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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璧 - 83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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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城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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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詩是說齊家一事,比治國更難。治國的人,遇了是非曲直之事,可以原情而論,據理而推,情理上說不去的,就把刑罰加他,那怕他不服服貼貼?至于齊家的人,遇了是非曲直之事,只好用那調和鼎鼐的手段調劑攏來,使他是者忘其是,非者忘其非,曲者冥其曲,直者冥其直,才能夠使一門之內,盡奏雍熙,五倫之中,不生變故。

若還也像治國一般,要把情理去壓服他,無論蠻妻拗子,不是「情理」二字壓得服的,連這情理兩件東西先不肯同心協力,替他做和事老人,預先要在問官胸中,打起鬥毆官司來了。


  

譬如兄弟兩個相爭,告在父親手裡,原起情來,自然是以大欺小,該說為兄的不是;若還據起理來,自然是以下犯上,又該說為弟的不是了。

妻妾兩個吵閙,告在丈夫手裡,原起情來,自然是正妻吃醋,磨滅偏房,該說做大的不是;若還據起理來,自然是愛妾恃寵,欺凌正室,又該說做小的不是了。

情要左袒這一邊,理要左袒那一邊,還是把「情”字做了干證,難為阿兄與阿正的好?還是把「理」字做了干證,難為阿弟與阿妾的好?還是把情理扭做一團,預先和了干證,着他去與兩邊解紛的好?可見“情理」

二字,是家庭之內用不着的東西。情理尚且用不着,那刑名法律,一發不消說了。所以古語道得好:「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凡做官的遇著有家庭之事調處不明來告狀的,只好以不治治之,學那當家人的藏拙之法,叫做「不痴不聾,難做家翁」,只是不准他便了。

他見官府不准,自然回去調停。就如街市上相打的人,看見有人扯勸,他兩邊再不住手;及至扯勸的人一齊走開,他知道不好收煞,也就兩下收兵,不解而自散了。

說便是這等說,古語之中又有兩句道:若無解交人,冤家抱樹死。

萬一有家庭之事,屢次調處不來,畢竟要經官動府,官府要藏拙,他不肯容你藏拙,定要借重一番,試試官府的才斷,比家主公的才斷何如。難道好說我才斷不濟,不敢領教不成?

如今說樁奇事。明朝弘治年間,廣東瓊州府定安縣,有個廩膳秀才,姓馬名鑣,字既閒,是個少年名士。

娶妻上官氏,也是個名族。兄弟三四個,也都是考得起的秀才。

上官氏生得千嬌百媚,又且賢慧端莊,自十四歲進馬氏之門,到二十四歲這十年之中,夫妻兩口恩愛異常,再不曾有一句參商的話。

既閒有個同社的朋友,姓姜名玄,字念茲,也是同學的秀才。還有幾個年少斯文,或是姓張,或是姓李,序不得許多名字。他這幾輩名流結為一社,終日會文講學,飲酒賦詩,一年到頭沒有幾十個不見面的日子。

一日馬既閒去訪朋友,那朋友正在家裡宴客,見既閒走到,就拉他入席同飲。飲到半中間,那姜念茲也闖了來,恰好一班同社之人,都做了不速之客,大家坐在一處,少不得要開懷暢飲。


  
眾人之中唯有姜念茲酒量不濟,吃不上幾杯就有些醉意了。

說話之間,忽然正顏厲色對馬既閒道:「老兄你便在此飲酒,尊嫂在家做了一件不端之事,朋友有相規之義,不得不說出來,但不知你容小弟說,不容小弟說?”馬既閒變起色來道:“有何不端之事,快請說來。」

姜念茲道:「不但尊嫂,連小弟方纔也做了一件不軌之事。若對兄說,兄定要變臉,只是事體相連,要說都要說,要瞞都要瞞,不好單說那一件。」馬既閒道:「都求說來就是。」姜念茲道:「小弟方纔到宅上奉訪,不想老兄公出在外,只因失于迴避,劈面撞着了尊嫂。

尊嫂的芳容不該生得那樣標緻,真所謂冶容誨淫,小弟生平其實不曾見過這樣女子,苟非聖人,未有不動心者,不就覺手舞足蹈起來。若還尊嫂堅詞以拒,或者還帶挈小弟做個魯男子也不可知,不想尊嫂也見小弟有幾分賤容,不肯十分見外,竟使小弟越閒敗檢,做了一樁死有餘辜之事。這也罷了。正與尊嫂在綢繆之際,不想有個盛婢走進房來,不言不語,立在旁邊,卻像有個臨淵羡魚之意,就如今日主人邀賓,小弟與兄走來闖席,主人豈有不納之理?若還不納,就要招起怪來,今日這席酒決不能夠歡然而散了,只得也拉他入坐,吃了一杯殘酒。

這是小弟方纔造宅之時,與尊嫂二人做的不端不軌之事。論起理來,這樣礙口的話不該對老兄面陳,只是老兄平日是個明見萬裡的人,萬一久後覺察出來,這段仇恨就終身不解了,倒不如預先講明,還可以自首免罪。如今只求老兄汪洋大度,恕小弟一念之差,饒個初犯;以後若再如此,莫說老兄該與小弟絶交,連同社諸兄都控斥小弟,不容見面就是了。」說完這些話,又走出位來,深深唱了一個諾,然後坐到原位上去。

馬既閒聽了這些詫異之談,不覺面如土色,當真又不是,當假又不是。若說他是真話,世間沒有奸了人的妻子,肯對原夫說出之理,況且妻子是個正氣的人,想來決無此事;若說他是取笑的話,為甚麼正顏厲色,沒有一毫嬉笑之容?他一面說,既閒肚裡一面躊躇,思量這樣的事,無論虛實,總來沒有認真之理,任憑地說,自己只當不聽見,直等他說完了下來作揖的時節,方纔把他罵了幾聲,也拿幾句尖酸的話討了回席,然後吃酒。眾人都說他是戲謔之詞,就對姜念茲道:「謔浪詼諧,雖是我輩的常事,只是也要存些大體。自古道:」朋友妻,不可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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