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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 474 /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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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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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謝作棟妻王,孟津人,王家白鶴鎮,作棟家南硃村。作棟卒,王將殉,祖姑及舅姑勉以撫孤。王朝夕奠,必抱其孤拜,哭涕如雨。祖姑聞之,為輟食,王乃飲泣,不敢聲。喪終,其孤殤,祖姑亦歿,王歸訣父母,父母慰喻之。道光二十二年四月辛巳,作棟死三期,先日王哭於墓,誓死。晡,盡以衣物與二女妹,夜中縊。晨,眾蹋戶入,一鐙置高處,照屋樑,板障其外,王內衣皆密紉,貌如生。

繆文鬱妻邱,吳江同裡人。同裡有敝俗,歲二、三月祠劉猛,將輿以出,少年傅粉墨為婦人,參錯儀衛。聞文鬱故磨豆家傭,與其役。日昳過門,女伴呼邱出觀,邱以為恥,恚,闔戶。文鬱歸,戒毋更出。越宿,文鬱病,或恫以「神怒,且死」。邱曰:「聰明正直為神,豈以茫昧致人死者?吾夫未即死,即死,吾與俱死耳!」數日,文鬱竟死,邱迎母與居。三日,語母入市市楮,邱自縊柩側。


  

黃壽椿妻管,壽椿,江蘇華亭人;管,陽湖人,父光烈,母林,皆死寇。壽椿官江西德安典史,光緒二年,卒。時壽椿父如琳官浙江上虞梁湖巡檢,管將壽椿喪挈子女以歸。至曹娥江,距梁湖一日程,遣子女先行謁祖父母,管飲藥死。

馮桂增妾李,桂增,臨朐人;李,肅州農家女。桂增從左宗棠討叛回馬四,軍其地,納焉。桂增會師新疆,李留肅州,與部曲諸婦居。李禦諸婦有法度,諸婦憚之,若部曲之事其帥。光緒二年正月,桂增克瑪納斯城,軍寡,為賊所乘,戰死。李方有身,日夜哭。既生子,踰年殤。桂增喪還,李迎奠喪甚慟,須臾仆,不語。視之,死,蓋先時已仰藥也。

黃翥先妾彭,翥先,鍾祥人;彭,貴築人,先為田興恕婢。興恕戍新疆,寄家秦州,翥先方知秦州,得彭以為妾。光緒二年,宗棠駐軍秦州,翥先為主計,四年,卒。彭悉發篋,以衣物屬翥先子,吞金死。

方恮妻趙,陽湖人。祖母方,節婦。父烈文,嘗知易州,有文行。歸恮,食貧,持門戶。光緒四年,恮客遊,遽卒。趙方有身,烈文迎以歸,徐告之,慟絶,首觸牖,將死,家人共寬喻之。既免身,生女,趙曰:「生女亦善,使我無繫戀也。」後八日,自經死。

姚森桂妻宋,秦安人。森桂卒,宋入廚下自剄,血自咽出汨汨。姑入視,右手握刀,猶力作再割狀。母至,束以帛,乃能語,曰:「死已決,毋緩我!」引母手掩口鼻,又解帶使縊,母手顫不可任。睹宋狀至慘怛,乃飲以毒,毒自創溢。但聞宋咽中若曰:「斫我,斫我!」久之,乃無聲,遂死。

惲毓華妻莊,陽湖人。毓華死,莊飲藥殉。毓華弟毓德妻許,毓德死,許絶食殉。毓華侄寶元妻袁,寶元死,袁先服毒,急救之,復絶食三日以殉。世稱「惲氏三烈婦」。

曲承麟妻袁,承麟,瀋陽人;袁,名桂珵,遼陽人。嫁未百日,承麟卒,袁仰藥殉。

尹春妻張,歙人。初為黃氏婢,名桂喜。主婦程,知書,嘗與諸娣姒說古列女事,桂喜竊聽,輒稱羨。既嫁而孀,遂矢死。詣肆求毒藥,肆以他藥予之,飲不死。市櫬,臥其中,主婦泣喻之,對曰:「桂喜聞主母講列女時,意已決,不可回也!」卒不食死。

李氏,高密人。夫嘉猷,失其氏。嘉猷惑於讒,娶不與同室。及病,李奉事甚謹,禱於神請代。嘉猷聞而悔,遂死,李自經以殉。

陳三義妻王,掖縣人。王未行,病而瞽,其父辭於三義,三義曰:「吾聘時未瞽也,聘而瞽,猶娶而瞽,其可棄乎?」娶三年,王目良愈,三義尋卒。王曰:「夫不負吾,吾豈負夫?」遂縊。

遊開科妻趙,馬邊人。開科貧,贅於趙。趙有母及兄,皆厭之。趙脫簪珥別賃屋以居,食盡,不貸於母家。一日,趙還省母,方食,開科至,趙推食與之,母及兄逐開科,禁趙毋歸,且言:「此餓莩死,何患無家?」趙縊死。

孫崇業妻金,赤城人。崇業嗜酒,不治生,金勸之不聽。順治中,歲祲,崇業計鬻金,陽語當偕詣戚屬。金察其詐,曰:「汝乃忍嫁我,我嫁必且死。然至汝家二十餘年,詎忍恝然行?盍沽酒為別!」崇業出沽酒,金抽刃斷喉死。

