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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史演義 - 278 / 445
中國現代史類 / 蔡東藩 / 本書目錄
  

民國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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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各呈文俱遞入總統府,徐總統不得不着人慰留。曹汝霖尚一再做作,欲提出二次辭呈,就是章宗祥傷勢略痊,也願辭歸。甚至錢內閣俱被動搖,相繼提出總辭職呈文。徐總統倒也失驚,盡把呈文卻還,教他勉持大局。

國務員始全體留住,姑作緩圖。且住且住,莫使權位失去。


  

當時交通次長曾毓雋等,本屬段派範圍,與曹、章共同攜手,一聞學生閙事,即與陸宗輿聯名,電邀徐樹錚入京,商量嚴懲的方法。小徐應召入都,察看政府及各方面形勢,多半主張緩辦,並親見章氏傷勢,已經漸痊,所以不願出頭,免拂輿情。內閣總理錢能訓,恐得罪段氏,獨去拜訪段祺瑞,請他出來組閣,段亦當面謝絶。他見徐東海主張和平,樂得讓他去演做一台,看他能否達到目的,再作計較,因此置身局外,做一個冷眼旁觀罷了。

卻是聰明。

五月七日,為民國四年日本強索二十一款的紀念日,國民或稱五九紀念,便是此事。五七系日使遞交最後通牒之日,五九乃袁政府簽字之期。海內志士,吞聲飲恨,此次青島問題,又將被日人佔據過去,再經北京學界風潮,相激相蕩,傳達各省,各省國民,越加動憤,或開大會,或布傳單,口講筆書,無非說是外交失敗情形,應該由國民一致奮興,爭回青島。就中要算上海灘上,尤為熱閙,各團體各學校各商幫,借上海縣西門外公共體育場,作為會址,特開國民大會。

下午一時,但見赴會諸人,奔集如螘,會場可容萬人,還是不夠站立。場外南至斜橋,北至西門肇周路民國路,統皆摩肩擊轂,擁擠不堪。當場人數,約有二萬以上,學生最多,次為各團體,次為各商幫。會中幹事員,各手執白布旗一面,上書大字,字跡不同,意皆痛切。

大約以「爭還青島」、「輓回國權」、「國民自決」、「討賣國賊」、「誓死力爭」諸語為最多。江蘇省立第二師範學校本科學生錢翰柱,年甫十九,也仿北京學生謝紹敏成例,截破右手兩指,瀝血成書,就布旗上寫明「還我青島」四字,揭示會場。又有某校學生近百人,自成一隊,人各一旗,旗上寫着,統用成語,如:「時日曷喪」及「國人皆曰可殺」等類。又有一人,胸前懸一白布,自頸至踵,大書「我是中國人」五字,手中高持國恥一冊,種種形色,不能盡舉。

可惜中國人專務外觀。開會時,眾推江蘇教育會副會長黃炎培為主席,登台演說,最緊要的數語,乃是:

今日何日,非吾國之國恥日乎?凡我國民,應盡吾雪恥之天職,並望勿為五分鐘之熱度,時過境遷,又復忘懷,則吾國真不救矣。望吾國民堅忍勿懈,為國努力!

說畢下台,再由留日學生救國團幹事長王宏實,報告開會宗旨,次由葉剛久、汪憲章、朱隱青、光明甫等相繼演說,均極激昂。光明甫更謂:「目前要旨,在懲辦賣國賊。」這語提出,台下拍掌聲,響徹屋瓦。時報名演說,共有二十七人,有幾人尚未及演說,主席因時間不早,報告演說中止,特宣示辦法四條:

電達歐洲和會我國專使,對於青島問題,無論如何,必須力爭,萬不獲已,則決不簽字。

電告英、美、法、意四國代表,陳述青島不能為日有之理由,以我國對德宣戰,本為剗除武力主義,若以青島付之日本,無異又在東方樹一德國,非獨中國受其禍,即世界各國之後患,亦正未有已。

電致各省會,教育會,商會,請其一致電京,力爭外交問題,營救被捕學生。

由本日國民大會推代表赴南北和會,要求兩總代表電京,請從速嚴懲賣國賊,釋放學生。


  

預會諸人,聽這四條辦法,無不鼓掌贊成,且多願全體整隊,前往和會。主席乃對眾宣告,全體出發,路過英、法租界,洋巡捕出來干涉,援照租界章程,謂:「人數過多,必先通知捕房,領給牌照,方許通行,否則不能違章」云云。全體會員,被他一阻,不得不改推代表,赴和會請求兩代表。惟有數校學生,必欲前往,與洋巡捕辯論再三,洋巡捕乃令收去旗幟,聽他過去。

直至和會門首,全數尚有四百餘人,即由代表光明甫、彭介石、黃界民、鄭浩然等入見,可巧南北兩代表,尚未散歸,因即問明來意,隨口與語道:「我等已有急電,傳達中央了。」說著,即各取出電稿一頁,遞示光明甫等,但見唐總代表電文云:

北京徐菊人先生鑒:頃得京耗,學生為山東問題,對於曹、陸、章諸人,示威運動,章仲和受傷特重,政府將擬學生死刑,解散大學。果爾,恐中國大亂,從此始矣。竊意學生純本愛國熱誠,胸無黨見,手無寸鐵,即有過舉,亦可原情。況今茲所爭問題,當局能否嚴懲學生,了無愧怍?年來國事敗壞,無論對內對外,純為三五人之所把持,此天下之所積怨藴怒,譬之堤水,必有大決之一日。

自古刑賞失當,則遊俠之風起,故欲罪人民之以武犯禁,必懲官吏之以文賣國,執事若不能以天下之心為心,分別涇渭,嚴行黜陟,更于學生示威之舉,措置有所失當,星星之火,必且燎原,竊為此懼,不敢不告,幸熟裁之!

尚有朱總代表一電,乃是拍交國務院,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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