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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耕農的這種自由小塊土地所有制形式,作為占統治地位的正常形式,一方面,在古典古代的極盛時期,形成社會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在現代各國,我們又發現它是封建土地所有制解體所產生的各種形式之一。英國的自耕農,瑞典的農民等級,法國和德國西部的農民,都屬於這一類。在這裡,我們沒有談到殖民地,因為那裡的獨立農民是在不同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
自耕農的自由所有權,對小生產來說,也就是對下述生產方式來說,顯然是土地所有權的最正常的形式,——在這種生產方式中,土地的佔有是勞動者對本人的勞動產品擁有所有權的一個條件;在這種生產方式中,耕者不管是一個自由的土地所有者,還是一個隷屬農民,總是獨立地作為孤立的勞動者,同他的家人一起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土地的所有權是這種生產方式充分發展的必要條件,正如工具的所有權是手工業生產自由發展的必要條件一樣。在這裡,土地的所有權是個人獨立發展的基礎。它也是農業本身發展的一個必要的過渡階段。
這種土地所有權滅亡的原因表明了它的限度。這些原因就是:它的正常的補充物即農村家庭工業,由於大工業的發展而被破壞;處在這種耕作下的土地已經逐漸
909貧瘠和枯竭;公有地(這在一切地方都是小塊土地所有制的第二個補充物,並且只是因為有了公有地,小塊土地所有制才有可能飼養牲畜)已經為大土地所有者所霸佔;種植園經濟或資本主義經營的大農業加入了競爭。農業上的各種改良一方面降低了土地產品的價格,另一方面要求較大的投資和更多的物質生產條件,這些也促進了上述土地所有權的滅亡,例如十八世紀上半葉的英國,情況就是這樣。
小塊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質來說就排斥社會勞動生產力的發展、勞動的社會形式、資本的社會積聚、大規模的畜牧和科學的不斷擴大的應用。
高利貸和稅收制度必然會到處促使這種所有制沒落。資本在土地價格上的支出,勢必奪去用於耕種的資本。生產資料無止境地分散,生產者本身無止境地分離。人力發生巨大的浪費。
生產條件日趨惡化和生產資料日益昂貴是小塊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規律。對這種生產方式來說,好年成也是一種不幸。
小農業在它和自由的土地所有權結合在一起的地方所特有的弊病之一,就是由於耕者必須投資購買土地而產生的。(這同樣適用於這樣一種過渡形式,在這種形式下,大土地所有者首先投資購買土地,然後作為自己的租地農場主來從事經營。)由於土地作為單純商品在這裡取得的可以變動的性質,財產的變動也就增加了,因此,對每個新的一代來說,在每次分配遺產時,從農民的觀點看來,土地都要重新作為投資出現,也就是說,成為他所購買的土地。因此,土地價格在這裡也就在各項非生產費用中,或在單
910個生產者的產品成本價格中構成一個特別重要的要素。
土地價格不外是資本化的因而是提前支付的地租。如果農業是按資本主義的方式經營的,土地所有者只得到地租,租地農場主對土地除了支付這個年租外,不再支付別的什麼,那末,很清楚,土地所有者自己為了購買土地而投入的資本,對他來說,雖然也是生息的投資,但與投在農業本身上的資本毫無關係。它既不是在農業上執行職能的固定資本的一部分,也不是在農業上執行職能的流動資本的一部分;它不過為買者提供索取年租的權利,但是和這個地租的生產絶對無關。土地的買者把這個資本正好是付給出賣土地的人,於是賣者就放棄他對土地的所有權。
因此,這個資本不再作為買者的資本存在;它已不再為他所有;所以,這個資本已經不屬於他能以某種方式投在土地本身上的資本。無論他是用高價或低價購買土地,或者白白得到土地,都不會改變租地農場主投在農業經營上的資本,也不會改變地租,而只會發生這樣的影響:對他來說,這個地租是表現為利息還是不表現為利息,或者是表現為較高的利息還是表現為較低的利息。
例如,拿奴隷經濟來說。在這裡,為購買奴隷而支付的價格,不過是提前支付的、資本化的、將從奴隷身上榨出的剩餘價值或利潤。但是購買奴隷付出的資本,不屬於用來從奴隷身上榨出利潤
911或剩餘勞動的資本。恰好相反。這是奴隷主已經放棄的資本,是他可用在現實生產上的資本中的扣除額。對他來說,這已經不復存在了,正如用於購買土地的資本對農業來說已經不復存在一樣。
最好的證明是:這個資本要在奴隷主或地主再把奴隷或土地賣掉的時候,才會重新出現在他們手裡。不過,這時對買者來說,同樣的情況將會出現。他已經購買奴隷的事實,還不能使他立即剝削奴隷。他只有進一步投資到奴隷經濟本身中去才能達到這個目的。
同一個資本不會二重地存在,既在土地賣者手中,又在土地買者手中。它從買者手裡轉移到賣者手裡,事情就此完結。買者現在沒有資本,而有了一塊土地。這個新的土地所有者,會把由這塊土地上的實際投資所生出的地租,算作他不是投在土地上,而是為取得土地所付出的資本的利息,這一情況絲毫也不會影響土地這個因素的經濟性質,正如某人曾經為購買利息率為百分之三的統一公債而付出
1000鎊這一情況,和那個用其收入來支付國債利息的資本完全無關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