張某妻田,萬全人。夫遊蕩,田屢諫。一日嘆曰;「我生不能勸,死或憶我言。」因仰藥死。死時猶呼其夫,勸改過。

張氏女,婁縣人。農家女。嫁魯氏子,姑與夫迫使為汙行,不從,箠楚凍餒,凡三四年,志不變。康熙二十六年三月,其夫將劫以他往,夜入萬安橋下水中死。

又有湯氏女,奉天人。有娼家為客娶之,使為娼,箠楚困辱,卒自殺。

滄州女,不知其姓,名黛城。年十五,鬻入娼家,使應客,不從,撻辱之,大罵。娼家支解之,棄屍於河。

張氏,都昌人。康熙十三年,耿精忠為亂,張之夫熊應鼎將從賊,張諫,勿聽;質裙沽酒,以飲且勸,終不可。乃告於其族,矢死。應鼎入於賊,張自殺。

孫大成妻裔,江都人。大成母姣,二女嫁而歸,皆與縣吏通。迫欲汙裔,裔告大成,俱縊,救不死。裔歸省母,告母狀,持母袂哭。臨去,檢母奩,得青白綫各一束,因曰:「兒必不辱母!」俄縣吏宿姑室,復呼裔,不應;姑詈,亦不應。縣吏醉,裸而譟窗下。裔以青白綫綴上下衣,復合為絙,縊。姑覺,不救,遂死。鄰知其事,感泣拜裔屍。或語侵姑,姑反脣,眾譁以告官。官庇吏,旌裔,葬平山堂右岡,而不竟其獄。後數十年,縣隷以事辱裔兄子,死於水。裔兄痛子,亦死。

楊某聘妻章,字原姑,秀水人。年十九,縣隷請婚,父不許,許楊氏。縣隷與其徒譟於門,誣原姑與有私,原姑夜縊死。縣吏欲寬隷,獄上,巡撫持不可,乃絞隷,旌原姑。


  
裔死康熙六十年四月戊申,原姑死嘉慶六年九月甲午。

孟黑子妻苑,黑子,大城人;苑,東安人。其姑素無行,會永定河決,工役大集,賣酒堤上。強苑與偕,苑不從,窘辱之。姑與惡少入婦室飲,婦終不可犯,姑益怒。婦度終不免,自沉死。夫行求其屍,四日,得之武清境。又四日乃斂。方盛暑,屍未朽也。

北塘女子,業磨豆為腐,母迫為娼;新河藍某妻,失其姓,姑迫為娼:皆自殺。

武清芮氏女秉貞,寧河樂某妻左,並以姑迫與惡少暱,自殺。

蕭氏,靈州人,為張文彩妻。文彩有友悅蕭美,欲汙之,蕭力拒。友懟蕭,譖諸文彩,謂蕭不潔。文彩信之,紿蕭歸寧,與其友共殺諸途。後事雪,雍正十二年旌。

黃氏女,昭文人。嫁張氏子,為縣小吏。其母有所私,迫女從之,日箠楚。或謂女:「盍歸?」女曰:「女既嫁,安歸?待死而已!」乾隆十六年夏,方暑,姑與所私裸而飲,女避,所私起持之。女大號曰:「奴敢汙我!」持案上酒器提之。姑怒,批其頰,復榜掠之。夜半,女入井死。

吳氏女,震澤人。喪父母,方六歲,字李氏而待年焉。稍長,美,李氏子行賈,久未歸。姑悍,私於裡豪。裡豪啗姑金,欲得女。女勿從,姑撻之極楚。鄰嫗問其故,女不肯言。當暑,浴,姑納裡豪於室,鍵其戶。女呼,不應,挾剪拒,創裡豪,裡豪持女褻衣去。女求死,姑操巨箠撻之,女引剪自,未殊。鄰人戒其姑,毋急女。女與鄰女款曲如平時,晡啜粥盡一甌,鄰女謂不死矣。夜漏二刻,自溺門外溪水死。時乾隆三十七年七月丁未。

顧氏,泰州人。夫張世英,日誨顧淫,顧不可。或貸世英錢,世英陰欲顧與私,沽酒飲貸錢者,嗾其母呼顧出,不應;與之酒,覆杯,慟。貸錢者亟去,其母搤顧吭,幾絶。鄰里鹹憤,訴於州,世英乞悔過,以顧歸。與其母益日夜迫之,顧飲滷,不得死。乾隆十六年十月戊戍,世英語顧:「冬無衣,盍如吾言?即得錢衣汝。」顧曰:「我寧死不辱。」世英恚,夜扼殺之,年十七。

張氏,丹陽人。夫陳彭年,嫁十年矣。彭年貧,欲嫁張,張涕泣不應;紿使出,而密使媒從,張覺之,號慟求死。邏卒以告官,官笞彭年,令張還母家。張曰:「我適陳矣,死生以之。」彭年益迫張,張度終不免,從容言曰:「我無如何,今當聽爾!」起隨彭年走出村。塘水方盛,張躍入水死。死之日,為乾隆十九年六月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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