」管仲大悅,以報桓公。桓公乃修官府,齊戒五日,見寧子,因以為佐,齊國以治。君子謂妾婧為可與謀。詩云:「先民有言,詢于芻蕘。」此之謂也。

頌曰:桓遇寧戚,命管迎之,寧戚白水,管仲憂疑,妾進問焉,為說其詩,管嘉報公,齊得以治。

楚江乙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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