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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公案 - 8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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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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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座上開言道:「地方留神要你聽:將人殺死頭不見,此事其中定有情。」開言又把屍親叫,孫興下面應一聲。知縣說:「何氏月素是你妻子,被人殺死你豈不知情?本縣當堂從實講,但有虛言我定不容!」孫興見問腮流淚,說道是:「老爺留神在上聽:小人的無限冤枉事,青天台下細稟明。小的本是莊農漢,公義村李家做長工。我只說,恩東情義深似海,誰知道,他家萬惡行不公。因見小人妻何氏,一心要把親事成。小的的妻子多節烈,生嗔動怒不依從。惡賊毒計難成就,百計千方總落空。誰知道,貪淫好色真大膽,暗地又定計牢籠。叫他家人宗婆子,花言巧語對我妻云:先給紋銀二十兩,事成再找銀一封,若還不依就使硬,要把我夫妻送縣中,無情拷打逼身價,何月素,無奈只得假依從。自己親寫一封字,他把那已往從前盡寫明,留與小人為見證,好與伸冤雪恨憑。誰知李文華多萬惡,果然此夜到家中。我的妻,至死不依姦情事,惡賊一怒下絶情。賊囚殺死妻何氏,人頭拿去不見蹤。小人這段冤情事,望乞青天判斷明。現有這,何氏留下親筆寫,二十紋銀可為證明。」孫興說罷將頭叩,王知縣,有語開言把話明。

第五十三回  李文華屈招姦殺罪


  

且說王知縣聞聽孫興之言,往下講話,說:「何氏筆跡,現在何處?拿來本縣觀看。」孫興叩頭,說:「現在小人的身上。」說罷,慌忙打懷中取將出來,連那二十兩銀子,兩手高擎。書吏接將過去,遞與王知縣。知縣先將書字展開,仔細觀看,上面寫的言詞,與孫興口訴的事一樣。王知縣又問,說:「孫興,這個字跡,乃是你妻子臨危寫的。那時節你又沒在家,及至你回來,你妻已經亡故,這個字跡,如何到了你手?莫非你與李文華有仇,寫假字,你冤賴於他?人命關天,非同小可,若有虛情,法不容寬!」孫興磕頭,說:「青天老爺在上:小人的妻子留下此字,收在梳頭匣內。小人回家時,見妻子被人殺死,正然悲痛,誰知道何氏的冤魂不散,起了一陣旋風,一個瘋狗,跑進來屋內,把梳頭匣登開,將此書掉在塵埃,小人拾起觀看,才知道其中的備細。望乞青天從公判斷,願老爺公侯萬代。」王知縣聞聽,眼望着地方、保正,開言說:「你們這些奴才!地面上有了這樣人命,你們為何不把房主李文華帶來?一定你們受了他的錢財,前來欺哄本縣!」王守成說罷,沖沖大怒,吩咐左右:「先將地方、保正,每人各打二十大板,然後鎖起來,等本縣審明,按律治罪。」地方、保正聞聽此言,嚇得魂不附體,不住磕頭。眾青衣不容分說,把二人拉下去,打了個皮開肉綻,這才放起,上了刑具。王知縣發簽一支,差人兩名青衣,即刻鎖拿兇手李文華到縣聽審。暫且把一干人犯,帶在一旁聽候發落。王知縣發放已畢,退堂歇息,不再表。

且說這兩名青衣,奉本縣之命,不敢怠慢,出了北門,一路而來。到了公義村中,到李文華家的廣梁門首,外邊見了李管家,就把縣主之命,拿人的話說了一遍。李文華聞聽,嚇了個魂飛魄散,面如金紙。說:「李固,此事怎好?」

李文華,聽罷管家的一席話,不由着忙驚又驚,遲疑半晌才講話,說「李固留神要你聽:縣裡既然發簽票,少不得衙門走一程。」說罷連將衣裳換,邁步翻身往外行。

來到大門把青衣見,兩個人,二十兩紋銀略表情。公差賣法不上鎖,三人一同奔縣中。說話之間來得快,進了句容一座城。十字街中朝西拐,衙門不遠面前橫。兩個公差腮含笑:「李大爺留神在上聽:眼下屈尊把刑具戴,我們好交差見縣公。」李文華聞聽說「罷了,見官必得要戴刑。」

二人聽說不怠慢,這不就,鎖上李家大相公。二人這才打稟帖,王知縣,聞聽立刻把堂升。登時三人朝裡走,來到堂前跪在塵。兩個衙役忙回話,說「太爺留神在上聽:兇手帶到公堂上,太爺細問就裡情。」知縣聞聽手一擺,兩名公差站在一旁。王守成座上開言叫:「李文華留神要你聽:你為何,因奸不允傷人命,殺死何氏女婦人?快快當堂來招認,但有虛言我定不容!」李文華磕頭尊「縣主,太爺留神請聽明:小人並不知這事,父母為何叫招承?」


  
知縣聞聽沖沖怒,說道是:「可惡奴才要你聽,花言巧語哄本縣,想要不招萬不能!」吩咐左右把夾棍看:「夾起這囚徒膽大的精!」衙役聞聽不怠慢,夾棍拿來撂在塵。

不容分說齊動手,按倒李家大相公,動手拉去鞋和襪,兩腿入在木棍中。知縣吩咐將繩攏,下面青衣應一聲。李文華「哎喲罷了我」,頂梁骨上走真靈。有一個差人噴涼水,李文華甦醒把二目睜,大叫「縣主真冤枉,覆盆之下有冤情!小人並未殺何氏,望青天,秦鏡高懸判斷明。」知縣聞聽微冷笑:「萬惡囚徒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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