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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追封岳飛為鄂王。飛先已賜謚,至是韓侂冑欲風厲諸將,乃追封之。尋追封劉光世為鄜王,贈宇文虛中少保。
六月,壬辰朔,金罷兼官俸給。
丙申,置諸軍帳前雄校,以軍官子孫補之。
壬寅,詔侍從、台諫、兩省集議裁抑濫賞。
乙巳,金始祭中溜。
壬子,詔沿江四川軍帥簡練軍實。
丁巳,增廬州張勇軍為千人。
秋,七月,甲子,以旱,詔大理、三衙、臨安府、兩浙及諸路決繫囚。
戊辰,金主朝獻於衍慶宮。
己巳,蠲內外諸軍逋負營運息錢。辛未,蠲兩浙州縣闕雨州縣逋租。
戊子,命諸路提刑、提舉司措置保伍法。
八月,金大理丞姬端修罷,以議知大興府赫舍哩執中罪不當也。執中鞫魏廷實獄,廷實無罪而破其家,時論以為冤。御史台請移問,執中奏府斷尚未決,御史台遽令移推,下大理寺議。端修謂執中言涉私,當治罪。詔以端修別出情見,削一官,解職。尋令吏部侍郎李炳等推問,炳等言御史台理直,金主但切責執中而已。孟鑄疏劾之曰:「京師百郡之道,四方取則。知府執中,貪殘專恣,不奉法令,自奉聖州罪解以後,怙罪不悛,蒙朝廷恩貸,轉生跋扈。雄州詐奪人馬;平州冒支己俸;無故破魏廷實家,發其塚墓;拜表,以調鷹不至;祈雨,聚妓嬉戲,毆詈同僚,擅令住職,失師帥之體。」金主以執中薦為東宮護衛,頗右之,謂鑄曰:「執中粗人,似有跋扈爾。」鑄曰:「明天子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金主悟,乃罷執中為武衛軍都指揮使。
丁酉,金以右丞相崇浩為左丞相,右丞布薩揆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孫即康為右丞,禦使大夫布薩端為左丞,吏部尚書通吉思忠為參知政事。
己亥,陳自強等上《皇帝玉牒》。
癸丑,金以西京留守崇肅為御史大夫。
先是,金以旱求直言。癸卯,尚書省奏河南府盧顯達、汝州王大材所陳,言涉不遜,請以情理切害除其罪;從之,仍遍諭中外。
丁巳,金馳圍場遠地禁,縱民耕、捕、樵採,減教坊長行五十人,渤海教坊長行三十人,文綉署女工五十人,出宮女百六十人。
戊午,參知政事張孝伯罷。
九月,丙寅,金主如薊州秋山。
冬,十月,丙申,金詔:「親軍三十五以下,令習《孝經》、《論語》。」
庚子,以資政殿大學士、淮東安撫使張岩參知政事。
時以吳獵帥湖北,將赴鎮,見監石門酒庫黃干,訪以兵事。干曰:「聞議者欲為大舉深入之謀。果爾,必敗。此何時,而可進取哉!」
先是獵以戶部員外郎總領湖廣、江西、京西財賦,知韓侂冑將開邊,荊襄必受兵,乃貽書當路,請號召義士以保疆場,刺子弟以補軍伍,增棗陽、信陽之戍以備衝突,分屯陽邏五關以扞武昌,杜越境誘竊以謹邊隙,選試良家子弟以衛府庫。輸湖南米五十萬石于襄陽,又以湖北漕司和糴米三十萬石分輸荊、郢、安、信四郡,蓄銀帛百萬計,以備賞犒。拔董達、孟宗政、柴發等,分列要郡。至是赴鎮,計金攻襄陽,則荊州尤為重鎮,乃修高氏三海,築金鑾、內湖、通濟、保安四匱,達于上海而注之中海;築拱辰、長林、藥山、棗林四匱,達于下海;分高沙、東獎之流,由寸金提外歷南紀、楚望諸門,東匯沙市為南海。又于赤湖城西南遏走馬湖、熨斗陂之水,西北置李氏匱,水勢四合,可限戎馬。高氏三海者,高保融據荊南時,分江流,瀦為大澤,以遏北方戎馬者也。太祖並天下,慮竊據者為後世患,乃決而去之。獵復修治,以為荊州之險。
癸卯,金主還都。
十一月,己未朔,詔:「兩淮、荊襄諸州,值荒歉奏請不及者,聽先發廩以聞。」
癸酉,金木冰,凡三日。
監察御史婁機知韓侂冑鋭意欲用兵,極口沮之,謂:「恢復之名非不美。今士卒驕逸,遽驅于鋒鏑之下,人才難得,財用未裕,萬一兵連禍結,久而不解,奈何?」侂冑不悅,其議愈密,外廷罔測。機又上疏極諫:「密謀雖人莫得知,而羽書一馳,中外惶惑。」侍御史鄧友龍方主用兵之議,機詰之曰:「今日孰可為大將?孰可為計臣?正使以殿岩當之,能保其可用乎?」友龍不能答。
十二月,癸巳,以宰相陳自強請,遵孝宗典故,創國用司,總核內外財賦。戶部尚書李大性條陳利害,謂兵不宜輕舉,忤韓侂冑意,出知平江府。遂以自強兼國用使,費士寅、張岩同知國用事;掊克民財,州郡騷動。
己亥,詔必明年為開禧元年。
壬寅,禁州縣私籍沒民產。
甲辰,再蠲臨安府民丁身錢三年。
少傅致仕周必大卒,謚文忠。
奈曼部長迪延汗,心忌蒙古特穆津,遣使謀于白達勒達部主阿喇呼斯曰:「吾聞東方有稱帝者。天無二日,民豈有二王耶?君能益吾右翼,吾將奪其弧矢也。」阿喇呼斯即以報特穆津,尋舉部來歸。
是歲,特穆津大會于特默格川,議伐奈曼。眾以方春馬瘦,宜俟秋高為言。特穆津弟鄂齊堅曰:「事所當為,斷之在早,何可以馬瘦為辭!」奇爾固岱曰:「奈曼欲奪我弧矢,是小我也。我輩義當同死。彼恃其國大而言誇,苟乘其不備攻之,功當可成也。」特穆津悅,曰:「以此眾戰,何憂不勝!」遂進兵。
迪延汗以諸部兵至,營于杭愛山。薩穆哈見蒙古軍容整肅,謂左右曰:「奈曼初舉兵,視蒙古兵若古歷羔兒,意謂辭皮亦不留。今吾觀其氣勢,殆非往時矣。」遂引所部兵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