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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斯多德傳 - 89 /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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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斯多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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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9頁

朗讀:

三段論是推理的思維形式,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個部分。亞里士多德把三段論區分為作為證明工具的證明三段論,作為進行或然性論斷手段的辯證三段論和在爭論中使用的辯論的三段論。這就是說,他把三段論看作是證明和反駁的工具。三段論可分為三個格:第一格的邏輯表達式為:「如果A被用來述說所有的B,B被用來表述說所有的C,則A必定可以用來述說所有的C。」第二格的表達式為:「如B屬於任何C而不屬於任何一個A,則A不屬於任何一個C。」第三格的表達式是:

「如A和C屬於所有B,則A必然屬於某些B。」(《前分析篇》)


  

三段論的前提及結論可以從量、質、模式上去分析。

量,有全稱的、特稱的、不定稱命題之分。全稱命題是指某物是屬全部X,或非X;特稱命題是某物是屬或不屬一些X,常用的例子是:「一切人類都是動物」,「一些人是聰明的」;不定稱命題是指某物屬於或不屬於X時並未指明是否為全部的物件或部分的物件。

質,有肯定、否定命題之分。如不考慮不定稱命題,則將質與量命題結合起來就形成四種根本命題:

全稱肯定:A屬於B之全部,

全稱否定:A屬非B之全部,

特稱肯定:A屬於一些B,

特稱否定:A不屬一些B。

模式的命題亦有三種:A屬B,A必然屬B,A可以屬B。簡單地說,B是A,B必定是A,B可能是A。分別稱為「當然性」,「必然性」,「可能性」命題。

在《前分析篇》第4卷考慮不同的前提形式,三段論如何形成,並不是將任何一組前提結合在一起就能獲得結論的。亞里士多德按前提詞類關係分辨出三種形式,這些詞類可稱為大詞、小詞和中詞,他的例子是:「若A屬於一切B,B屬於一切C,則A屬於一切C」。中詞就是出現在二前提之詞——B;大詞是指在結論中被賓詞描述的——A;小詞是在結論中賓詞所屬的——C。大詞及小詞在前提中各出現一次,而前提也因那種詞之出現稱為大前提及小前提,大前提即大詞出現者——A屬B,小前提即是小詞出現者——B屬C。


  
第一格式的三段論是指在大前提中某物是屬中詞所屬的,而在小前提中中詞又是其他物所屬,即「若A屬B,B屬C,則A屬C」。

第二格式,在大小前提中,中詞都是被賓詞所限者,如「若M不屬N,M屬P,則N不屬P」。

第三格式,在大小前提中,中詞都是賓詞所述的,如「若P屬S,R屬S,則P與一些R同一」。

這三種格式是亞里士多德認識的三類三段論。每一樣式中又有不同的形式,按其前提的量及質的不同而定。以第一格式來說,「若A屬全部B,B屬全部C,則A屬全部C」,前提均是全稱肯定的,若將一全稱肯定的大前提與特稱肯定的小前提放在一起,則會有特稱肯定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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