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史演義 - 195 / 445
中國現代史類 / 蔡東藩 / 本書目錄
  

民國史演義

第195頁 / 共445頁。

 大小:

 第195頁

朗讀:

」老袁復道:「老友!我死後,各姬妾等能相安無事,不必說了,萬一周、洪兩妾,生風作浪,凌逼他姬,還乞老友顧念舊情,代為裁處,似老友的威望,不怕她不懾服呢。」說著,又牽住徐衣,泣語道:「老友!我死後,我諸子必將分產,或將釀成絶大的爭劇,我宗族中,沒人能排難解紛,這事非老友不辦。抑強扶弱,全仗大力。」徐囁嚅道:「這……這事卻不便從命!」老袁瞿然道:「老友!你的意思,我也曉得了,我當立一遺囑,先令兒輩與老友面證,將來自不致異言。」語至此,命侍從取過紙筆,由老袁倚枕作書,且寫且歇,且歇且寫,好容易才算成篇,遞交徐手。徐見上面寫着:

予初致疾,第遺毒耳,想是熟讀《三國演義》,尚記得劉先主遺囑,故摹仿特肖。不圖因此百病叢生,竟爾不起。予死後,爾曹當恪守家風,慎勿貽門楣之玷。對於諸母及諸弟昆無失德者,尤當敬禮而護惜之。


  

須知母雖分嫡庶,要皆為予之遺愛,弟昆雖非同胞,要皆為予之血胤,萬勿顯分軒輊也。夫予辛苦半生,積得財產約百數十萬磅,爾曹將來噉飯之地,尚可勿憂竭蹶,果使感情浹洽,意見不生,共族而居,同室而處,豈不甚善?第患不能副予之期望耳。萬一他日分產,除汝母與汝當然分受優異之份不計外,其餘約分三種:隨予多年而生有子女者;

隨予多年而無子女者;事予未久而有所出及無所出者,當酌量以與之。大率以予財產百之十之八之六依次遞減。至若吾女,其出室者,各給以百之一,未受聘者,各給百之三。若夫仆從婢女,謹願者留之,狡黠者去之。

然無論或去或留,悉提百之一,分別攤派之,亦以侍予之年份久暫,定酬資之多寡為斷。惟分析時,須以禮貌敦請徐伯父為中證。而分書一節,亦必經徐伯父審定,始可發生效力。如有敢持異議者,非違徐伯父,即違余也。

則汝儕大不孝之罪,上通於天矣。今草此遺訓,並使我諸子知之!

徐捧讀畢,便向老袁道:「甚好甚好。」老袁又召入克定等,令徐宣讀草囑,俾他聽受。於是用函封固,暫置枕畔,俟彌留時,再行交擲。老袁至此,已有倦容,徐亦告退,約于翌晨再會。

適段國務卿等,也入內問病,袁已不願多談,由克定代述病狀,袁第點首示意。徐、段等遂相偕退去。嗣是老袁鼾睡至晚,昏沈不省人事,是夕于夫人以下,統行陪坐,等到夜半時,袁又甦醒轉來,見于夫人在側,乃與語道:「此後家事,賴汝主持,我因汝生平忠厚,恐不能駕馭全家,已將大事盡托徐東海了。」復顧眾姬妾道:「你等切須自愛!」再顧諸子道:「我言已具遺囑中。

但我身後大殮,不必過豐,惟祭天禮服,不應廢除。死欲速朽,何用此服?治喪以後,亟應帶領全眷,扶柩回籍,葬我洹上,大家和睦度日,不宜再入政界,餘事悉照遺囑中履行。」諸子均伏地受命。老袁略飲湯水,復沈沈睡去。

既而鷄聲報曉,又不覺呻吟起來,忽瞪目呼道:「快!快!」說了兩個「快」字,覺得舌已木強,話不下去。克定聽了,料已垂危,急命左右請徐、段入宮。不一時,段已到來,由老袁掙出最簡單的聲音,帶喘帶語道:「可……可照新約法請黃陂代任,你快去擬了遺令來。」段慌忙趨出,徐亦趕到,見老袁臉上,大放紅光,睜着眼,噓着口,動了好一回嘴唇,方叫出「老友」兩字。

又歇了半晌,才作拱手模樣,又說了「重重拜託」四字。徐不覺垂淚道:「元首放心罷!」旋聽老袁復直聲叫道:「楊度,楊度,誤我誤我。」兩語說畢,痰已壅上,把嘴巴張噏兩次,撒手去了。時正六月六日巳刻,享壽五十八歲。

後來黃克強有一輓聯,郵寄京師,聯語云:

好算得四十餘年天下英雄,陡起野心,

假籌安兩字美名,一意進行,

居然想學袁公路。

僅做了八旬三日屋裡皇帝,傷哉短命,

援快活一時諺語,兩相比較,


  
畢竟差勝郭彥威。

老袁已死,全眷悲號,忽有一人大踏步進來,頓足道:

「遲了遲了!」究竟此人為誰,容至下回表明。

閲此回,可為世之多妻者鑒,併為世之多子者鑒,且為世之貪心不足,終歸於盡者鑒。為人如袁世凱,可為富貴極矣,而不能長保其妻孥,至于彌留之際,再三囑託老友,彼于熱心帝制時,豈料有如此下場耶?夫不能治家,焉能治國?只知為私,安能為公?袁氏一生心術,于此回總揭之,即可于此回總評之。然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觀其種種悔悟,不可謂非良心之未死,然已無及矣。嗚呼!袁氏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

第七十四回

殉故主留遺絶命書 結同盟抵制新政府

卻說新華宮中的人物,正在哀號的時候,突有人入內來探望,自悔來遲,這人非別,便是國務卿段祺瑞。段已擬定遺命,想呈交老袁親閲,不意袁已長逝,因此驚呼,當下遞與徐世昌,請他酌奪。徐即忙取視,見遺令中云: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