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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 168 / 327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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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時初建南郊,翰林國史院檢閲官袁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祭天歲或為九,或為二,作《祭天名數議》;圜丘不見于《五經》,郊不見于《周官》,作《圜丘非郊議》;后土,社也,作《后土即社議》;三歲一郊,非古也,作《祭天無間歲議》;燔柴見于古經,《周官》以禋祀為天,其義各有旨,作《燔柴泰壇議》;祭天之牛角繭慄,用牲于郊,牛二,合配而言之,增郡祀而合祠,非周公之制矣,作《郊不當立從祀議》;郊質而尊之義也,明堂文而親之義也,作《郊明堂禮儀異制議》;郊用辛,魯禮也,卜不得常為辛,作《郊非辛日議》;北郊不見于《三禮》,尊地而遵北郊,鄭玄之說也,作《北郊議》。」禮官推其博,多採用之。桷。慶元人也。

雲南民歲輸金銀,近中慶城邑戶口,則詭稱逃亡。甸寨遠者,季秋例遣官領兵往征,人馬、芻糧,往返之費,歲以萬計。所差官必重賂省臣乃得遣,徵收金銀之數必十加二,而折閲之數又如之。其送迎,饋贐,亦如納官之數,所遣者又以銅雜銀中納官。雲南行省左丞劉正,首疏其弊,給官稱,俾土官身詣官輸納,其弊始革。


  

時有獻西域稱法者,左司都事張思明斥其惑眾,不用。

◎大德二年

春,正月,壬辰,詔以水旱減郡縣田租十分之三,傷甚者盡免之,老病單弱者,差稅並免三年。

禁諸王、公主、駙馬受人呈獻公私田地及擅招戶者。

辛丑,御史台言:「諸轉運司案牘,例以歲終檢覆。金谷事繁,稽照難盡,其未終者,宜聽憲司于明年檢覆。」從之。

己酉,遣所俘琉球人歸,諭其國使之效順。

以翰林王惲、閻復、王構、趙與{票灬}、王之綱、楊文鬱、王德淵,集賢王容、宋渤、盧摯、耶律有尚、李泰、郝采、楊麟,皆耆德舊臣,清貧守職,特賜鈔二千餘錠。

二月,乙丑,立浙西都水營田司,專主水利。

以中書右丞張九思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

丁卯,改泉州為泉寧府。

丙子,帝諭中書省臣曰:「每歲天下金銀鈔幣,所入幾何?諸王、駙馬賜與及一切營建,所出幾何?其會計以聞。」鄂勒哲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不足於用,又于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自今敢以節用為請。」帝嘉納焉,罷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詔:「諸王、駙馬毋擅祀岳、鎮、海、瀆。」

乙酉,帝如上都。

罷建康金銀銅冶轉運司;還淘金戶于元籍,歲辦金專責有司。

詔廉訪司作成人材以備選舉。

中書平章政事崔彧與御史大夫圖齊言:「世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今歲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先制,俾廉訪司常加勉勵。」帝深然之,命彧與博果密、鄂爾根薩裡同翰林、集賢議降條例,故有是詔。

減行省平章為二員。

丙戌,以梁德珪為中書平章政事,楊炎龍為中書右丞。

三月,戊子,詔:「僧人犯姦盜、詐偽,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萬戶出征者,其印命副貳掌之,不得付其子弟,違法行事。」

壬辰,御史台言:「道州路達嚕噶齊阿林布哈、總管周克敬,虛申麥熟,不賑饑民,雖經赦宥,宜降職一等。」從之。

壬子,詔:「加封東鎮沂山為『元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西鎮吳山為『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閭山為『貞德廣寧王』,歲時與岳瀆同祀,着為令。」

夏,四月,江南、山東、浙江、兩淮、燕南屬縣多蝗。

帝欲開鐵幡竿渠,召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議之,守敬奏山水頻年暴下,非大為渠堰,廣五七十步不可,時議不盡以為然。守敬嘗起水渾蓮、渾天漏,大小機輪凡二十有五,皆以刻木為沖牙,轉人撥擊,上為渾象,點畫周天星度,日月二環,斜絡其上,象則隨天左旋,日月二環各依行度,退而右轉。見者服其精。

五月,壬辰,以中書右丞何榮祖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湖廣左丞巴圖瑪遜為中書右丞。

己酉,撫州崇仁縣星隕為石。

六月,庚申,御史台言:「江南宋時行兩稅法,自阿爾哈雅改為門搜攤,增課錢至五萬錠。今宣慰張國紀請復科夏稅,與門攤並征,以圖升進,湖、湘重罹其害。」帝命中書趣罷之。

南台侍御史托歡,以受賂不法罷。

禁諸王擅行令旨,其越禮開讀者,並所遣使拘執以聞。

秋,七月,癸巳,汴梁等處大雨;河決,壞堤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其田租一年。遣尚書那鑲、御史劉賡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築九十六所。


  
壬寅,詔:「諸王、駙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輒傳旨付外省,罪之。」

詔遣中書右丞楊炎龍、簽樞密院事洪君祥召高麗國王王謜入侍。時有言謜僭設司空、司徒等官,而又擅殺其臣金呂者,故召謜入侍,因留不遣,復以其父逸壽王昛為高麗國王。

九月,己丑,交趾、爪哇、金齒國各貢方物。

丙申,帝至自上都。

癸卯,樞密副使塔喇呼岱犯臓罪,命御史台鞫之。

庚戌,減中外冗員。

是月,平章政事崔彧卒,贈太傅,謚忠肅。

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為七十萬石。

十一月,丙申,罷雲南行御史台,置廉訪司。

壬寅,以中書右丞王慶端為平章政事。

十二月,戊午,太白經天。

乙丑,括諸路馬,除牝孕攜駒者,齒三歲以上並拘之。

辛未,增置各路推官,專掌刑獄,上路二員,下路一員。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達喇罕升左丞相。

甲戌,彗出子孫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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