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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傳 - 12 / 33
推理懸疑類 / 安遇時 / 本書目錄
  

包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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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花燭之夕,查生正欲解衣而寐,尹貞娘乃止之曰:「妾意郎君幼讀儒書,當發奮勵志,揚名顯親,期于遠大,非若尋常俗子之比。今日交會,可無一言而就寢乎?妾今謬出鄙句,郎君若能隨口應答,妾即與君共枕同衾;若才力不及,郎君宜再赴學讀書,今宵恐違所願矣。」言訖,查生因命請題。貞娘乃出詩句曰:「點燈登閣各攻書。」查生思了半晌,未能應答,不覺面有慚色,遂即辭妻執燈,徑望學宮而去。是時學中諸友,見查生盡夜而來,面有慚色,咸皆向前問曰:「子今宵洞房花燭,正宜同伴新人及時歡會行樂,今獨拋棄新人至此,敢問其故何也?」查生因諸友來問,即以其妻所出詩句告之。諸友咸皆未答而退。內有一人姓鄭名正者,為人平生極是好謔,聽聞查生此言,隨即漏夜私回,徑往查生房內,與貞娘宿歇。原來貞娘自悔偶因出此戲聯,實非有心相難,不期丈夫懷羞而去,心中正自懊悔不及。及見鄭正入房之時,貞娘只謂查生回家宿歇,不知其為鄭正也。乃問之曰:「郎君適間不能對答而去,今倏爾又回,莫非尋思得句,能對其意乎?」

鄭正默然不答。貞娘忖是其夫懷怒,亦不再問。鄭正乃與貞娘極盡交歡之美,未及天明而去。


  

及天明查生回家,乃與貞娘施禮言曰:「昨夜瞻承佳句,小生學問荒疏,不能應答,心甚愧赧,有失陪奉,獲罪良多,望乞恕容。」貞娘曰:「妾意君昨夜已回,緣何言此以誑妾也。」再三詰問其故,查生以實未回答之。貞娘細思查生之言,已知其身被他人所污,遂對查生言曰:「郎君若實未回,意郎君前程萬里,從今可奮志讀書,不須顧戀妾也。」言罷,即入房中自縊。移時查生知之,急與父母徑往救之,時已不及救矣。

查生悲不能言,昏絶于地數番,父母急救方醒。當日查生悲不知其故,無詞告理,只得具棺殯葬已訖。

不覺時光似箭,又是慶歷三年八月中秋節至,包公按臨至臨潁縣,直升入公廨坐下,見因月色明朗,遂吟詩一首曰:

太和元氣耿中秋,解卻襟懷積累愁。

笑見團團離海角,喜瞻漸漸出雲頭。

袁宏有興歌詩艇,庾亮歡心上酒樓。

借問廣寒宮裡事,桂花多為狀元留。

包公吟詩已畢,其時公廨庭前旁邊有一桐樹,樹下陰涼可愛,包公即喚左右,將虎皮交椅移倚在桐樹之下,玩月消遣。

包公仍出詩句云:「移椅倚桐同玩月。」包公出罷詩句,尋思欲湊下韻,半晌不能湊得,遂即枕椅而臥。似睡非睡之間,朦朧見一女子,年近二八,美貌超群,昂然近前下跪曰:「大人詩句不勞尋思,妾雖不才,隨口可對。」包公即令對之。其女子對曰:「點燈登閣各攻書。」包公見此女子對得有理,即問之曰:「汝這女子,住居何處?可通名姓。」女子答曰:「大人若要知妾來歷,除究本縣學內秀才,可知其詳。」言訖化一陣清風而去。包公醒來,乃是南柯一夢。展轉尋思:「此事可怪,莫非其中必有冤枉?」是夜宿于公廨,思忖一計。

次日出牌,吩咐左右,喚集臨潁縣學秀才,來院赴考。包公出《論語》中題目,乃是「敬鬼神而遠之」一句,與諸生作文;又將「移椅倚桐同玩月」詩句,出在題尾。是日諸生赴考已畢,內有秀才查彞,因見詩句偶合其妻貞娘前語,遂即書其下云:「點燈登閣各攻書。」諸生作文已畢。包公傳令出外伺候。

包公正看卷之間,偶然見查彞詩句,符合夢中之意。即喚查彞問曰:“吾觀汝文章,亦只是尋常,但對詩句,大有可取。

吾諒此詩句必他人為之,非汝所能作也。吾今識破,可實言之,毋得隱諱。”查彞聞言,即以其妻前言,以致死於非命,一一稟知。包公又問之曰:「吾想汝夜往學中之時,內中必有平日極是善戲謔之人,知汝不回,故詐脫汝身,與汝妻宿歇,污其身體。汝妻懷羞,以致身死。汝可逐一說來,吾當替汝伸冤。」

查彞稟曰:「生員學中,只有姓鄭名正者,平生極好戲謔,外者非生員所知也。」包公聽罷言曰:「據汝所言,則汝妻被鄭正姦污無疑矣。」即令鄭強、李干拘喚鄭正到台審勘。鄭正初然抵死不認,後至受極刑,只得供招:「因見查彞懷羞到學,鄭正不合起情造意,故脫身姦污,以致貞娘之死。」其罪招認是實,包公取了供詞,即將鄭正依擬因奸致死,發往法場處決已訖。臨穎百姓咸敬畏包公,如神明暗察,莫敢欺心為非耳。

第十一回  判石牌以追客布


  

斷云:

頑凶盜布肆不良,柴勝貪杯欠預防。

當時若非包公判,難還布匹轉家鄉。

話說宋仁宗寶元元年,浙江杭州府仁和縣,有一人姓柴名勝者,少亦習業儒,家亦豐足。父母俱慶,娶妻梁氏,善孝舅姑。勝有兄弟柴祖,年已二八,俱各婚畢。

一日,父母乃呼柴勝近前,訓之曰:“吾家雖略豐,每思成立之難如升天,覆墜之易如燎毛,言之痛心,不能安寢矣。

今名卿士大夫之子孫,但知穿華麗之衣,食甘美之食,諛其言語,驕傲其物,遨遊宴樂,交朋集友,不以財物為重,輕費妄用,不知已身之所以耀潤者,皆乃祖乃父平日勤勞刻苦所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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