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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回到商品流通領域來。等價的商品和貨幣不再同時出現在賣的過程的兩極上。現在,第一,貨幣在決定所賣商品的價格上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由契約規定的所賣商品的價格,計量買者的債務,即買者到期必須支付的貨幣額。
第二,貨幣執行觀念的購買手段的職能。雖然貨幣只是存在於買者支付貨幣的承諾中,但它使商品的轉手實現了。只是當支付日期到來時,支付手段才真正進入流通,就是說,從買者手裡轉到賣者手裡。流通手段轉化為貯藏貨幣,是因為流通過程在第一階段中斷,或商品的轉化形態退出了流通。
支付手段進入流通,但這是在商品已經退出流通之後。貨幣不再是過程的媒介。它作為交換價值的絶對存在,或作為一般商品,獨立地結束這一過程。賣者把商品變為貨幣,是為了
156通過貨幣來滿足某種需要,貨幣貯藏者把商品變為貨幣,是為了以貨幣形式保存商品,欠債的買者把商品變為貨幣,則是為了能夠支付。
如果他不支付,他的財產就會被強制拍賣。因此,現在由於流通過程本身的關係所產生的一種社會必要性,商品的價值形態即貨幣就成了賣的目的本身。由於現代庸俗經濟學迴避貨幣的價值尺度的職能,因此在那裡我們看不到如此詳盡地分析。
買者在把商品變為貨幣之前,已經把貨幣再轉化為商品,或者說,他先完成商品的第二形態變化,後完成商品的第一形態變化。賣者的商品在流通,但它只是靠私法的索債權實現它的價格。它在轉化為貨幣之前,已經轉化為使用價值。它的第一形態變化只是以後才完成的。
第2版註:從引自我在1859年出版的著作的如下一段話中可以看出,為什麼我在本文中沒有談到相反的形式:「相反,在G—W過程中,貨幣可以在其使用價值實現之前,或者說,在商品讓渡之前,作為現實的購買手段轉讓出去,從而實現商品的價格。例如通常的預付貨款的形式就是如此。英國政府向印度農民購買鴉片時就是採取這種形式……但是,這裡貨幣不過是在我們已經知道的購買手段的形式上起作用……誠然,資本也是以貨幣形式預付的……可是這個觀點不屬於簡單流通的範圍。」(《政治經濟學批判》1859年柏林版第119、120頁)在流通過程的每一個一定的時期內,到期的債務代表着產生這些債務的已售商品的價格總額。實現這一價格總額所必需的貨幣量,首先取決於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它決定於兩種情況:一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係的鎖鏈,即A從他的債務人B那裡得到的貨幣,付給他的債權人C等等;一是各種不同的支付期限的間隔。一個接一個的支付的鎖鏈或事後進行的第一形態變化的鎖鏈,同我們前面考察的形態變化系列的交錯,有着本質的區別。
在流通手段的流通中,賣者和買者的聯繫不僅僅被表現出來,而且這種聯繫本身只是在貨幣流通中產生,並且是與貨幣流通一同產生。相反
157地,支付手段的運動則表現了一種在這種運動之前已經現成地存在的社會聯繫。
若干賣的同時並行,使流通速度對鑄幣量的補償作用受到了限制。反之,這種情況卻為節省支付手段造成了新的槓桿。隨着支付集中于同一地點,使這些支付互相抵銷的專門機構和方法就自然地發展起來。例如中世紀里昂的轉賬處就是如此。
只要把A對B、B對C、C對A等等所有的債權對照一下,就可以有一定的數額作為正數和負數互相抵銷。這樣需要償付的只是債務差額。支付越集中,差額相對地就越小,因而流通的支付手段量也相對地越小。
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包含着一個直接的矛盾。在各種支付互相抵銷時,貨幣就只是在觀念上執行計算貨幣或價值尺度的職能。而在必須進行實際支付時,貨幣又不是充當流通手段,不是充當物質變換的僅僅轉瞬即逝的媒介形式,而是充當社會勞動的單個化身,充當交換價值的獨立存在,充當絶對商品。這種矛盾在生產危機和商業危機中稱為貨幣危機【本文所談的貨幣危機是任何普遍的生產危機和商業危機的一個特殊階段,應同那種也稱為貨幣危機的特種危機今天的金融危機區分開來。
後者可以單獨產生,只是對工業和商業發生反作用。這種危機的運動中心是貨幣資本,因此它的直接範圍是銀行、交易所和財政。(馬克思在第
3版上加的注)】的那一時刻暴露得特別明顯。這種貨幣危機只有在一個接一個的支付的鎖鏈和抵銷支付的人為制度獲得充分發展的地方,才會發生。
當這一機構整個被打亂的時候,不問其原因如何,貨幣就會突然直接地從計算貨幣的純粹觀念形態變成堅硬的貨幣。這時,它是不能由平凡的商品來代替的。商品的使用價值變得毫無價值,而商品的價值在它自己的價值形式面前消失了。昨天,資產者還被繁榮所陶醉,懷着啟
158蒙的驕傲,宣稱貨幣是空虛的幻想。
只有商品才是貨幣。今天,他們在世界市場上到處叫嚷,只有貨幣才是商品!象鹿渴求清水一樣,他們的靈魂渴求貨幣這唯一的財富。在危機時期,商品和它的價值形態(貨幣)之間的對立發展成絶對矛盾。因此,貨幣的表現形式在這裡也是無關緊要的。
不管是用金支付,還是用銀行券這樣的信用貨幣支付,貨幣荒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