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時趙明誠妻李氏清照,亦作詩以詆士大夫云:「南流衣冠欠王導,北來消息少劉琨。」又云:「南遊尚覺吳江冷,北狩應悲易水寒。」後世皆當為口實矣。
《鷄肋編》卷中趙明誠
[白居易書《楞嚴經》跋]淄川邢□氏之村,丘地平彌,水林晶淯,牆麓磽確布錯,疑有隱君子居焉。問之,茲一村皆邢姓,而邢君有嘉,故潭長,好禮,遂造其廬。院中繁花正發。主人出接,不厭余為茲州守,而重余有素心之馨也。
夏首後相經過,遂出樂天所書《楞嚴經》相示。因上馬疾驅歸,與細君共賞。時已二鼓下矣。酒渴甚,烹小龍團,相對展玩,狂喜不支,兩見燈跋,猶不欲寐,便下筆為之記。
趙明誠。
繆荃蓀《雲自在龕隨筆》卷二引[蔡忠惠《趙氏神妙帖》
三帖跋]此帖,章氏子售之京師,予以二百千得之。去年秋,西兵之變,予家所資,蕩無遺余,老妻獨攜此而逃。未幾,江外之盜再掠鎮江,此帖獨存。信其神工妙翰,有物護持也。
建炎二年三月十日行書四行,後缺。
岳珂《寶真齊法書贊》卷九引《金石錄》序
余自少小喜從當世學士大夫訪問前代金石刻詞,以廣異聞。後得歐陽文忠公《集古錄》,讀而賢之,以為是正認謬,有功于後學甚大。異其尚有漏落,又無歲月先後之次,思欲廣而成書,以傳學者。於是益訪求藏蓄,凡二十年而後粗備。
上自三代,下及隋唐五季,內自京師,達于四方遐邦,絶域夷狄。所傳倉、史以來古文奇字,大小二篆,分隷、行、草之書,鐘、鼎、簠、簋、尊、敦、甗、鬲、盤、杅之銘,詞人墨客詩歌、賦頌、碑誌、敘記之文章,名卿賢士之功烈行治,至于浮屠老子之說,凡古物奇器豐碑巨刻所載,與夫殘章斷畫磨滅而僅存者,略無遺矣。因次其先後為二千卷。余之致力於斯,可謂勤且久矣!非特區區為玩好之具而已也。
蓋窮嘗以謂《詩》《書》雙後,君臣行事之跡,悉載于史。雖是非褒貶,出於秉筆者私意,或失其實。然至其善惡大節,有不可誣,而又傳之既久,理當依據。若夫歲月、地理、官爵、世次,以金石考之,其抵牾十常三四。
蓋史牒出於後人之手,不能無失,而刻詞當時所立,可信不疑。則又考其異同,參以他書,為《金石錄》三十捲。至于文辭之微惡,字畫之工拙,覽者當自得之,皆不復論。嗚呼!自三代以來,聖賢遺蹟,著于金石者多矣!蓋其風雨侵蝕,與夫樵夫牧童毀傷渝棄之餘,幸而存者,止此爾。
是金石之固,猶不足恃。然則所謂二千卷者,終歸於磨滅;而余之是畫,有時而或傳也。孔子曰:「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是書之成,其賢於無所用心,豈特博弈之比乎?輒錄而傳諸後世好古博雅之士,其必有補焉。
東武趙明成序。
雅雨堂本《金石錄》張琰
[《洛陽名園記》序]山東李文叔記洛陽名園,凡十有九處,自富鄭公而終於呂文穆。其聲名氣焰見于功德者,遺芳餘烈,足以想象其賢。其次,世位尊崇與夫財力雄盛者,亦足以知其人經營生理之勞。又其次,僧坊以清淨化度群品,而乃斥餘事種植灌溉,奪造化之功,與王公大姓相軋。
夫洛陽帝王東西宅,為天下之中。土圭日景,得陰陽之和;嵩少瀍澗,鐘山水之秀;名公大人,為冠冕之望;天匠地孕,為花卉之奇;加以寶貴利達、優遊閒暇之士,配造物而相嫵媚,爭妍競巧於鼎新革故之際;館榭池台,風俗之習,歲時嬉遊,聲詩之播揚,圖畫之傳寫,古今華夏莫比。觀文叔之記,可以知近世之盛,又可以信文叔之言為不苟。且夫識明智審,則慮事精而人道篤,隨其所見淺深為近遠小大之應。
于熙寧變更,天下風靡,有所謂必不可者,大丞相司馬公為首。後十五年無一不如公料者,至今明驗大效,與始言若合符節。文叔方洛陽盛時,足跡目力心思之所及,亦遠見高覽,知今日之禍,曰:「洛陽可以為天下治亂之候。」又曰:「公卿高進于朝,放乎一已之私意,忘天下之治忽。」嗚呼!可謂知言哉!文叔在元祐官太學。丁建中靖國再用邪朋,竄為黨人。女適趙相挺之子,亦能詩,上趙相救其父云:「何況人間父子情。」識者哀之。
今《記》稱潞公年九十,而杖履東西。按太師丙午生,正紹聖乙亥歲,譴逐嶺表。立黨之二年,誣謗宣仁聖烈廢降昭慈獻聖,群陰已壯,芽孽弄權,宰相不必斥其名。後內相王明叟指言紹聖當國之人,如操舟者當左而右,當右而左,旁觀者為之寒心。
與文叔所言「放乎一已之私意,而忘天下之治忽」,若相終始。愚故曰:「其言真不苟且也。」噫!繁華盛麗,過盡一時,至于荊棘銅駝,腥膻伊洛,雖宮室苑囿,滌地皆盡。然一廢一興,循天地無盡藏,安得光明盛大,復有如洛陽眾賢佐中興之業乎!季父浮休侍郎,詠長安廢興地,有詩云:「憶昔開元全盛日,漢苑隋宮已黍離。
覆轍由來皆在說,今人還起古人愁。」感而思治世之難過,嘉賢者之用心,故重言以書其首。紹興八年三月望日豳國張琰德和序。
寶顏堂秘笈《洛陽名園記》按:文中所引李清照上趙相救其父詩,全詩已佚,並失詩題,僅存此殘句。又:定黨籍事為崇寧元年。其時,趙挺之為尚書左丞,尚未為相。此稱趙相,系作者追敘之語。
王灼
易安居士,京東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婦,建錄守趙明誠德甫之妻。自少年便有詩名,才力華贍,逼近前輩。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婦人,當推文采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