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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欲教民和親,則其道必始於宗族。臣欲復古之小宗,以收天下不相親屬之心。古者有大宗、有小宗。故《禮》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古者諸侯之子弟,異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禰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後之,則為大宗。族人宗之,雖百世而宗子死,則為之服齊衰九月。故曰:「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別子之庶子,又不得禰別子,而自使其嫡子為後,則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則無服。其繼禰者,親兄弟為之服。其繼祖者,從兄弟為之服。其繼曾祖者,再從兄弟為之服。其高祖者,三從兄弟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以外親盡則易宗。故曰:「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小宗四,有繼高祖者,有繼曾祖者,有繼祖者,有繼禰者,與大宗為五,此所謂五宗也。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為宗,則其庶子之嫡子又各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於四,而其實無窮。自秦、漢以來,天下無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復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親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無宗也。有族而無宗,則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則雖欲親之而無由也。族人而不相親,則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賢人君子之後,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遠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復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則為之加服,犯之則以其服坐。貧賤不敢輕,而富貴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喪葬必赴。此非有所難行也。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無孝弟相親之心,而族無宗子,莫為之糾率,其勢不得相親。是以世之人,有親未盡而不相往來,冠婚不相告,死不相赴,而無知之民,遂至于父子異居,而兄弟相訟,然則王道何從而興乎!
嗚呼!世人之患,在於不務遠見。古之聖人合族之法,近於迂闊,而行之期月,則望其有益。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難,而在乎久而不怠也。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策別九】
其三曰均戶口。夫中國之地,足以食中國之民有餘也,而民常病于不足,何哉?地無變遷,而民有聚散。聚則爭于不足之中,而散則棄于有餘之外。是故天下常有遺利,而民用不足。
昔者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眾寡而受田于官,一夫而百畝,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餘。當周之時,四海之內,地方千里者九,而京師居其一,有田百同,而為九百萬夫之地,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宮室涂巷,三分去一,為六百萬夫之地。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為率,則王畿之內,足以食三百萬之眾。以九州言之,則是二千七百萬夫之地也,而計之以下農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則是萬有三千五百萬人可以仰給于其中。當成、康刑措之後,其民極盛之時,九州之籍,不過千三萬四千有餘夫。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谷常有餘,而地力不耗。何者?均之有術也。
自井田廢,而天下之民轉徙無常,惟其所樂,則聚以成市,側肩躡踵,以爭尋常,挈妻負子,以分升合。雖有豐年,而民無餘蓄,一遇水旱,則弱者轉于溝壑,而強者聚為盜賊。地非不足,而民非加多也,蓋亦不得均民之術而已。
夫民之不均,其弊有二。上之人賤農而貴末,忽故而重新,則民不均。夫民之為農者,莫不重遷,其墳墓廬舍,桑麻果蔬,牛羊耒耜,皆為子孫百年之計。惟其百工技藝,無事種藝,游手浮食之民,然後可以懷輕資而極其所往。是故上之人賤農而貴末,則農人釋其耒耜而游于四方,擇其所樂而居之,其弊一也。
凡人之情,怠于久安,而謹于新集。水旱之後,盜賊之餘,則莫不輕刑罰,薄稅斂,省力役,以懷逋逃之民。而其久安而無變者,則不肯無故而加恤。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則其民稍稍引去,聚于其所重之地,以至于眾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
臣欲去其二弊,而開其二利,以均斯民。昔者聖人之興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為功。必因時之勢,故易為力。今欲無故而遷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則怨謗之門,盜賊之端,必起於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臣愚以為民之情,莫不懷土而重去。惟士大夫出身而仕者,狃于遷徙之樂,而忘其鄉。昔漢之制,吏二千石皆徙諸陵。為今之計,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徙荊、襄、唐、鄧、許、汝、陳、蔡之間,今士大夫無不樂居于此者,顧恐獨往而不能濟,彼見其儕類等夷之人莫不在焉,則其去惟恐後耳。此所謂因人之情。
夫天下不能歲歲而豐也,則必有饑饉流亡之所,民方其困急時,父子且不能相顧,又安知去鄉之為戚哉?當此之時,募其樂徙者,而使所過廩之,費不甚厚,而民樂行。此所謂因時之勢。
然此二者,皆授其田,貸其耕耘之具,而緩其租,然後可以固其意。夫如是,天下之民,其庶乎有息肩之漸也。
【策別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