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上 - 661山東巡撫李秉衡上言:「山東機器局於光緒二十二年間所造軍火,共造成各種洋火藥十九萬六千餘斤,堅利遠後膛大抬槍二百十六枝,步槍六枝,大銅帽火四百四十二萬顆,粗細銅管拉火六萬二千枝,銅砲炸子二千一百顆,炸子引門二千一百副,砲子一千一百九十個,各種 ...
清史稿 上 - 662二十五年,湖廣總督張之洞上言:「軍實最為急需,利器必須完備,近日煉鋼造藥,尤為槍砲廠必不可少之需,無罐子鋼則槍砲不精,非無煙藥則槍砲無用。屢經奉旨,責令湖北與上海各局,趕造軍械,供京營之用。而籌款艱難,何從趕辦。前所請加撥宜昌關稅銀五萬兩, ...
清史稿 上 - 663閩浙總督崇善以福建省於光緒二十五年,將前所移附馬尾船廠之機器,仍移設省城水部門內,專制各砲台砲子炸釘等項。旋於二十六年,在機器局旁擴充地基,增建槍子廠屋一座。又於二十八年,在省城西關外另設製造局,專造無煙快槍。其機器槍子二廠,自開辦至二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