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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資料在產品的形成上具有不同的使用方法,一種是生產資料和產品相對保持獨立的形態,另一種是生產資料改變或全部喪失獨立的形態。這個區別屬於勞動過程本身,因此,對沒有任何交換,沒有商品生產,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例如,家長制家庭
225自己的需要的勞動過程來說,也是存在的。這個區別被亞·斯密歪曲了,這是因為:
1、他塞進了和這裡完全無關的關於利潤的規定,說什麼一些生產資料在保持原來的形態時,給所有者帶來利潤,另一些生產資料在喪失原來的形態時,給所有者帶來利潤;
2、他把一部分生產要素在勞動過程中的變化,和屬於產品交換、商品流通,同時包含流通中的商品的所有權變換的那種形式變換(買和賣)混為一談。
周轉包含着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也就是,以產品的出售,以產品轉化為貨幣和再由貨幣轉化為產品的生產要素為媒介的再生產。如果資本主義生產者本身的一部分產品直接被他自己重新用作生產資料,那末,他就好象是把這部分產品賣給自己的賣者了,而在他的賬簿上事情就是這樣表現出來的。因此,再生產的這一部分不是以流通為媒介的,而是直接進行的。但是,這樣重新用作生產資料的那部分產品是補償流動資本,而不是補償固定資本,只要
1、它的價值全部加入產品;
2、它本身在實物形式上全部由新產品中同一種新的物品補償。
亞·斯密接着告訴我們,流動資本和固定資本是由什麼構成的。他列舉了構成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物品即物質要素,好象這種規定性是這些物品在物質上天然具有的,而不是由這些物品在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的一定職能產生的。然而,他在同一章(
第2篇第1章 )中指出,雖然某種物品,例如,一所保留下來供直接消費的住宅,
「會給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因此會對他執行資本的職能,但是決不會給公眾提供收入,不會對公眾執行資本的職能。全體人民的收入決不會因此增加一絲一毫」(第
186頁)。
226因此,在這裡,亞·斯密說得很清楚,資本屬性並不是物品本身在一切情況下都固有的,而是一種職能,物品是否承擔這種職能,要看情況而定。但對一般資本適用的,對它的部分也適用。
同樣的物品是構成流動資本的組成部分,還是構成固定資本的組成部分,要看它在勞動過程中執行什麼職能。例如牲畜,作為役畜(勞動資料),是租地農場主的固定資本的物質存在方式,相反,作為肥育的牲畜(原料),卻是租地農場主的流動資本的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同一物品可以時而成為生產資本的組成部分,時而屬於直接的消費基金。例如,一所房子,用作勞動場所,是生產資本的固定組成部分,用作住宅,就根本不是資本的形式,而只是一所住宅。
在許多場合,同一些勞動資料,可以時而充當生產資料,時而充當消費資料。
從斯密的見解產生的錯誤之一,是把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性質看作是物品固有的性質。勞動過程的分析(
第1卷第5章 )已經指出,勞動資料,勞動材料或產品的規定,是隨着同一物品在過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而改變的。而固定資本和非固定資本的規定,也是建立在這些要素在勞動過程中,從而在價值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一定作用的基礎上的。
其次,斯密在列舉構成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物品時,清楚地表明了他把兩種區別混為一談,一種是僅僅對生產資本(生產形式的資本)才適用、才有意義的生產資本的固定組成部分和流動組成部分的區別,另一種是生產資本和資本在其流通過程中具有的形式即商品資本和貨幣資本的區別。在同一個地方(第
188頁),他說,
「流動資本包括……處在各該商人手中的各種食品、材料、成品,以及它
227們流通和分配所必要的貨幣。」
事實上,如果我們作進一步的考察,就會看到,這裡和以上所述的相反,又把流動資本同商品資本和貨幣資本,也就是同兩種根本不屬於生產過程的資本形式等同起來。這兩種形式的資本並不是和固定資本相對立的流動資本,而是和生產資本相對立的流通資本。因此,預付在材料(原料或半成品)上並且實際併入生產過程的生產資本的組成部分,只是和這兩種形式的資本並列在一起發生作用。他說:
「社會總資本自然分成三個部分,第三部分即最後部分,是流動資本,它的特徵是,只有通過流通或更換所有者才提供收入。流動資本也由四個部分構成:第一,是貨幣……」
但貨幣從來不是生產資本即在生產過程中執行職能的資本的形式,它始終只是資本在流通過程中採取的形式之一。
「第二,是屠宰業主、畜牧業主、租地農場主……所擁有的食品儲備,他們希望通過出售這種食品而得到利潤……第四即最後部分,是已經製成但還在商人或工廠主手中的產品。」——「第三,是完全沒有加工或多少加過工的服裝、傢具和建築物的材料。這些材料尚未加工成服裝、傢具和建築物,還留在農場主、工廠主、綢布商、木材商、木匠以及磚瓦製造業主等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