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下 - 131召為尚書郎,除右司。詔求直言,顒上疏謂:「陛下以手足之至親,付州郡之重寄,是利一人害一方也。」人稱其直。除吏部侍郎,復權尚書。時七司弊事未去,上疏言選部所以為弊,乃與郎官編七司條例為一書,上嘉之,令刻板頒示。
除端明殿學士,拜參知政事兼同 ...
宋史 中 - 131子侢召赴都堂審察,改宣教郎,通判湖州,尋除直秘閣,賜五品服。孝宗既封建國公,就傅,子侢召對言:「宗室之寓于外者,當聚居官舍,選尊長鈐束之。年未十五附入州小學,十五入大學,許依進士就舉,未出官者亦許入學聽讀,及一年,聽參選。」高宗納其說。遷朝 ...
宋史 下 - 132除正言,首疏言:「盈虛之理,隱于未然;治亂之分,生於所忽。宜專以畏天愛民為先。」又論:「征榷歲增之害,如輦下都稅務,紹興間所趁茶鹽歲以一千三百萬緡為額,乾道六年後增至二千四百萬緡。成都府一務,初額四萬八千緡,今至四十餘萬緡,通四川酒額遂至五 ...
宋史 中 - 132宗立從張揆學《春秋》。太清樓侍宴,預坐悉賦裸玉詩,宗立詩先成,仁宗稱善。屢賜飛白書,旌其文雅。至是襲封,終武寧軍節度觀察留後,贈昭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南康郡王。子仲來嗣,終金州刺史。子不儻嗣。徽宗立,改封魏王為漢王。不儻卒,子彥清 ...
宋史 下 - 133六年,授觀文殿學士、知平江府。諫官王希呂論杞貪墨,奪職。後以端明殿學士奉祠,告老,復資政殿大學士。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贈特進。嘉泰中,謚文節。
周葵,字立義,常州宜興人。少力學,自鄉校移籍京師,兩學傳誦其文。宣和六年,擢進士甲科。調徽州推 ...
宋史 中 - 133宗敏終右千牛衛大將軍、文州刺史,贈趙州觀察使、會稽侯。頗涉書傳。緣郊恩建請封所生母範氏,宗室子得封所生母,自宗敏始。
越文惠王元傑字明哲,初名德和。太平興國八年出閣,改名。授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益王。端拱初,加兼侍中、成都尹、劍南東西川 ...
宋史 下 - 134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時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畫命已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或謂:「令已出矣。」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即追寢其議。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 ...
宋史 中 - 134仁宗沖年即位,章獻皇后臨朝,自以屬尊望重,恐為太后所忌,深自沉晦。因闔門卻絶人事,故謬語陽狂,不復預朝謁。及太后崩,仁宗親政,益加尊寵,凡有請報可,必手書謝牘。方陝西用兵,上所給公用錢歲五十萬以助邊費,帝不欲拒之,聽入其半。嘗問翊善王渙曰: ...
宋史 下 - 135上後知二人之奸,既逐于外,起茂良廣東提刑,就知信州。即番山之址建學,又置番禺南海縣學,既成,釋奠,行鄉飲酒以落之。城東舊有廣惠庵,中原衣冠沒于南者葬之,歲久廢,茂良訪故地,更建海會浮圖,菆寄暴露者皆揜藏無遺。召對崇政殿,左丞相陳俊卿欲留之, ...
宋史 中 - 135宗晟,紹聖元年六月,以武安軍節度使判大宗正事,加檢校司徒,嗣濮王。明年三月薨,年六十五,贈太師、昌王,謚端孝。宗晟好古學,藏書數萬卷,仁宗嘉之,益以國子監書。治平將郊而雨,或議改祫享,英宗訪諸宗晟,對曰:「陛下初郊見上帝,盛禮也,豈宜改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