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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樓 - 54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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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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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豈不是死別之樂勝似生離?還有一種夫婦,先在未生之時訂了同死之約,兩個不先不後一齊終了天年,連永訣的話頭都不消說得,眼淚全無半點,愁容不露一毫;這種別法,不但勝似生離,竟與拔宅飛昇的無異,非修上幾十世者不能有此奇緣。我和你同入危疆,萬一遇了大難,只消一副同心帶兒就可以合成正果。俗語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這句話頭還是單說私情,與『綱常』二字無涉。

我們若得如此,一個做了忠臣,一個做了節婦,合將攏來,又做了一對生死夫妻,豈不是從古及今第一樁樂事?」繞翠聽了這些話,不覺把蕙質蘭心變作忠肝義膽,一心要做烈婦。說起危疆,不但不怕,倒有些羡慕起來;終日洗耳聽佳音,看補在哪一塊吉祥之地。不想等上幾月,倒有個喜信報來。只為京職缺員,二甲幾十名不夠銓補,連三甲之前也選了部屬。


  

鬱子昌得了戶部,段玉初得了工部,不久都有美差。捷音一到,繞翠喜之不勝。段玉初道:「塞翁得馬,未必非禍,夫人且慢些歡喜。我所謂造物忌人、不肯容你死別者,就是為此。」繞翠聽了,只說他是過慮,並不提防。不想點出差來,果然是一場禍事! 

只因徽宗皇帝聽了諫臣,暫罷選妃之詔,過後追思,未免有些懊侮。當日京師裡面又有四句口號云:

城門閉,言路開。

城門開,言路閉。

這些從諫如流的好處,原不是出於本心,不過為城門乍開,人心未定,暫掩一時之耳目,要待烽煙稍息之後,依舊舉行。

不但第一位佳人不肯放手,連那陪貢的一名也還要留做備卷的。

不想這位大臣沒福做皇親國戚,把權詞當了實話,竟認真改配起來。

徽宗聞得兩位佳人都為新進書生所得,悔恨不了,想著他的受用,就不覺捻酸吃醋起來,吩咐閣臣道:「這兩個窮酸餓莩,無端娶了國色,不要便宜了他,速揀兩個遠差,打發他們出去,使他三年五載不得還鄉,罰做兩個牽牛星,隔着銀河難見織女,以贖妄娶國妃之罪!又要稍加分別,使得繞翠的人又比得圍珠的多去幾年,以示罪重罪輕之別。」閣臣道:「目下正要遣使如金交納歲幣,原該是戶、工二部之事,就差他兩人去罷。」徽宗道:「歲幣易交,金朝又不遠,恐不足以盡其辜。」 

閣臣道:「歲幣之中原有金、帛二項,為數甚多。金人要故意刁難,罰他賠補,最不容易交卸。賫金者多則三年,少則二載,還能夠回來複命。賫帛之官,自十年前去的,至今未返。

這是第一樁苦事。惟此一役,足盡其辜。」徽宗大喜,就差鬱廷言賫金,段璞賫帛,各董其事,不得相兼,一齊如金納幣。下了這道旨意,管教兩對鴛鴦變做伯勞飛燕! 

但不知兩件事情何故艱難至此,請看下回,便知來歷。

第三回  死別勝生離從容示訣 遠歸當新娶忽地成空

宋朝納幣之例,起於真宗年間,被金人侵犯不過,只得創下這個陋規。每歲輸銀若干,為犒兵秣馬之費,省得他來騷擾。

後來逐年議增,增到徽宗手裡,竟足了百萬之數。起先名為歲幣,其實都是銀兩。解到後來,又被中國之人教導他個生財之法,說布帛出於東南,價廉而美,要將一半銀子買了紵段布匹,他拿去發賣,又有加倍的利錢。在宋朝則為百萬,到了金人手裡,就是百五十萬。


  
起先賫送銀兩,原是一位使臣,後來換了幣帛,就未免盈車滿載,充塞道途,一人照管不來,只得分而為二,賫金者賫金,納幣者納市。又怕銀子低了成色,幣帛輕了分兩,使他說長道短,以開邊釁,就着賫金之使預管徵收,納幣之人先期採買。是他辦來,就是他送去,省得換了一手,委罪於人。

初解幣帛之時,金人不知好歹,見貨便收,易於藏拙。納幣的使臣倒反有些利落。刮漿的布匹、上粉的紗羅,開了重價矇蔽朝廷,送到地頭就來複命,原是一個美差,只怕謀不到手。

誰想解上幾遭,又被中國之人教導他個試驗之法,定要洗去了漿,汰淨了粉,逐匹上天平彈過,然後驗收,少了一錢半分,也要來人賠補。賠到後來,竟把這項銀兩做了定規,不論貨真貨假,凡是納幣之臣,定要補出這些常例。常例補足之後,又說他矇蔽朝廷,欺玩鄰國,拿住臓證,又有無限的誅求。所以納幣之臣賠補不起,只得留下身子做了當頭,淹滯多年,再不能夠還鄉歸國。

這是納市的苦處。至于賫金之苦,不過因他天平重大,正數之外要追羨餘,雖然所費不貲,也還有個數目。

只是金人善詐,見他賠得爽利,就說家事饒余,還費得起,又要生端索詐。所以賫金之臣,不論貧富,定要延捱幾載,然後了局,當年就返者,十中不及二三。

段、鬱二人奉了這兩個苦差,只得分頭任事,採買的前去採買,徵收的前去徵收。到收完買足之後,一齊回到家中,拜別親人,出使異國。

鬱子昌對著圍珠,十分眷戀,少不得在枕上餞行,被中作別,把出門以後、返棹以前的帳目,都要預支出來,做那一刻千金的美事。又說自己雖奉苦差,有嫡親丈人可恃,縱有些須賠補,料他不惜氈上之毫,自然送來接濟。多則半年,少則三月,夫婦依舊團圓,決不像那位連襟,命犯孤鸞,極少也有十年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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