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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演義 - 74 /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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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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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光武帝十一子,惟臨淮公衡,未及王封,已經殤逝,尚有兄弟十人,除明帝得嗣統外,要算東海王強,及東平王蒼,最為循良。強逾壯即歿,事見前文;蒼卻持躬勤慎,議政周詳,比東海王更有才智,所以保全名位,備荷光榮。獨楚王英為許美人所生,許氏無寵,故英雖得沐王封,國最貧小。明帝嗣阼,繫念親親,卻也屢給賞賜,並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

偏英心懷非望,居然有覬覦神器的隱情,前次訪求佛法,並不是有心清淨,實欲仗那佛氏靈光,呵護己身。嗣是私刻圖印,妄造靈符。到了永平十三年間,忽有男子燕廣,詣闕告變,彈劾楚王英,說他與漁陽人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謀為不軌等語。明帝得書,發交有司復查。


  

有司派員查明,當即復奏上去,略稱楚王英招集奸猾,捏造圖讖,擅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大逆不道,應處死刑。明帝但奪英王爵,徙英至丹陽涇縣,尚賜湯沐邑五百戶;又遣大鴻臚持節護送,使樂人奴婢妓士鼓吹隨行。英仍得駕坐輜軿,帶領衛士,如有游畋等情,準衛兵持弓挾矢,縱令自娛。子女既受封侯主,悉循舊章,楚太后許氏,不必交還璽綬,仍然留居楚宮。

時司徒范遷已歿,調太尉虞延為司徒,復起趙熹行太尉事。楚王謀泄,先有人告知虞延。延因藩戚至親,未便舉發,延捱了好幾日,即由燕廣上告,惹動帝怒,且聞虞延擱住不奏,傳詔切責,延懼罪自盡。又枉死了一個。

楚王英至丹陽,得知延不為奏明,尚且遭譴,自己恐再攖奇禍,索性也自殺了事。事聞闕下,有詔用侯禮葬祭,賻贈如儀,封燕廣為折奸侯。一面且窮治楚獄,歷久不解,自京師親戚,及郡國吏士,輾轉牽連,嫌重處死,嫌輕謫徙,差不多有千人;尚有數千人被系,淹滯獄中。何必興此大獄?先是光武帝舅樊宏,曾受封壽張侯,光武帝母為樊重女,見前文。

宏子倏承襲父爵,累世行善,戒滿守謙。明帝因東平王蒼,親而且賢,特將壽張縣移益東平,改封倏為燕侯。倏弟鮪嘗求楚王英女為子婦,倏從旁勸阻道:「前在建武年間,我家並受榮寵,一門五侯,樊宏兄弟,並得封侯。當時只教一語進諫,便是子得尚主,女得配王,不過天道忌盈,貴寵太過,適足招災,所以可為不為。

今我家已不如前,怎得再聯姻帝族?且爾只有一子,為何棄諸楚國呢?」鮪不願從諫,竟為子賞娶得英女。及楚獄一起,倏已早逝,明帝曾聞倏前言,且追懷舊德,令倏諸子俱得免坐。英嘗私錄天下名士,編成薄籍,內有吳郡太守尹興姓名,是簿被有司取入,按名逮系,不但將尹興拘入獄中,甚且連掾史五百餘人,俱執詣廷尉,嚴刑拷訊。諸吏不勝痛楚,多半致死,惟門下掾陸續,主簿梁宏,功曹駟勛,備受五毒,害得肌膚潰爛,奄奄一息,終無異詞。

續母自吳中至雒陽,烹羹饋續。續雖經毒刑,卻是辭色慷慨,未嘗改容,及獄吏替續母進食,續不禁下淚,飲泣有聲。獄吏詫問原因,續且泣且語道:「母來不得相見,怎得不悲?」獄吏本未與續說明,又怪他何由得知?還要細問,續答說道:「這羹為我母所調,故知我母必來。我母平日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今見羹中如是,定由我母到此,親調無疑。」說至此,更涕淚不止。孝思可嘉。獄吏乃轉達有司,有司具狀奏聞,明帝也不覺動憐,才將尹興等一併釋放,使歸原籍,禁錮終身。雖得不死,痛苦已吃得夠了。

顏忠王平,連坐楚獄,情罪最重,自知不能幸生,索性信口扳誣,竟將隧鄉侯耿建、郎陵侯臧信、護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等,一古腦兒牽引進去。四侯到庭對簿,俱雲與顏忠王平,素未會晤,何曾與謀?問官不敢代為表白,還想將他們誣坐。侍御史寒朗,亦嘗與問,獨以為四侯蒙冤,使他們退處別室,再提平忠二人出訊,叫他們說明四侯年貌。二人滿口荒唐,無一適符,朗遂入闕復陳,力為四侯辨誣。


  
明帝作色道:「汝言四侯無罪,平忠何故扳引?」朗亦正容答道:「平忠兩人,自知犯法不赦,所以妄言牽引,還想死中求生!」明帝又問道:「汝既知此,何不早奏?」越問越獃。朗答說道:「臣雖察知四人冤情,但恐海內再有人告訐,故未敢遽行奏陳。」明帝不禁怒罵道:「汝敢首持兩端麼?」竟是使氣。說著,即回顧左右道:「快將他提出去!」左右不敢怠慢,便牽朗欲出。

朗又說道:「願伸一言而死,小臣不敢欺君,無非欲為國持正罷了!」明帝道:「他人有否與汝同情?」朗答言無有。明帝復問道:「汝何故不與三府共商?」三府,即三公府。朗伸說道:「臣自知罪當族滅,不敢多去累人。」明帝問他何故族滅?朗復說道:「臣奉詔與訊罪犯,將及一年,既不能窮極奸狀,乃反為罪人訟冤,料必將觸怒陛下,禍且族滅;但臣終不敢不言,尚望陛下鑒臣愚誠,翻然覺悟!臣見決獄諸人,統說是妖惡不道,臣民共憤,與其失出,寧可失入,免得後有負言,因此問一連十,問十連百。

就是公卿朝會,陛下問及得失,亦無非長跪座前,上言舊制大逆,應該懲及九族,今蒙陛下大恩,止及一身,天下幸甚。及退朝歸舍,口雖不言,卻是仰屋嘆息,暗暗呼冤,惟無人敢為直陳。臣自知死罪,理在必伸,死亦無恨了。」明帝意乃少解,諭令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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