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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大地 - 25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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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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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從酒店回到車上時是十一點五十分,只見四面八方邏車在奔馳,咆哮。整個街道沸騰了。
四郎聽了一會,認為與己無關,於是發動引擎,開走了。

第三章 邂逅(3)




  

3



這次警察行動之快,出人意料。
三年前曾發生過搶劫巴西銀行的事件。這家銀行坐落在波阿彼斯塔附近的勃拉·達·特廣場,發生在人潮滾滾的中午時分。十個強盜乘著一輛卡車,用機槍掃射開道,衝進銀行,銀行大門口只有幾個警衛,但他們並不抵抗,躲在一旁,任匪徒衝進大門。
第二天報載了警察的談話:「生命寶貴。我隨時準備辭去警察的工作,如果要我辭職的話。」結果世人對他嗤之以鼻。
那次案件,至今未能偵破,只好不了了之。
當時,搶劫發生在大白天,可是過了三小時後,州警察才出動。
在巴西,即使是現在,一離開城市就沒有時間觀念了,彷彿並不存在什麼既定的時間。列車、飛機誤點幾個小時是家常便飯。
實際上,首都聖保羅也大體如此。聖保羅算得上是一座超現代化的城市,跟紐約相差無幾。在極豪華的建築羣前面乞丐從早到晚在乞討,有的是父子同乞,甚至還有全家當乞丐的。街道被喧譁聲淹沒,汽車的噪音不絕於耳。人們都想把兩隻耳朵掩蓋起來。還有人從行駛的汽車裡往外扔菸蒂、廢紙乃至罐頭盒、酒瓶。
這裡是舊與新、原始與現代的奇妙混合物。
州警察在事件發生三小時後才出動,就是上述原田造成的。
那次事件還沒有偵察出眉目,卻又出現了新的意外——警察公佈了幾個目擊者的姓名,幾天後,這些目擊者相繼在自已家裡被暗殺。於是社會輿論轉向警察。州警察憤怒了,而犯人仍銷聲匿跡。
這次搶劫聖保羅銀行事件發生后,警察出動得如此迅速,顯然是吸取了上次事件的教訓。
事件發生后的四十分鐘內,州警察在各交通要道進行盤查;事件剛剛發生十分鐘時,各署的巡邏車就相繼出動,分佈在市內的各條主要街道上。然而犯罪分子還是逃跑了。
犯罪分子使用的兩輛小汽車是偷來的,他們把車開過所謂茶水橋的夏陸橋后,又往前行駛了一段,然後把車棄在勒勃立卡廣場。
州警察開始大搜捕。
二月四日。
儘管巴西的四季變化不明顯,但是在二月已屬於仲夏季節了。
根岸四郎下班後去酒店喝本地的品加酒,這是晚上七點鐘之前。他喝完酒,心緒不寧,邃向大阪橋的加爾本·伯羅大街走去。
三天前,四郎有生以來第一次進酒吧。當時他身上帶了兩千克魯賽羅,一千花在女人和酒上了,剩下的全給流氓搶走了。
那天晚上,四郎萬分氣惱,就把車開往郊外。現在記不清是在何處下的車,當時他喝得酩酊大醉,倒在車上。
第二天,酒醉未消,歸途中,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被罰款三百克魯賽羅。回到住地的當天晚上,四郎打腫臉孔充胖子,請同事們吃飯,結果短短兩天四郎就花了五千克魯賽羅。現在只剩四萬五千了。
五年來廢寢忘食,辛辛苦苦積攢起來的錢,開始付之東流了。
四郎今天晚上打算去一家日本餐館享受享受,不喝烈性品加灑,要喝威士忌,揮霍一番。
他剛走到加爾本·伯羅大街前面的街道上時,就被一輛從後面開來的汽車撞上。汽車未煞車,好在它的速度還不快。但四郎仍被撞出幾米遠。四郎以為汽車會逃跑,本能地想到記下它的車號。在巴西,軋了人必定逃跑,這是鐵一般的規律。
可是四郎錯了,撞人的汽車並未逃跑,駕駛員同兩名乘客下了車。這時周圍已聚集了許多圍觀者。中年駕駛員大聲辯解說不是他的過失,是四郎自己撞上的。
「我把這小子帶到醫院檢查,醫院可以作證。」
駕駛員故意多此一舉。
四郎傷勢不重,但一時起不來,結果被抬上了車。
四郎被放在後排中間的位置上,愿先的兩位乘客坐在他的左右。四郎感到詫異,撞了人不逃跑,還主動送我上醫院,倒是少見。
汽車向北行駛,再前進一段便是約翰·門德斯廣場,醫院就在它的附近。可汽車不拐向醫院,從廣場往西開走了。
「你們帶我去哪兒?」
四郎大聲叫喊。
「住口,傻瓜!」


  
右邊那個男人把手槍頂住四郎的腰。
「你們到底想幹啥?」
「想找死嗎?」
左邊的男子用大開關刀戳了一下四郞的肋部,破了皮,血順著肋間往下流。
四郞不說話了,他意識到這事不同尋常。
「別裝出一副可憐相,哪怕稍稍表露一下就捅死你!」
「明白了,可我已經忘了剛才發生的交通事故,我的傷不要緊,讓我下車吧。」
四郎說話時,聲音顫抖。
「根本就沒想到你受了傷。」
右側的男人冷冷地譏諷道。
「你們一定弄錯人了,我叫根岸四郎。」
「不許說話,小日本!」
「……」
四郎不敢再說什麼,雖然不明白為什麼要綁架他,但從自己說出姓名后,他們毫不理會這點看來,似乎並未弄錯。
他想,冒冒失失多嘴多舌於己不利,在未弄清原因之前,最好沉默。
汽車轉為北上,那是通往裡約熱內盧的國道九號線。汽車很快出了市區,進入貧民街,開進一所破舊的倉庫——可能曾經作過食品倉庫,現已棄置不用。倉庫里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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