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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魏書 下全書目錄
魏收
魏書 下 - 41

初,讜妻皇甫氏被掠,賜中官為婢,皇甫遂乃詐痴,不能梳沐。後讜為劉駿冀州長史,因貨千餘匹購求皇甫。高宗怪其納財之多也,引見之,時皇甫年垂六十矣。高宗曰:「南人奇好,能重室家之義。此老母復何所任,乃能如此致費也。」 皇甫氏歸,讜令諸妾境上奉 ...

魏書 下 - 42

益宗生長邊地,不願內榮,雖位秩崇重,猶以為恨。上表曰:「臣昔在南,仰餐皇化,擁率部曲三千餘家,棄彼邊榮,歸投樂土,兄弟荼炭,釁結賊朝。高祖孝文皇帝錄臣乃誠,授以籓任。方欲仰憑國威,冀雪冤恥,豈容背寵向仇,就險危命?昔郢豫紛擾,臣躬率義兵,擁 ...


  
魏書 下 - 43

晚與漁陽高悅、北平陽尼等將隱于名山,不果而罷。悅兄閭,博學高才,家富典籍,彪遂於悅家手抄口誦,不暇寢食。既而還鄉裡。平原王叡年將弱冠,雅有志業,娶東徐州刺史博陵崔鑒女,路由冀相,聞彪名而詣之,修師友之禮,稱之於郡,遂舉孝廉。至京師,館而受業 ...

魏書 下 - 44

光武稱善,曰:「置傅以正太子也。今博士不難正朕,況太子乎?」即拜佚為太子太傅,漢明卒為賢主。然則佚之傅漢明,非乃生之漸也,尚或有稱,而況乃生訓之以正道,其為益也固以大矣。故《禮》曰「太子生,因舉以禮,使士負之,有司齊肅端冕,見于南郊」,明塚 ...

魏書 下 - 45

二經之旨,蓋明一體而同氣,可共而不可離者也。及其有罪,罪不相及者,乃君上之厚恩也。至若有懼,懼應相連者,固自然之恆理也。無情之人,父兄系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游從自若,車馬仍華,衣冠猶飾,寧是同體共氣、分憂 ...

魏書 下 - 46

車駕南伐,彪兼度支尚書,與仆射李沖、任城王等參理留台事。彪素性剛豪,與沖等意議乖異,遂形于聲色,殊無降下之心。自謂身為法官,莫能糾劾己者,遂多專恣。沖積其前後罪過,乃于尚書省禁止彪,上表曰:「臣聞范國匡人,光化升治,輿服典章,理無暫失。故晉 ...


  
魏書 下 - 47

至于太和之十一年,先帝、先後遠惟景業,綿綿休烈,若不恢史闡錄,懼上業茂功始有缺矣。於是召名儒之士,充麟閣之選。于時忘臣眾短,采臣片志,令臣出納,授臣丞職,猥屬斯事,無所與讓。高祖時詔臣曰:「平爾雅志,正爾筆端。書而不法,後世何觀?」臣奉以周 ...

魏書 下 - 48

及彪之病也,體上往往瘡潰,痛毒備極。詔賜帛一百五十匹,贈鎮遠將軍、汾州刺史,謚曰剛憲。彪在秘書歲余,史業竟未及就,然區分書體,皆彪之功。述《春秋》、三《傳》,合成十捲。其所著詩頌賦誄章奏雜筆百餘篇,別有集。 彪雖與宋弁結管鮑之交,弁為 ...

魏書 下 - 49

嵩弟雙,清河太守。濁貨將刑,在市遇赦免。時北海王詳為錄尚書,雙多納金寶,除司空長史。未幾,遷太尉長史,俄出為征虜將軍、涼州刺史。專肆貪暴,以罪免。後貨高肇,復起為幽州刺史。又以貪穢被劾,罪未判,遇赦復任。未幾而卒。 子景翻,幽州司馬。 ...

魏書 下 - 50

高祖崩,遺詔以肅為尚書令,與咸陽王禧等同為宰輔,征肅會駕魯陽。肅至,遂與禧等參同謀謨。自魯陽至于京洛 ,行途喪紀,委肅參量,憂勤經綜,有過舊戚。禧兄弟並敬而昵之,上下稱為和輯。唯任城王澄以其起自覊遠,一旦在己之上,以為憾焉。 每謂人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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