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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 116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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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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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冬,帝將大舉征沙漠。命原吉與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方賓、工部尚書吳中等議,皆言兵不當出。未奏,會帝召賓,賓力言軍興費乏,帝不懌。召原吉問邊儲多寡,對曰:「比年師出無功,軍馬儲蓄十喪八九,災眚迭作,內外俱疲。況聖躬少安,尚須調護,乞遣將往征,勿勞車駕。」帝怒,立命原吉出理開平糧儲。而吳中入對如賓言,帝益怒。召原吉系之內官監,並系大理丞鄒師顏,以嘗署戶部也。賓懼自殺。遂並籍原吉家,自賜鈔外,惟布衣瓦器。明年北征,以糧盡引還。已,復連歲出塞,皆不見敵。還至榆木川,帝不豫,顧左右曰:「夏原吉愛我。」崩聞至之三日,太子走系所,呼原吉,哭而告之。原吉伏地哭,不能起。太子令出獄,與議喪禮,復問赦詔所宜。對以振饑、省賦役、罷西洋取寶船及雲南、交阯採辦諸道金銀課。悉從之。

仁宗即位,復其官。方原吉在獄,有母喪,至是乞歸終制。帝曰:「卿老臣,當與朕共濟艱難。卿有喪,朕獨無喪乎?」厚賜之,令家人護喪,馳傳歸葬,有司治喪事。原吉不敢復言。尋加太子少傅。呂震以太子少師班原吉上,帝命鴻臚引震列其下。進少保,兼太子少傅、尚書如故,食三祿。原吉固辭,乃聽辭太子少傅祿。賜「繩愆糾繆」銀章,建第于兩京。


  

已而仁宗崩,太子至自南京。原吉奉遺詔迎于盧溝橋。宣宗即位,以舊輔益親重。明年,漢王高煦反,亦以「靖難」為辭,移檄罪狀諸大臣,以原吉為首。帝夜召諸臣議。楊榮首勸帝親征。帝難之。原吉曰:「獨不見李景隆已事耶?臣昨見所遣將,命下即色變,臨事可知矣。且兵貴神速,卷甲趨之,所謂先人有奪人之心也。榮策善。」帝意遂決。師還,賚予加等,賜閽者三人。原吉以無功辭。不聽。

三年,從北巡。帝取原吉橐糗嘗之,笑曰:「何惡也?」對曰;「軍中猶有餒者。」帝命賜以大官之饌,且犒將士。從閲武兔兒山,帝怒諸將慢,褫其衣。原吉曰:「將帥,國爪牙,奈何凍而斃之?」反覆力諫。帝曰:「為卿釋之。」再與蹇義同賜銀印,文曰:「含弘貞靖。」帝雅善繪事,嘗親畫《壽星圖》以賜。其他圖畫、服食、器用、銀幣、玩好之賜,無虛日。五年正月,兩朝實錄成,復賜金幣、鞍馬。旦入謝,歸而卒,年六十五。贈太師,謚忠靖。敕戶部復其家,世世無所與。

原吉有雅景,人莫能測其際。同列有善,即採納之。或有小過,必為之掩覆。吏污所服金織賜衣。原吉曰:「勿怖,污可浣也。」又有污精微文書者,吏叩頭請死。原吉不問,自入朝引咎,帝命易之。呂震嘗傾原吉。震為子乞官,原吉以震在「靖難」時有守城功,為之請。平江伯陳瑄初亦惡原吉,原吉顧時時稱瑄才。或問原吉:「量可學乎?」曰:「吾幼時,有犯未嘗不怒。始忍于色,中忍於心,久則無可忍矣。」嘗夜閲爰書,撫案而嘆,筆欲下輒止。妻問之。曰:「此歲終大闢奏也。」與同列飲他所,夜歸值雪,過禁門,有欲不下者,原吉曰:「君子不以冥冥墮行。」其慎如此。

原吉與義皆起家太祖時。義秉銓政,原吉筦度支,皆二十七年,名位先於三楊。仁、宣之世,外兼台省,內參館閣,與三楊同心輔政。義善謀,榮善斷,而原吉與士奇尤持大體,有古大臣風烈。

