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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 106 /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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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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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洪接了字帖,往外就走。後跟六七個衙役,全要瞧瞧,見見市面。鄭洪把舌頭一伸,說是:「我的舅母,這可實在瞧不的。等我回來,自然明白。」說著,走到無人之處,打開一看,心內明白,出城竟撲前村馮大生門首拍門,說:「大嫂子,快開門來。」朱氏趕緊出來開門一看,認得是公差。鄭洪跟隨就往裡走,說:「嫂子可不好了,他殺趙三事情犯了,當堂招認,畫了口供。這還算好,沒說有你,只他一人。他暗暗的求我,叫我告訴嫂子,趁着你家有這點底兒,叫你快去打點。省得他受刑不過,連你也拉出來,那時也就不好了。」朱氏聞聽此言,想著倒對,說是:「你要不跟你哥哥相好,他也不叫你來。我實對你說罷!這宗底本可也有,我也瞧透了,你們倆人必是親兄弟一般。你來罷!」說著把這口缸一挪,那缸底下,用刀鏟開,取一個布包,拿到炕上。打開一看,看是五個元寶。

朱氏才要說分銀之事,那鄭洪把臉一翻,將鎖子掏出來說:「快走罷!到衙門再說。」朱氏真魂嚇掉。要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121回  馮大生圖財害命 金有義提審出監

且說公差鄭洪見拿出元寶,朱氏總要想分開。他說道:「給他三個,也使不了。我留下三個,也使不了。不如他兩我兩,鄭叔叔一個。給他兩個打點官司;我這兩個買些嫁妝,好留着嫁人。」鄭洪見元寶對了數兒,說:「嫂子這麼分不行的,你跟我進城去,見了大人那裡分去罷。」說著就把臉一翻,掏出鎖子,把朱氏鎖上,掏好了疙瘩說:「嫂子走罷!當堂等問口供呢。」朱氏自知難脫,遂把銀包好,扛在肩上,將門鎖上。

二人竟奔公館,直到堂前跪下。

大生一見朱氏,不住的着忙駭怕。施公一見,並非善良之婦。遂問道:「那一婦人從實的說來,哪裡來的銀子?若要與你夫主言語有差,便要重重的責打。所作之事實道。」朱氏聞聽,跪爬半步說:「小婦人不敢說謊:奴的夫主馮大生,與趙三是夥伴。那日他來叫我夫主去打牲。我夫主起來,拿了腰刀,出門去了。約有兩個更次,天沒亮,他回來叫門。小婦人將門開放,他走到屋裡,連忙打火點燈,從懷內掏出五個元寶,用紅繩捆成一包。」小婦說罷,磕頭碰地。馮大生聽了這一片言語,真魂早已嚇掉。施公說:「馮大生,你有何曲折?你細細講來。」說:“大人容柬:那日趙三前來叫小人出去,那時天尚未明,不過三更以後。想著要回家,忽然想起一件事來:往常起早,路過富家窪,常聽有小孩吵閙。小人去看,卻是富家一個菜園子,裡面有五個小孩,渾身精光,都穿著紅兜肚。屢次走到切近,都不見了。那一天小人就將此事,告訴趙三。我們兩人去追趕小孩,又不見。趕到蘆葦坑邊,趙三踢着個匣子。

拿起來看,卻有現成鑰匙,開了一看,裡面是五個元寶。我們二人看見了元寶,他也要多,我也要多,誰知財多是禍,我們二人爭吵起來。我一刀把他砍死。元寶我獨揣在懷內。把他的首級砍下來,放在匣內。小人想著這場官司,叫姓富的替打,將匣子放在富家門首。我又去叫趙三的門,為的解人心疑。人是小人殺死,誰想青天大老爺駕到;可巧又有鴻雁鳴冤,可見得善惡都有報應。這雁替金有義鳴冤,內中也有個原故:小人那日與趙三打了一隻雁,可巧金有義走到跟前,他用三百錢買去,放了生咧!哪知他遭屈,就有雁來鳴冤,救他之命。真乃是行好得好,作惡惡報。求老大人也不必追問咧!小人這都是實招,情願領死。”


  
且說施公聽了馮大生所招的口供,料無虛假,帶怒說道:「金有義,你母子可曾聽見麼?」他母子叩頭說:「全都聽見。」

施公說:「金有義背母貪財,致有此禍,險些作了刀頭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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