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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 120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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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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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三年秋,代李至剛為禮部尚書。四年正月,西域貢佛舍利,賜因請釋囚。帝曰:「梁武、元順溺佛教,有罪者不刑,紀綱大壞,此豈可效!」是年六月朔,日當食,陰雲不見,賜請賀。不許。賜言「宋盛時嘗行之。」帝曰:「天下大矣,京師不見,如天下見之何?」卒不許。

賜為人頗和厚,然不識大體,帝意輕之。為同官趙羾所間,六年六月憂悸卒。帝疑其自盡。楊士奇曰:「賜有疾數日,惶懼不敢求退。昨立右順門,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噓無吸。」語未竟,帝曰:「微汝言,幾誤疑賜。賜固善人,才短耳。」命予葬祭。洪熙元年贈太子少保,謚文安。


  

郭資,武安人。洪武十八年進士。累官北平左布政使,陰附於成祖。及兵起,張昺等死,資與左參政孫瑜、按察司副使墨麟、僉事呂震率先降,呼萬歲。成祖悅,命輔世子居守。

成祖轉戰三年,資主給軍餉。及即位,以資為戶部尚書,掌北平布政司。北京建,改行部尚書,統六曹事。定都,仍改戶部。時營城郭宮殿,置官吏及出塞北征,工役繁興,資舉職無廢事。仁宗立,以舊勞兼太子賓客。尋以老病,加太子太師,賜敕致仕。宣德四年,復起戶部尚書,奉職益勤。八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三。贈湯陰伯,謚忠襄。官其子佑戶部主事。

資治錢谷有能稱,仁宗嘗以問楊士奇。對曰:「資性強毅,人不能幹以私。然蠲租詔數下不奉行,使陛下恩澤不流者,資也。」

呂震,字克聲,臨潼人。洪武十九年以鄉舉入太學。時命太學生出稽郡邑壤地,以均貢賦。震承檄之兩浙,還奏稱旨,擢山東按察司試僉事。入為戶部主事,遷北平按察司僉事。燕兵起,震降于成祖,命侍世子居守。永樂初,遷真定知府,入為大理寺少卿。三年遷刑部尚書。六年改禮部。皇太子監國,震婿主事張鶴朝參失儀,太子以震故宥之。帝聞之怒,下震及蹇義于錦衣衛獄。已,復職。仁宗即位,命兼太子少師,尋進太子太保兼禮部尚書。宣德元年四月卒。

震嘗三奉命省親,兩值關中饑,令所司出粟振之,還始以聞。然無學術,為禮官,不知大體。成祖崩,遺詔二十七日釋縗服。及期,震建議群臣皆易烏紗帽,黑角帶。近臣言:「仁孝皇后崩,既釋縗服,太宗易素冠布腰絰。」震勃然變色,詆其異己。仁宗黜震議,易素冠布腰絰。洪熙元年,分遣群臣祀岳鎮海瀆及先代帝王陵,震乞祀周文、武、成、康。便道省母,私以妻喪柩與香帛同載。祀太廟致齋,飲酒西番僧舍,大醉歸,一夕卒。

震為人佞諛傾險。永樂時,曹縣獻騶虞,榜葛剌國、麻林國進麒麟,震請賀。帝曰:「天下治安,無麒麒何害?」貴州布政使蔣廷瓚言:「帝北征班師,詔至思南大岩山,有呼萬歲者三。」震言:「此山川效靈。」帝曰:「山谷之聲,空虛相應,理或有之。震為國大臣,不能辯其非,又欲因之進媚,豈君子事君之道?」郎中周訥請封禪,震力贊之,帝責其謬。震雖累受面斥,然終不能改。金水河、太液池冰,具樓閣龍鳳花卉狀。帝召群臣觀之。震因請賀。不許。而隆平侯張信奏太和山五色雲見,侍郎胡濙圖上瑞光榔梅靈芝,震率群臣先後表賀雲。

成祖初巡北京,命定太子留守事宜。震請常事聽太子處分,章奏分貯南京六科,迴鑾日通奏。報可。十一年、十四年,震再請如前制。十七年,帝在北京,因事索章奏,侍臣言留南京。帝忘震前請,曰:「章奏宜達行在,豈禮部別有議耶?」問震。震懼罪,曰:「無之,奏章當達行在。」三問,對如前。遂以擅留奏章,殺右給事中李能。眾知能冤,畏震莫敢言。尹昌隆之禍,由震構之。事具《昌隆傳》。夏原吉、方賓以言北征餉絀得罪,以震兼領戶、兵部事。震亦自危。帝令官校十人隨之,曰:「若震自盡,爾十人皆死。」

