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部大樂,用大銅角四,小銅角四,金口角四。 大銅角、小銅角制同鐃歌鼓吹。
金口角,舊名瑣,木管,兩端金口,上弇下哆。管長九寸八分九釐。管上金口長二寸一分六釐,為壺盧形,加小銅槃二。管下金口長四寸八分六釐,刻管如竹節相間,前七孔,後一孔,以蘆哨入管端吹之。
鐃歌大樂,用金口角八,銅鼓二,銅點一,金一,鈸一,行鼓一。 金口角同前部大樂,金同鐃歌鼓吹。
銅鼓,範銅為之,形如金,面徑九寸七分二釐,中隆起八分一釐,徑二寸六分七釐三豪。邊穿孔二,以黃絨紃懸而擊之。
銅點,制如銅鼓而小。
鈸,範銅為之,面徑六寸四分八釐,中隆起一寸二分九釐六豪,徑三寸二分四釐。穿孔貫紃,左右合擊以和樂。
行鼓,一名紘羅鼓。木匡冒革,上大下小,面匡繪飾如龍鼓。金鐶四,貫以黃絨紃。行則跨於馬上,陳則置於架。
鐃歌清樂,用雲鑼二,笛二,平笛二,管二,笙二,金一,鈸一,銅點一,行鼓一。 笛、笙同中和韶樂,雲鑼、管同丹陛大樂,金同鐃歌鼓吹,鈸、銅點、行鼓同鐃歌大樂。
平笛,同中和韶樂,惟不加龍首尾。
行幸樂,合鐃歌大樂、鐃歌清樂之數,益以大銅角八,小銅角八,蒙古角二。 大銅角、小銅角同鐃歌鼓吹。
蒙古角,一名蒙古號,木質,中虛末哆,上下二截。角有雌雄二制,雄角上口內徑三分四釐五豪,雌角上口內徑二分八釐五豪,皆於管端施銅口,以角哨納入吹之。雄者聲濁,雌者聲清。
鐃歌用大銅角四,小銅角四,金口角八,金四,鑼二,銅鼓二,鐃四,鈸四,小和鈸二,花匡鼓四,得勝鼓四,海笛四,雲鑼四,簫六,笛六,管六,篪六,笙六。 大銅角、小銅角、金同鐃歌鼓吹,金口角同前部大樂,銅鼓、鈸同鐃歌大樂,簫、笛、篪、笙同中和韶樂,雲鑼、管同丹陛大樂。
鑼,制同銅鼓而厚,聲較銅鼓低小。
鐃,範銅為之,面徑一尺二寸。中隆起,穿孔貫紃,左右合擊。
小和鈸,制與鈸同,面徑七寸九分。中隆起,穿孔貫紃,均與鈸同。
花匡鼓,即腰鼓,木匡冒革,面徑一尺五寸二分,匡高一尺六寸,繪花文。座以檀,四柱交趺,以銅鐶懸鼓而擊之。
得勝鼓,木匡冒革,面徑一尺六寸一分,匡高五寸八分,繪雲龍。座為四柱,懸鼓於上而擊之。
海笛,制如金口角而小,通長九寸五分。
凱歌用雲鑼四,方響八,鈸二,大和鈸二,星二,銅點二,鐋二,簫四,笛四,管十二,笙四,杖鼓二,拍板二。 簫、笛、笙同中和韶樂,雲鑼、管、杖鼓同丹陛大樂,鈸、銅點同鐃歌大樂。
方響,制同丹陛大樂,分用其八,人各一枚,擎而擊之。
大和鈸,制與鈸同,面徑一尺一寸八分。中隆起,穿孔貫紃,左右合擊。
星,範銅為之,口徑一寸八分,深一寸。中隆起,各穿圓孔,貫以紃,左右合擊。
鐋,範銅為之,面徑二寸七分,口徑三寸一分五釐,深六分。穿孔貫紃,擊以木片。
拍板三片,束其二,以一拍之。
禾辭桑歌樂,親耕、親桑用之。親耕用金六,鼓六,簫六,笛六,笙六,拍板六。親桑用金二,鼓二,簫、笛、笙各六,拍板二。 簫、笛、笙同中和韶樂,板同丹陛大樂。
金制同鐃歌鼓吹而微小。槌用黃韋,瓜形,柄魨硃。
鼓,制如龍鼓而微小,懸於項擊之。
慶神歡樂,凡群祀用之。其器雲鑼二,管二,笛二,笙一,鼓一,拍板一,惟祀先蠶及關帝、文昌則加隆焉。 笛、笙、鼓同中和韶樂,雲鑼、管、板同丹陛大樂。
宴樂凡九:一曰隊舞樂,一曰瓦爾喀部樂,一曰朝鮮樂,一曰蒙古樂,一曰回部樂,一曰番子樂,一曰廓爾喀部樂,一曰緬甸國樂,一曰安南國樂。
隊舞有三:一曰慶隆舞,凡殿廷朝會宮中慶賀宴饗皆用之;一曰世德舞,宴宗室用之;一曰德勝舞,凱旋筵宴用之。三舞同制,皆舞而節以樂。其器用箏一,奚琴一,琵琶三,三弦三,節十六,拍十六。
箏,似瑟而小,刳桐為質,通長四尺七寸三分八釐五豪。十四弦,弦皆五十四綸,各隨宮調設柱。底孔二。前方,後上圓下平,通體魨金,四邊繪金夔龍。梁及尾邊用紫檀,弦孔以象牙為飾。
