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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 177 / 327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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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平章政事、商議樞密院事李庭薨,追封益國公,謚武毅。

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劉國傑久行邊,患瘴,自入覲還鎮,疾篤。僚屬問之,國傑曰:「交賊不臣,若病幸小愈,得滅此賊,死無憾矣。」問以家事,不言。卒年七十二。


  

國傑善推誠,得士心,故所至立功。性雄猛,視死如歸,嘗語人曰:「吾為國宣力,雖身棄草野不恨,何必馬革裹尸還葬哉!」訃聞,贈齊國公,謚武宣。

三月,丁巳,詔:「軍民官已除,以地遠官卑不赴者,奪其官不敘;軍官擅離所部者,悉遣還翼,違者論如律;軍人不告所部私歸者,杖而還之。」

乙丑,彗星滅。自去歲十二月庚戌始見,約盈尺,在室十一度,入紫微垣,至是滅,凡七十四日。

戊辰,中書左丞尚文以疾辭,不允。

詔:「諸王、駙馬所分郡邑,達嚕噶齊惟用蒙古人,三年依例遷代;其漢人、女真、契丹名為蒙古者,皆罷之。」

敕:「軍民逃奴,有獲者即付其主;主在它所者,赴所在官司給之,仍追逃奴鈔充獲者賞;逃及誘匿者,論罪有差。」

詔:「諸路牧羊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數者勿取。」

中書省言:「自內降旨除官者,果為近侍宿衛,踐履年深,依已除敘;嘗宿衛未官者,視散官敘。始歷一考,準為初階;無資濫進,降官二級。官高者,量降各位下;再任者,從所隷用;三任之上,聽入常調。蒙古人不在此限。」從之。

庚辰,命凡為衙兵者,皆半隷屯田,仍諭各衛屯官及屯田者以勤惰為賞罰。

灤城、濟陽等縣隕霜殺桑。

夏,四月,丙戌,置千戶所戍定海,以防歲至倭船。

命僧、道為商者輸稅。

甲午,詔:「諸王、駙馬進捕鷹鷂,皆有定戶,自今非鷹師而乘傳冒進者,罪之。」

丁未,以國子生分教於上都。

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耶律有尚,以葬父還鄉,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車召之。累辭,不允,復起為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教法一遵許衡之舊,而勤謹有加。諸生知趨正學,尊經術,尚躬行;宗仰有尚,猶舊時之宗仰許衡也。

五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壬申,中書省言:「吳江、松江,實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餘裡,況海運亦由是而出,宜于租戶役萬五千人浚治,歲免租人十五石,仍設行都水監以董其程。」從之。

罷福建都轉運鹽使司,以其歲課並隷宣慰司。

庚辰,以去歲平陽、太原地震,宮觀攤圮者千四百餘區,道士死傷者千餘人,命賑恤之。

是月,蔚州之靈仙,太原之陽曲,隆興之天城、懷安,大同之白登大風,雨雹;開封之祥符、太康、陽武,衛輝之獲嘉,河溢。

涇水暴漲,毀堰塞渠,陝西行省命屯田府總管瓜勒佳巴延特穆爾及涇陽尹王琚疏導之。

六月,丁酉,汝寧妖人李曹驢等妄言得天書惑眾,事覺,伏誅。

是月,翰林學士致仕王惲卒。惲有材幹,操履端方,好學,善屬文,居官數進讜言。贈翰林學士承旨,追封太原郡公,謚文定。

秋,七月,辛酉,罷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

癸酉,以順德、恩州去歲霖雨,免其民租。

八月,太原之交城、陽曲、管州、嵐州,大同之懷仁,雨雹、隕霜殺禾;杭州火,發粟賑之。以大名、高唐去歲霖雨,免其田稅。

九月,癸丑,帝至自上都。

庚申,巴延、梁德珪並復為中書平章政事,巴特瑪琳沁復為中書右丞,密勒和卓復為中書參知政事;以江浙行省平章阿爾為中書平章政事。庚午,御史杜肯構等言:「巴延等樹黨受賕,謫戍遠方,道路相慶。方經數月,遽聞召復相位,又與原鞫之人列坐朝堂。天下之人,目巴延、梁德珪、巴特瑪琳沁為三凶,三凶不誅,無以謝天下;又況密勒和卓、阿爾等,與之同惡相濟,濁亂朝綱,是以此年災異屢見。雖朝廷存恤之詔屢頒,而禍亂之源未塞,上失其政,民受其殃。請將群凶或斥或誅,明正其罪。」御史中丞何瑋亦以為言。前後章數十上,皆不報。

梁德珪自湖廣復入見,帝問:「卿安在?」德珪涕泣不能語。賜酒饌,使往拜其母。因以氣疾乞骸骨,旋卒。


  
癸酉,潮州颶風起,海溢,漂民廬舍,溺死者眾,給被災戶糧兩月。

冬,十月,辛卯,有事于太廟。

辛巳,以宣徽使、大都護長壽為中書右丞,陝西行省右丞托歡為中書參知政事。

丁亥,安南遣使人貢。

詔諸王、駙馬毋乘驛以獵。

庚寅,封皇侄哈尚為懷寧王,賜金印,仍割瑞州戶六萬五千隷之。

十一月,壬子,詔:「內郡、江南人凡為盜黥三次者,謫戍遼陽;諸色人及高麗二次,免黥,謫戍湖廣。盜禁禦馬者,初犯謫戍,再犯者死。」

詔問弭災之道,商議中書省事張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討;濫官放譴,不可復加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為禁絶;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財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為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饗。」帝嘉納之,賜以鈔。

丁卯,復免僧人租。

壬申,詔:「凡僧姦盜殺人者,聽有司專決。」

十二月,庚子,復立益都淘金總管府。

始定國子生,蒙古、色目、漢人三歲各貢一人。

召程文海為翰林學士、商議中書省事。

雲南行省平章政事伊蘇岱爾上言:「所領雲南,地居徼外,歷世所不能臣。世祖皇帝天戈一麾,無思不服,今其民衣被皇庥,同於方夏,點蒼山舊嘗駐蹕,請紀聖功,刻石其上,使臣民瞻仰。」帝命程文海撰文,勒碑雲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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