震有精力,能強記,才足以濟其為人。凡奏事,他尚書皆執副本,又與左右侍郎更進迭奏。震既兼三部,奏牘益多,皆自占奏,侍郎不與也。情狀委曲,千緒萬端,背誦如流,未嘗有誤。嘗扈北狩,帝見碑立沙磧中,率從臣讀其文。後一年,與諸文學臣語及碑,詔禮部遣官往錄之。震言不須遣使,請筆札帝前疏之。帝密使人拓其本校之,無一字脫誤者。

子熊。宣宗初立,震數于帝前乞官,至流涕。帝不得已,授兵科給事中。

李至剛,名鋼,以字行,松江華亭人。洪武二十一年舉明經。選侍懿文太子,授禮部郎中。坐累謫戍邊,尋召為工部郎中,遷河南右參議。河決汴堤,至剛議借王府積木,作筏濟之。建文中,調湖廣左參議,坐事系獄。

成祖即位,左右稱其才,遂以為右通政。與修《太祖實錄》,朝夕在上左右,稱說洪武中事,甚見親信。尋進禮部尚書。永樂二年冊立皇太子,至剛兼左春坊大學士,直東宮講筵,與解縉後先進講。已,復坐事下獄,久之得釋,降禮部郎中。恨解縉,中傷之。縉下獄,詞連至剛,亦坐系十餘年。仁宗即位,得釋,復以為左通政。給事中梁盛等劾至剛輩十餘人,當大行晏駕,不宿公署,飲酒食肉,恬無戚容。帝念至剛先朝舊人,出為興化知府,時年已七十。再歲,歿于官。


  
至剛為人敏給,能治繁劇,善傅會。首發建都北平議,請禁言事者挾私,成祖從之。既得上心,務為佞諛。嘗言太祖忌辰,宜效宋制,令僧道誦經。山東野蠶成繭,至剛請賀。陝西進瑞麥,至剛率百官賀。帝皆不聽。中官使真臘,從者逃三人,國王以國中三人補之。帝令遣還,至剛言:「中國三人,安知非彼私匿?」帝曰:「朕以至誠待內外,何用逆詐。」所建白多不用。

妻父麗重法,至剛為乞免。帝曰:「獄輕重,外人何以知之?」至剛曰:「都御史黃信為臣言。」帝怒,誅信。初,至剛與解縉交甚厚。帝書大臣姓名十人,命縉疏其人品,言至剛不端。縉謫廣西,至剛遂奏其怨望,改謫交阯。

方賓,錢塘人。洪武時由太學生試兵部郎中。建文中,署應天府事。坐罪戍廣東。以茹瑺薦,召復官。成祖入京師,賓與侍郎劉俊等迎附,特見委用,進兵部侍郎。四年,俊以尚書出征黎利,賓理部事,有幹才,應務不滯。性警敏,能揣上意,見知于帝,頗恃寵貪恣。七年進尚書,扈從北京,兼掌行在吏部事。明年從北征,與學士胡廣、金幼孜、楊榮,侍郎金純並與機密。自後帝北巡,賓輒扈從。

十九年,議親征。尚書夏原吉、吳中、呂震與賓共議,宜且休兵養民。未奏,會帝召賓,賓言糧餉不足,召原吉,亦以不給對。帝怒,遣原吉視糧開平,旋召還下獄。賓方提調靈濟宮。中使進香至,語賓以帝怒。賓懼,自縊死。帝實無意殺賓,聞賓死,乃益怒,戮其屍。

吳中,字思正,武城人。洪武末,為營州後屯衛經歷。成祖取大寧,迎降。以轉餉捍禦功,累遷至右都御史。永樂五年,改工部尚書。從北征,艱歸。起複,改刑部。十九年,與夏原吉、方賓等同以言北征餉絀,忤旨系獄。仁宗即位,出之,復其官,兼詹事,加太子少保。宣德元年從征樂安。三年坐以官木石遺中官楊慶作宅,下獄,落宮保,奪祿一年。正統六年,殿工成,進少師。明年卒,年七十。追封茌平伯,謚榮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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