子瑄,以廕為尚寶司丞。喜談兵。景泰時,數上章言兵事,有沮者,不獲用。終南京太常少卿。

俞士吉,字用貞,象山人。建文中,為袞州訓導。上書言時政,擢御史。出按鳳陽、徽州及湖廣,能辨釋冤獄。成祖即位,進僉都御史。奉詔以水利書賜原吉,因留督浙西農政。湖州逋糧至六十萬石,同事者欲減其數以聞。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為也。」具以實奏,悉得免。尋為都御史陳瑛所劾,與大理少卿袁復同系獄。復死獄中,士吉謫為事官,治水蘇、松。既而復職,還上《聖孝瑞應頌》。帝曰:「爾為大臣,不言民間利病,乃獻諛耶!」擲還之。宣德初,仕至南京刑部侍郎,致仕。

李文鬱,襄陽人。永樂初,以戶部侍郎副原吉治水有勞。後坐事謫遼東二十年。仁宗即位,召還,為南京通政參議,致仕。

鄒師顏,宣都人。永樂初,為江西參政,坐事免。尋以薦擢御史,有直聲。遷大理丞,署戶部。與原吉同下獄。仁宗立,釋為禮部侍郎。省墓歸,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葬。尚書呂震聞于朝,宣宗命驛舟送之。詔京官卒者,皆給驛,著為令。

贊曰:《書》曰「敷求哲人,俾輔于爾後嗣」。蹇義、夏原吉自筮仕之初,即以誠篤幹濟受知太祖,至成祖,益任以繁劇。而二人實能通達政體,諳練章程,稱股肱之任。仁、宣繼體,委寄優隆,同德協心,匡翼令主。用使吏治修明,民風和樂,成績懋著,蔚為宗臣。樹人之效,遠矣哉。   

列傳第三十八

○鬱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樸向寶 陳壽馬京 許思溫劉季{虎} 劉辰 楊砥 虞謙呂升 仰瞻 嚴本 湯宗

鬱新,字敦本,臨淮人。洪武中,以人才征,授戶部度支主事。遷郎中。踰年,擢本部右侍郎。嘗問天下戶口田賦,地理險易,應答無遺,帝稱其才。尋進尚書。時親王歲祿米五萬石,新定議減五之四,並定郡王以下祿有差。又以邊餉不繼,定召商開中法,令商輸粟塞下,按引支鹽,邊儲以足。夏原吉為戶部主事,新重之,諸曹事悉委任焉。建文二年引疾歸。


  
成祖即位,召掌戶部事,以古樸為侍郎佐之。永樂元年,河南蝗,有司不以聞,新劾治之。初,轉漕北京,新言:「自淮抵河,多淺灘跌坡,運舟艱阻。請別用淺船載三百石者,自淮河、沙河運至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復用淺船載二百石者運至跌坡上,別用大船運入黃河。至八柳樹諸處,令河南車伕陸運入衛河,轉輸北京。」從之。又言:「湖廣屯田所產不一,請皆得輸官。粟谷、穈黍、大麥、蕎二石,準米一石。稻穀、敔秫二石五斗,穇稗三石,各準米一石。豆、麥、芝麻與米等。」著為令。二年,議公、侯、伯、駙馬、儀賓祿,二百石以上者,請如文武官例,米鈔兼給。三年,以士卒勞困,議減屯田歲收不如額者十之四五,又議改納米北京贖罪者于南京倉。皆允行。是年八月卒於官。帝嘆曰:「新理邦賦十三年,量計出入,今誰可代者?」輟朝一日,賜葬祭,而召夏原吉還理部事。

新長於綜理,密而不繁。其所規畫,後不能易。

趙羾,字雲翰,夏人,徙祥符。洪武中,由鄉舉入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圖天下要害厄塞,並屯戍所宜以進。帝以為才,遷員外郎。建文初,遷浙江參政,建策捕海寇,有功。

永樂二年,使交阯,還奏稱旨。擢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禮部。五年進尚書,賜宴華蓋殿,撤膳羞遺其母。初,羾每以事為言者所劾,帝不問。九年秋,朝鮮使臣將歸,例有賜賚,羾不以奏。帝怒曰:「是且使朕失遠人心。」遂下之獄。尋得釋,使督建隆慶、保安、永寧諸州縣,撫綏新集,民安其業。十五年丁母艱。起複,改兵部尚書,專理塞外兵事。帝北征,轉餉有方。

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宣德五年,御史張楷劾羾及侍郎俞士吉怠縱。召至,命致仕。

羾性精敏,歷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正統元年卒,年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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