奚琴,刳桐為質,二弦。龍首,方柄。槽長與柄等。背圓中凹,覆以板。槽端設圓柱,施皮扣以結弦。龍頭下脣為山口,鑿空納弦。綰以兩軸,左右各一,以木繫馬尾八十一莖軋之。
琵琶,刳桐為質,四弦,曲首長頸,平面圓背,腹廣而橢。槽面施覆手,曲首中間為山口。設檀軸四以綰弦,左右各二,山口上以黃楊木為四象,下以竹為十三品,按分取聲。中腰兩旁為新月形,腹內以細鋼條為膽,弦自山口至覆手,長二尺一寸六分,第一弦以硃飾之。
三弦,斫檀為質,修柄,方槽,圓角,冒以虺皮。柄貫槽中,柄末槽端覆以木。穿孔貫弦,匙頭下半鑿空納弦,以三軸綰之,左二右一。
節,編竹如箕,魨硃,背為虎形。用圓竹二,劃之以為節。
拍,紫檀皮四片,束其三,以一拍之。
太祖平瓦爾喀部,獲其樂,列於宴樂,是為瓦爾喀部樂舞。用觱篥四,奚琴四。奚琴同隊舞樂。
觱篥,蘆管,三孔,金口,下哆,中有小孔。管端開簧,簧口距管末四寸五分三釐。
太宗時,獲朝鮮國樂,列於宴樂,是為朝鮮國俳。用笛一,管一,俳鼓一。笛同中和韶樂,管同丹陛大樂。
俳鼓如龍鼓而小,懸於項擊之。
太宗平察哈爾,獲其樂,列於宴樂,是為蒙古樂曲。有笳吹,有番部合奏,皆為掇爾多密之樂,掌於什幫處。笳吹用胡笳一,箏一,胡琴一,口琴一。 箏與隊舞所用同,惟設六弦。
胡笳,木管,三孔,兩端施角,末翹而哆。自吹口至末,二尺三寸九分六釐。
胡琴,刳木為質,二弦,龍首,方柄。槽橢而下鋭,冒以革。槽外設木如簪頭以扣弦,龍首下為山口,鑿空納弦,綰以二軸,左右各一。以木繫馬尾八十一莖軋之。
口琴,以鐵為之,一柄兩股,中設簧,末出股外。橫銜於口,鼓簧轉舌,噓吸以成音。
番部合奏,用雲鑼一,簫一,笛一,管一,笙一,箏一,胡琴一,琵琶一,三弦一,二弦一,月琴一,提琴一,軋箏一,火不思一,拍板一。 簫、笛、笙同中和韶樂,雲鑼、管同丹陛大樂,箏、琵琶、三弦同隊舞樂。
胡琴,二弦,竹柄椰槽,面以桐。槽徑三寸八分四釐,為圓形,與笳吹之胡琴橢而下鋭者不同。山口鑿空納弦,以兩軸綰之,俱在右。弦自山口至柱,長二尺三分五釐二豪,以竹弓繫馬尾八十一莖軋之。
二弦,斫樟為質,槽面以桐,形長方,底有孔,槽面施覆手如琵琶。曲首後鑿空納弦,綰以兩軸,左右各一。弦長二尺三寸四釐,設十七品,按分取聲。
月琴,斫檀為質,四弦,槽面以桐,八角曲項,柄貫槽中,槽面施覆手。曲項鑿空納弦,綰以四軸,左右各二。弦長二尺三寸四釐,設十七品,與二弦同。
提琴,四弦,圓木為槽,冒以蟒皮而空其下,竹柄貫槽中,末出槽外。覆木扣弦,柄端鑿空納弦,綰以四軸,俱在右。以竹弓繫馬尾,夾於四弦間軋之。
軋箏,似箏而小,刳桐為質,十弦。前後有梁,梁內弦長一尺六寸一分八釐,各設柱,以木桿軋之。
火不思,似琵琶而瘦,四弦,桐柄,刳其下半為槽,冒以蟒皮。曲首鑿空納弦,四軸綰之,俱在右。弦自山口至柱長一尺七寸七分四釐。
拍板,紫檀三片,束其二,以一拍之。
高宗平定回部,獲其樂,列於宴樂之末,是為回部樂技,用達卜一,那噶喇一,哈爾劄克一,喀爾奈一,塞他爾一,喇巴卜一,巴拉滿一,蘇爾奈一。
達卜,木匡冒革,形如手鼓而無柄。有大小二制,一面徑一尺三寸六分五釐二豪,一面徑一尺二寸二分四釐,皆魨黃,面繪采獅,以手指擊之。
那噶喇,鐵匡冒革,上大下小,形如行鼓。旁有小鐶,系黃絨紃。兩鼓相聯,左右各以杖擊之。
哈爾劄克,形如胡琴,椰槽,冒以馬革。上木柄,下鐵柄。槽底中開一孔,側開三小孔。以馬尾二縷為弦,上自山口穿於後,以兩軸綰之,左右各一,下系鐵柄。馬尾弦下設鋼絲絃十,上系木柄,下擊鐵柄,左右各五軸。另以木桿為弓,繫馬尾八十餘莖,軋馬尾弦,應鋼弦取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