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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劉貢父四首(之二)】
某啟。向聞貢父離曹州,遞中附問,必已轉達。即日,不審起居何如?聞罷史局,佐天府,眾人為公不平。某以為文字議論,是非予奪,難與人合,甚于世事。南司廨舍甚佳,浮沉簿書間,未必不佳也。至于進退毀譽,固無足言者。貢父聰明洞達,況更練世故,豈待言者耶!但區區之心,不能不云爾。某蒙庇無恙,但秋來水患,僅免為魚,而明年之憂,方未可測。或教別乞郡脫去,又恐遺患後人,為識者所譏。已附詔使奏牘,乞以石城腳,周回一丈,其役甚大且艱,但成則百餘年利也。此去又須晝夜勞苦,半年乃成。成後丐一宮觀,漸謀歸田耳。窮蹇迂拙,所值如此,奈何!奈何!何時面言,以散蘊結。乍寒,惟萬萬自重。不宣。
【與劉貢父四首(之三)】
某啟。示及回文小闋,律度精緻,不失雍容,欲和殆不可及,已授歌者矣。王寺丞信有所得,亦頗傳下至術,有詩贈之,寫呈,為一笑。老弟亦稍知此,而子由尤為留意。淡于嗜好,行之有常,此其所得也。吾儕于此事,不患不得其訣及得而不曉,但患守之不堅,而賊之者未淨盡耳。如何?子由已赴南都,十六日行矣。
【與劉貢父四首(之四)】
某啟。近辱教,並和王仲素詩,讀之欣然有得也。久不裁謝,為愧多矣。向時令押綱人候信者附書信,不審達否?即日起居佳勝。詩格愈奇古,可令令子錄示數十首否?仆蒙恩粗遣,水退城全,暫獲息肩。然來歲之憂,方未可量。雖知議閉曹村口,然不敢便恃其不來。
有一事,須至干清聽:去歲,曾擘畫作石岸,用錢二萬九千五百餘貫,夫一萬五百餘人,糧七千八百餘碩,于十月內申詔使,仍乞于十二月已前畫旨,乃可幹辦。僱募人匠,計置物料,正月初下手,四五月間可了。雖費用稍廣,然可保萬全,百年之利也。今已涉春,杳未聞耗,計日月已迫,必難辦集。又聞有旨下淮南、京東,起夫往澶州,其勢必無鄰郡人夫可以見及。(前來本州,下南京沂、宿等州差夫八千人,並本州差夫三千五百人,共役一月可畢。)以此知前來石岸文字必不遂矣。
今別相度,裁減作木岸,工費僅減一半,用夫六千七百餘人,(仍差三千五百餘人,以常平錢召募。)糧四千三百餘碩,錢一萬四千餘貫,雖非經久必安之策,然亦足以支持歲月,待河流之復道也。若此策又不行,則吾州之憂,亦未可量矣。
今寄奏檢一本奉呈,告貢父與令侄仲馮力言之。此事必在戶房,可以出力。萬一不當手,亦告仲馮力借一言,此事決不可緩。若更下所屬相度,往反取旨,則無及矣。況所乞止百餘紙祠部,其餘本州皆已有備。若作而不當,徐行遣官吏,亦未晚。惟便得指揮,閏月初便可下手為佳。
某豈曉土功水利者乎?職事所迫,不得不爾,每自笑也。若朝廷選得一健吏善興利除害者見代,一郡之幸也。然不敢自乞,嫌于避事爾。言輕不足以取信,惟念此一城生聚,必不忍棄為魚鱉也。仆于朝中,誰為可訴者,惟貢父相愛,必能為致力。仍乞為調其可否,詳錄,付去。人回,不勝日夜之望。未緣會面,萬萬以時自重。人行,奉啟。不宣。
【與曾子宣十首(之一)】
某啟。日欲作《塔記》,未嘗忘也。而別後紛紛,實無少暇。既請寬限而自違之,慚悚無地。數日來,方免得詳定役法,自此庶有少閒,得應命也。屢煩誨諭,知罪深矣。
【與曾子宣十首(之二)】
某啟。上黨、雁門出一草藥,名長松,治大風,氣味芳烈,亦可作湯常服。近歲河東人多以為餉,若不甚難致,乞為求一斤許。仍恕造次。
【與曾子宣十首(之三)】
某再拜啟。張ヘ損其父應之名谷者,歐陽文忠公之友也。文行清修,有古人風,而仕不遂。損亦守家法,令子弟也。與之久故,幸得在左右,想蒙顧眄。適有少冗,而張ヘ行速,不盡區區。非久,別奉狀。不宣。
【與曾子宣十首(之四)】
某啟。涉暑疲病,久闕上問,曲蒙存錄。遠賜手教,感怍深至。比日鎮撫多暇,起居清勝。某托庇粗如,直舍塊處,游從稀少,西望旌,臨書惘惘。伏暑尚熾,伏惟順序保練,少慰下情。不宣。
【與曾子宣十首(之五)】
某蒙庇如昨,幸與子開同省,孤拙當有依賴,幸甚!幸甚!袞袞過日,無毫髮之補,甚不自安。又未敢乞郡。何時款奉,少盡所懷,臨書惘惘。寄惠長松、榛實、天花菜,皆珍異之品,捧當感怍。
【與曾子宣十首(之六)】
某啟。昨日又辱寵顧,感幸殊深。仍審台候康勝,為慰。《塔記》重承來諭,敢不稟命。承借發願文,幸得敬閲。人還,迫夜奉謝。
【與曾子宣十首(之七)】
某啟。昨日辱台旆臨顧,不及拜迎,方欲裁謝不敏,遽枉手教,感悚無地。且審比日起居佳勝。啟行有日,終當卜一邂逅,續馳問次。人還,草草,不宣。
【與曾子宣十首(之八)】
某再啟。退辱示諭,讀之汗流洽背,非所以全芘不肖也。《塔記》如河之誓,豈敢復渝,惟深察之。
【與曾子宣十首(之九)】
某深欲往會,屬以約數相知在淨因矣,不罪!不罪!後旬更不敢有所如,謹俟命耳。來日必獲望見,並留面謝,悚息!悚息!
【與曾子宣十首(之十)】
某本不敢通問,特承不鄙廢放,手書存問,乃敢裁謝萬一。《塔記》久草下,因循未曾附上。今不敢復寄,異時萬一北歸,或可錄呈,為一笑也。旦夕離南郡,西望悵然,言不能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