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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 1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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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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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子自殺,人救之,不得死。既歸,其妻謂之曰:「吾聞將節勇而不果生,故士民儘力而不畏死,是以戰勝攻取,故能存國安君。夫戰而忘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今軍敗君死,子獨何生?忠孝忘于身,何忍以歸?」邱子曰:「蓋小戎大,吾力畢能盡,君不幸而死,吾固自殺也,以救故,不得死。其妻曰:“曩日有救,今又何也?」邱子曰:「吾非愛身也。戎令曰『自殺者誅及妻子』是以不死,死又何益於君?」其妻曰:“吾聞之:『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君死而子不死,可謂義乎!多殺士民,不能存國而自活,可謂仁乎!

憂妻子而忘仁義,背故君而事強暴,可謂忠乎!人無忠臣之道仁義之行,可謂賢乎!周書曰:『先君而後臣,先父母而後兄弟,先兄弟而後交友,先交友而後妻子。』妻子,私愛也。事君,公義也。今子以妻子之故,失人臣之節,無事君之禮,棄忠臣之公道,營妻子之私愛,偷生苟活,妾等恥之,況于子乎!吾不能與子蒙恥而生焉。”遂自殺。戎君賢之,祠以太牢,而以將禮葬之,賜其弟金百鎰,以為卿,而使別治蓋。君子謂蓋將之妻潔而好義。


  

詩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謂也。

頌曰:蓋將之妻,據節鋭精,戎既滅蓋,邱子獨生,妻恥不死,陳設五榮,為夫先死,卒遺顯名。

魯義姑姊

魯義姑姊者,魯野之婦人也。齊攻魯至郊,望見一婦人,抱一兒,攜一兒而行,軍且及之,棄其所抱,抱其所攜而走于山,兒隨而啼,婦人遂行不顧。齊將問兒曰:「走者爾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誰也?」曰:「不知也。」齊將乃追之,軍士引弓將射之,曰:「止,不止,吾將射爾。」婦人乃還。齊將問所抱者誰也,所棄者誰也。對曰:

「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棄者妾之子也。見軍之至,力不能兩護,故棄妾之子。」齊將曰:

「子之於母,其親愛也,痛甚於心,今釋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婦人曰:「己之子,私愛也。兄之子,公義也。夫背公義而向私愛,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則魯君不吾畜,大夫不吾養,庶民國人不吾與也。夫如是,則脅肩無所容,而累足無所履也。子雖痛乎,獨謂義何?故忍棄子而行義,不能無義而視魯國。」於是齊將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齊君曰:「魯未可伐也。乃至于境,山澤之婦人耳,猶知持節行義,不以私害公,而況于朝臣士大夫乎!請還。」齊君許之。魯君聞之,賜婦人束帛百端,號曰義姑姊。公正誠信,果於行義。夫義,其大哉!雖在匹婦,國猶賴之,況以禮義治國乎!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此之謂也。

頌曰:齊君攻魯,義姑有節,見軍走山,棄子抱侄,齊將問之,賢其推理,一婦為義,齊兵遂止。

代趙夫人

代趙夫人者,趙衛子之女,襄子之姊,代王之夫人也。衛子既葬,襄子未除服,地登夏屋,誘代王,使廚人持鬥以食代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以一斗擊殺代王及從者。因舉兵平代地而迎其姊趙夫人,夫人曰:「吾受先君之命事代之王,今十有餘年矣。代無大故,而主君殘之。今代已亡,吾將奚歸?且吾聞之,婦人之義無二夫。吾豈有二夫哉!欲迎我何之?以弟慢夫,非義也。以夫怨弟,非仁也。吾不敢怨,然亦不歸,遂泣而呼天,自殺于靡笄之地。代人皆懷之。君子謂趙夫人善處夫婦之間。詩云:“不僭不賊,鮮不為則。」此之謂也。

頌曰:惟趙襄子,代夫人弟,襲滅代王,迎取其姊,姊引義理,稱引節禮,不歸不怨,遂留野死。


  
齊義繼母

齊義繼母者,齊二子之母也。當宣王時,有人簡死於道者,吏訊之,被一創,二子兄弟立其傍,吏問之,兄曰:「我殺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殺之。」期年,吏不能決,言之於相,相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縱有罪也。皆殺之,是誅無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惡。試問其母,聽其所欲殺活。」相召其母問之曰:「母之子殺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決,言之於王。王有仁惠,故問母何所欲殺活。」其母泣而對曰:「殺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問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愛也。今欲殺之,何也?」其母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時,屬之於妾曰:『善養視之。』妾曰:『諾。』今既受人之託,許人以諾,豈可以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諾邪!且殺兄活弟,是以私愛廢公義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約束,已諾不分,何以居于世哉!

子雖痛乎,獨謂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義,高其行,皆赦不殺,而尊其母,號曰義母。君子謂義母信而好義,絜而有讓。詩曰:「愷悌君子,四方為則。」此之謂也。

頌曰:義繼信誠,公正知禮,親假有罪,相讓不已,吏不能決,王以問母,據信行義,卒免二子。

魯秋潔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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