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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 123 / 327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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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碉門羌與婦人老幼入市,爭價,持刃入碉門,魚通司系其人,羌酉怒,斷繩橋,謀入劫之。魚通司來告急,左丞汪惟正問計,庭瑞曰:「羌俗暴悍,以鬥殺為勇。今如蜂毒一人,而即以門牆之寇待之,不可。宜遣使往諭禍福,彼悟,當自回矣。」惟正曰:「使者無過于君。」遂從數騎抵羌界,羌陳兵以待,庭瑞進前語之曰:「殺人償死,羌與中國之法同。有司系諸人,欲以為見證耳,而汝即肆無禮。如行省聞于朝,召近郡兵,空汝巢穴矣。」其酋長棄槍弩拜曰:「我近者生裂羊胛卜之,視肉之文理何如則吉,其兆曰:『有白馬將軍來,可不勞兵而罷。』今公馬果白,敢不從命!」乃論殺人者,餘盡縱遣之。遂與約,自今交市者以碉門為界,無相出入。

官買蜀茶,增價鬻于羌人,人以為患。庭瑞更變引法,每引納二緡,而付文券與民,聽其自市于羌,羌、蜀便之。


  

先時運糧由揚州溯江,往往覆陷,庭瑞始立屯田,人得免患。

都掌蠻板,蠻善飛槍,聯松枝為牌自蔽。行省命庭瑞討之,庭瑞所射矢出其牌半乾,蠻驚曰:「何物弓矢,如此之力!」即請服。遂斬其酋,而招復其餘民。

庭瑞旋授敘州等處蠻夷部宣撫使。

宋文天祥之被執也,數求死不得,太學生廬陵王炎午作《生祭文》勸其速死,置於衢路,天祥未之見也。行至南安,不食八日,猶生。是月至燕,館人供帳甚盛,天祥不寢處,坐達旦,遂移兵馬同,設卒守之。天祥南面坐,未嘗面北,留夢炎說之則罵。王積翁欲合降臣謝昌元等十人請釋天祥為道士,夢炎不可,曰:「天祥出,復號召江南,置吾十人于何地!」事遂已。

已而丞相博囉等召見于樞密院,天祥入,長揖。欲使跪,天祥曰:「南之揖,北之跪。予南人,行南禮。」博囉叱左右曳之地,天祥不屈。問有何言,天祥曰:「自古有興有廢,帝王、將相,滅亡誅戮,何代無之!我盡忠於宋以至此,願求早死。」博囉曰:「汝謂有興有廢,且問盤古至今日,幾帝幾王?」天祥曰:「一部十七史從何處說起!我今日非應博學宏詞科,何暇泛論!」博羅曰:「汝不肯說廢興事,且道古來有以宗社與人而復逃者乎?」天祥曰:「奉國與人,是賣國之臣也。賣國者必不去,去者必非賣國者也。予前除宰相不拜,奉使軍前,尋被拘執。不幸有賊臣獻國,國亡當死,所以不死者,為度宗二子在浙東,老母在廣故耳。」博囉曰:「棄德佑嗣君而立二王,忠乎?」天祥曰:「當此之時,社稷為重,君為輕。吾別立君,為宗廟社稷計也。從懷、愍而北者非忠,從元帝為忠;從徽、飲而北者非忠,從高宗為忠。」博囉不能詰。有問:「晉元帝、宋高宗有所受命,二王立不以正,是篡也?」天祥曰:「景炎乃度宗長子,德佑親兄,不可謂不正,即位於德佑去國之後,不可謂篡;陳丞相對太后命奉二王出宮,不可謂無所受命。」博囉等皆無詞,但以無所受命為解。天祥曰:「天與之,人歸之,雖無傳受之命,推戴擁立,亦何不可!」博囉怒曰:「汝立二王,竟成何功?」天祥曰:「立君以存宗社,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何功之有!」博囉曰:「既知其不可,何必為?」天祥曰:「父母有疾,雖不可為,無不下約之理。盡吾心焉,不可救,則天命也。天祥今日至此,唯有一死,不在多言。」博囉欲殺之,帝及諸大臣不可。張弘范病中亦表奏天祥忠於所事,願釋勿殺,乃復囚之。

十一月,壬子,遣禮部尚書柴椿偕安南國使杜中,賫詔往諭安南國世子陳日烜,責其來朝。

乙卯,罷太原、平陽、西京、延安路新簽軍還籍。罷招討使劉萬努所管無籍軍願從大軍征討者。

戊辰,命湖北道宣慰使劉深教練鄂州漢陽新附水軍。

十二月,戊寅,發粟鈔賑鹽司灶戶之貧者。

丙申,敕樞密、翰林院官就中書省與索多,議招收海外諸番事。

丁酉,敕:「自明年正月朔,建醮于長春宮,凡七日,歲以為例。」

增置宿衛。

初,宿衛皆領于四集賽,以太祖功臣博勒呼、博爾濟、穆呼哩、齊拉兗四族世領集賽之長。集賽老,猶言分番宿衛也。年老既久,即擢為一品,或以才能任使,貴盛雖極,一日歸至內庭,則執事如故。其後集賽增至四千八百,而累朝鄂爾多集賽尤多,為國大費。

建聖壽萬安寺于京城。

帝師策琳沁卒,敕諸國教師憚師百有八人,即萬安寺設齋圓戒,賜衣。

是歲,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賽音諤德齊卒,百姓巷哭。交趾國王遣使者十二人衰絰致祭,使者號泣震野。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十五

●卷第一百八十五




  
【元紀三】 起上章執徐正月,盡玄黓敦牂六月,凡二年有奇。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七年庚辰,一二八零年

春,正月,丙辰,立遷轉官員法:凡無過者授見闕,物故及過犯者選人補之,滿代者令還家以俟。又定諸路差稅課程,增益者即上報,隱漏者罪之。

詔括江、淮銅及銅錢、銅器。

辛酉,以海賊賀文達所掠良婦百三十餘人還其家。

廣西廉州海賊霍公明、鄭仲龍等伏誅。

甲子,敕泉州行省;「山寨未即歸附者率兵拔之,已拔復叛者屠之。」

錄收宋二王功,以總管張宣為沿海招討使,千戶羅璧為管軍總管。

先是阿爾哈雅、呼圖特穆爾等下荊南、江西、廣西、海南之地,凡得州五十八,峒夷山獠不可勝計,所俘三萬二千餘人,悉役為奴,自置吏治之,責其租賦。行台御史以為言,戊辰,敕御史大夫姜衛檢核之,並放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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