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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 196 / 327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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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辛巳,詔以錢糧、造作、訴訟等事悉歸有司,以清中書之務;從張珪之請也。

丁亥,敕:「外任官應有公田而無者,皆以至元鈔給之。」


  

功德使策琳沁等以佛事奏釋重囚,不允。

帝諭左右曰:「回回以寶玉鬻于官。朕思此物何足為寶,惟善人乃可為寶。善人用則百姓安,茲國家所宜寶也。」

三月,丙午,冊立皇后鴻吉哩氏。

壬子,圖呼魯言:「臣等職專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間乏食,而又隕霜雨毛,天文示變,皆由臣等不能宣上恩澤,致茲災異,乞黜臣等以答天譴。」帝曰:「事豈關汝,其勿復言。」

教坊使曹耀珠得幸,命為禮部尚書。張珪諫曰:「伶人為大宗伯,何以示後世?」帝曰:「姑聽其至部而去之。」珪力言不可,乃止。

皇太后命以特們德爾為太師,以萬戶博實參知行省政事。張珪言于帝曰:「太師輔上道德,特們德爾非其人。萬戶無功,不得為外執政。」帝然之。太后聞而怒甚,於是實勒們之譖得行。

御史中丞郝關挺上疏論時政,其略曰:「先帝即位之初,大事方定,故于左右三五有功之人,爵之太高,遂使近幸之臣,因而相襲,王公師保,接跡于朝。比者雖令裁罷,曾未經歲,又復紛然。昔人有言:『服之不衷,身之災也』。是則朝廷名器重,則升鬥之祿足以鼓舞豪傑,濫則日拜卿相而人不勸矣。」

又言:「國初設官,在內須三十月,在外須三周歲,考其殿最以為黜陟。比者省院台部之臣,久者一二歲,少者三五月,甚有旬日之間而屢遷數易者,奔走往來之不暇,何暇宣風布化,參理機務哉!請自今,惟大臣可急遴選授,其餘內外大小官屬,必候任滿方許超遷,以免朝除夕改,啟幸長奸之弊。」

尋出為海南行省平章。時河南王布琳濟達為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未幾卒,謚文定。

丙辰,帝以亢旱既久,于宮中焚香默禱,遣官分禱諸祠。

詔敦諭勸課農桑。

夏,四月,乙亥,帝如上都。

丙子,高麗國王王璋辭位,以其世子王燾為征東行省左丞相,封高麗國王。時朝廷欲璋歸國,璋無以為詞,請傳位於其子。

甲申,詔遴選賢士,纂修國史。

乙酉,御史台言:「富人夤緣特旨,濫受官爵;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廢之流;內侍托為貧乏,互奏恩賞。而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釋重囚。外任之官,身犯刑憲,輒營求內旨以免罪。諸王、駙馬、寺觀土田每歲征租,擾民尤甚。請悉革其弊。」制可。

真定、保定、大寧路饑,並免今年田租之三。

安南國貢方物。

五月,中書平章政事張珪罷。

時太后多寵幸,惡張珪持正,幸臣實勒們等尤嫉之,以帝遇之厚,未敢遽發。至是帝由居庸巡上都,乃以中旨召珪,至宮門下,數以違懿旨之罪,杖之。珪創甚,輿歸京師,明日出國門。珪子景元掌符璽,不得一日去宿衛,至是以父病篤告,遽歸。帝驚曰:「朕來時,卿父無病。」景元頓首涕泣不敢言。帝不懌,遣人賜珪酒,遂拜大司徒。珪謝病家居。

辛丑,以中書右丞哲伯都拉為平章政事,左丞巴喇托音為右丞,參知政事阿布哈雅為左丞,參議中書省事圖魯哈特穆爾為參知政事。

順德、冀寧饑,原州水,賑之。

六月,己未,京師地震。癸亥,圖呼魯等以災異乞賜放黜,不允。

丙寅,京師地又震。

己卯,河東廉訪使趙簡,請選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讀學士,講明治道以廣聖聽,從之。

御史台言:「比年廉訪司多不悉心奉職,宜令監察御史檢核名實而黜陟之。廣海及甘肅、雲南地遠,遷調者憚勿肯往,請今後加一等官之。」制可。

壬午,命監察御史檢察監學官,考其殿最。

甲申,建崇文閣于國子監。

以宋儒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司馬光、朱熹、張栻、呂祖謙及故中書左丞許衡從祀孔子廟廷。

河決陳、亳、睢州及開封之陳留縣,沿民田廬。先是命官沒河相視,上治河之議而竟未施行,故有此患。

秋,七月,癸巳,以作佛事,釋囚徒二十九人。

甲午,置榷茶批驗所並茶田局官。

庚子,立長秋寺,掌武宗皇后宮政。


  

壬寅,京師地震。

己酉,改淮東、淮西道宣慰司為淮東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隷河南省。

敕:「守令勸課農桑,勤者陞遷,怠者黜降。着為令。」

丁巳,太白經天。

八月,戊午朔,揚州路崇明州大風,海潮泛溢,漂沒民居。

丁卯,帝至自上都。

庚午,以侍御史薛居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九月,癸巳,以宣徽院使鄂勒哲知樞密院事。

戊申,敕鎮江路建銀山寺,勿徙寺旁塋塚。

京師大旱。帝問弭災之道,翰林學士承旨程鉅夫舉桑林六事以對,忤時宰意。帝遣近侍賜上尊勞之曰:「中書集議,惟卿所言甚當,後臨事其極言之。」

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尉遲德誠亦上言:「西僧作佛事,疏放罪囚,以為祈福。奴婢殺主,妻妄殺夫,皆獲夤緣以免,實紊典常。必欲修政以答天遣,無有先於此者。」不報。

初,世祖、成宗皆嘗議定科舉制而未及行,至是帝與李孟論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漢、唐、宋、金,科舉得人為盛。今欲舉天下之賢能,如以科舉取之,猶勝於多門而進。然必先德行經術而後文辭,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決意行之。冬,十月,丁卯,敕中書省議行科舉。

辛未,徙崑山州治于太倉,昌平縣治于新店。

癸未,以遼陽路之懿州隷遼陽行省;復置蒙陰縣,隷莒州。

乙酉,旌表高州民蕭乂妻趙氏貞節,免其家科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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