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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梨魂 - 47 / 59
古典小說類 / 徐枕亞 / 本書目錄
  

玉梨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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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頁

朗讀:

  淚長如線,燈暗無花。夢霞得此意外之驚耗,急痛攻心,為之暈絕。良久始稍清醒,危坐如癡,神色沮喪。復取書,複閱之。繼取發摩撫之,心更大痛不可止。淚珠歷落,襟袖盡滿。旋目注詩冊,若有所感,變色而起,執卷就燈焚之,須臾已成灰燼。悲憤之情不能自抑,如飛蛾之撲火者然。然而,其心苦矣。
即焚稿,復就坐,沉思至再,欲作一復書,而急切不知作何語。驟受劇烈之痛苦,神經盡為之瞀亂。知梨娘此時之悲哀激切,當必有較甚於己者,不再有以慰之,不知又將續演出若何慘劇矣。讀者諸君,梨娘之為此,出於一時憤激,繼知夢霞見之,必不能堪,亦自覺其過甚。當夢霞躊躇不決之時,正梨娘追悔莫及之際。在夢霞則以釁自我開,不怪梨娘之無情,而惟恨己之無情,無端以一書傷其心,致彼憤而出此,實無顏以對知己矣。嗚呼,兩人之情,深摯若此,纏綿若此,非至死時,豈尚有解決之希望者?今欲一朝決絕,亦徒自增其煩惱耳。夢霞此時急欲作一謝罪之函,以解梨娘之怒,而心亂如麻,苦不能成隻字。時已鐘鳴一下矣,乃仍以紙納函,以帕裹發,置之枕旁,忍痛就睡。
就睡后,輾轉不能成夢。約二小時,夢霞忽推枕起,時燈焰漸熄,就案剔之,光明復現。尋檢一潔白之素箋,復取一未用之新筆,嚙指出血,以筆醮血而書之紙上。其咬處在左手將指之下,傷處甚深,血流不止。而夢霞若不知痛苦者,隨出隨蘸,隨蘸隨書。頃刻間滿紙淋漓,都作深紅一色,書成而血猶未盡。此時稍覺微痛,函封既竣,乃徐徐以水洗去指上血痕,以巾裹其傷處,復和衣就榻臥。晨光已上窗矣。嗚呼,男兒流血自有價值,今夢霞仍用之於兒女之愛情,毋乃不值歟!雖然,天地一情窟也,英雄皆情種也。血者,制情之要素也,流血者,即愛情之作用也。情之為用大矣,可放可卷,能屈能伸。下之極于男女戀愛之私,上之極於家國存亡之大,作用雖不同,而根于情則一也。故能流血者,必多情人。流血所以濟情之窮,癡男怨女,海枯石爛不變初志者,此情也。偉人志士,投艱蹈險不惜生命者,亦此情也。能為兒女之愛情而流血者,必能為國家之愛情而流血,為兒女之愛情而惜其血者,安望其能為國家之愛情而拼其血乎?情摯如夢霞,固有血性之男子也。彼直視愛情為第二生命,故流血以贖之耳。情自可貴,血豈空流?雖云不值,亦何害其為天下之多情人哉!


  
次日,梨娘得書,驚駭幾絕。血誠一片,目炫神迷,斑斑點點,模模糊糊,此猩紅者何物耶?霞郎、霞郎,此又何苦耶!梨娘此時又驚又痛,手且顫,色且變,眼且花,而心中且似有萬錐亂刺,若不能一刻耐者。無已,乃含淚讀其辭:
嗚呼!卿絕我耶!卿竟絕我耶!我復何言,然我又何可不言!我不言,則我之心終於不白,卿之憤亦終於不平。卿誤會我意而欲與我絕,我安得不剖明我之心跡,然後再與卿絕。心跡既明,我知卿之終不忍絕我也。前書過激,我已知之,然我當時實驟感劇烈之激刺,一腔怨憤,舍卿又誰可告訴者?不知卿固同受此激刺,而我書益以傷卿之心也。我過矣,我過矣!我先絕卿,又何怪卿之慾絕我?雖然,我固無情,我並無絕卿之心也。我非木石,豈不知卿為我已心力俱瘁耶?我感卿實達于極點,此外更無他人能奪我之愛情。卿固愛我憐我者也,卿不愛我,誰復愛我?卿不憐我,誰復憐我?卿欲絕我,是不啻死我也。卿竟忍死我耶?卿欲死我,我烏得而不死?然我願殉卿而死,不願絕卿而死。我雖死,終望卿之能憐我也。我言止此,我恨無窮,破指出血,痛書二紙付卿,將死哀鳴,惟祈鑒宥。
巳酉十一月十一日四鼓夢霞嚙血書。
梨娘閱畢,心大不忍,哭幾失聲。其驚痛之神情,與夢霞之得彼書時,正復相似。無端情海翻波,還說淚珠有價,其實兩人均有誤會,逞一時之憤激,受莫大之痛苦,自作之孽,夫又奚尤!兩人生於情,死於情,層層情網,愈縛愈緊,使其果能決絕也,亦何待於此日。夢霞曰:「欲出奈何天,除非身死日。」斯言是也。不到埋香之日,安有撒手之期?不慎語言,自尋煩惱,徒自苦耳,甚無謂也。得書後之梨娘,早易其怨憤之心,復為憐惜之心矣。彼以堂堂七尺,為一女子故,出此過情之舉,甘作謝過之詞,並忘剜膚之痛,餘罪大矣。今無他法,惟有權作溫語以慰之耳。
錦箋往返,忙煞鵬郎。夢霞再得梨娘書,心乃大慰。意謂幸有此一點血誠,得回梨娘之心,此彼再不能多言挑釁矣。梨娘函尾,尚有一絕句,其起聯曰:「血書常在我咽喉,一紙焚吞一紙留」,其下二句,則記者不能復憶,但記其押劉字韻而已。夢霞亦續賦二律以答之曰:
春風識面到今朝,強半光陰病里消。
一縷青絲拼永絕,兩行紅淚最無聊。
銀壺漏盡心同滴,玉枕夢殘身欲飄。
風雨層樓空悵望,錦屏秋盡玉人遙。


  
時有風濤起愛河,遲遲好事鬼來磨。
百年長恨悲無極,六尺遺孤累若何。
艷祿輸人緣命薄,浮名誤我患才多。
萍根浪跡今休問,眼底殘年疾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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