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下 第484頁
王全斌之下劍關也,昶遣廷珪與其太子玄喆將兵來拒宋師,至綿、漢與全斌遇,狼狽而還。玄喆與廷珪謀,所經州縣盡焚其儲蓄。及全斌等入成都,行營都監王仁贍案籍詰所在軍須,廷珪懼,以告馬軍都監康延澤。延澤曰:「王公志在聲色,苟得其所欲,則置而不問矣。」廷珪素儉約,不畜妓樂,遂求于姻戚家,得女妓四人,復假貸金帛直數百萬以遺仁贍,繇是獲免。歸闕,為右千牛衛上將軍。乾德五年,卒。 先是,廷珪及王昭遠、韓保正川中各自有田宅,昶降後奉表上獻,詔各賜錢三百萬以償其直。 李昊字穹佐,自言唐相紳之後。祖乾祐,建州刺史。父羔,容管從事。昊生於關中,幼遇唐末之亂,隨父避地至奉天。值昭宗遷洛,岐軍攻破奉天,父及弟妹皆為亂兵所殺。是時年十三,獨得免,遂流寓新平十數年。會劉知俊領岐軍圍州城,昊逾城出,為候騎所得。知俊與語,甚器之,置於門下,以其女妻之。 知俊歸蜀,偽署遂州武信軍節度,以昊為從事。王建使知俊出師,令昊主留務。會建殺知俊,昊亦罷職。王衍襲偽位,授彭州導江令,歷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岐軍之難,昊母獨無恙。至是十九年,昊仕獨顯達,乃遣心膂張金、王彥間道迎其母。昊請告境上奉迎,衍賜以金勒名馬。昊至青泥嶺見母,母撫昊首號慟,哀感行路。 蜀亡入洛,明宗授昊檢校兵部郎中。詔西川孟知祥、三川制置使趙季良同於榷鹽、度支、戶部院間授昊一職,昊至蜀,久無所授。會知祥奏季良為西川節度副使,昊辭歸洛,知祥始闢為觀風推官,遷掌書記。知祥稱帝,擢為禮部侍郎、翰林學士。 昶立,領漢州刺史,遷兵部侍郎,出知武德軍府,加承旨。昶嘗欲命昊二子官,昊固讓,且言:「遂州判官石欽若、蘇涯,前蜀時,同在劉知俊幕下,願回授欽若等子。」昶嘉嘆,許之,仍授昊二子官。俄加尚書左丞,拜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同平章事、監修國史。因請置史官,乃以給事中郭廷鈞、職方員外郎趙元拱為修撰,雙流令崔崇構、成都主簿王中孚為直館。 俄加昊左仆射。昶令就知祥真容院圖文武三品以上于東西廊,以昊有參佐功,特畫于殿內。自知祥領蜀,凡章奏書檄皆出昊手,至是集為百卷曰《經緯略》以獻,昶賫以珍器、錦彩。俄命判度支戶部。 廣政十四年,修成昶《實錄》四十捲。昶欲取觀,昊曰:「帝王不閲史,不敢奉詔。」丁母憂,裁百日,起複。俄修《前蜀書》,命昊與趙元拱、王中孚及左諫議大夫喬諷、給事中馮侃、知制誥賈玄珪幸寅遜、太府少卿郭微、右司郎中黃彬同撰,成四十捲上之。以判使辦集,封趙國公。俄加司空,領遂州武信軍節度,出判鹽鐵,加弘文館大學士,修奉太廟禮儀使。 昶嘗召四孫,悉授太子司儀郎舍人,並賜緋。昊又改判度支使。其子孝連尚昶女鳳儀公主,累遷太常少卿、資州刺史。長子孝逢,給事中。 蜀平,隨昶入朝,太祖優待之,拜昊工部尚書,賜第。以孝逢為膳部郎中,孝連為將作少監。親屬乘舟自峽下,至夷陵,妻死,昊聞,悲愴成疾而卒,年七十三。贈右仆射。 昊前後仕蜀五十年。昶之世,位兼將相,秉利權,資貨歲入鉅萬,奢侈尤甚,後堂妓妾曳羅綺數百人。昶與江南李景通好,遣其臣趙季札至江南,購得李紳武宗朝入相制書,還以遺昊。昊結綵樓置其中,盡召成都聲妓,昊朝服前迎歸私第,大會賓客宴飲,所費無算。以帛二千匹謝季札。 初,王衍降莊宗,昊草其表;昶之降也,其表亦昊所為。蜀人潛署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見者哂之。有集二十捲,目為《樞機應用集》。 孝連後至司農少卿。昊孫德銍國子博士,德釒享進士及第。 毋守素字表淳,河中龍門人。父昭裔,偽蜀宰相、太子太師致仕。守素弱冠起家,偽授秘書郎,累遷戶部員外郎、知制誥,真拜中書舍人、工部侍郎,出為雲安榷鹽使。召見其二子克溫、克恭,並賜緋;以次子克恭尚昶女,授檢校水部員外郎。 廣政二十年,拜工部尚書。時昭裔判鹽鐵,衰老不能親職,委其務于判官李光遠,事多留滯。昶患之,命守素代判使務。父子相代,時頗榮之。俄改判度支,領彭州刺史,又判鹽鐵。 守素奉親頗勤至,雖隆暑暮歸,必朝服執簡以申昏定之禮。蜀亡入朝,授工部侍郎,籍其蜀中莊產茶園以獻,詔賜錢三百萬以充其直,仍賜第于京城。歲余,為兄之子岳州司法正己訟其居父喪娶妾免,正己亦坐奪一官。開寶初,起為國子祭酒。 太祖征河東,命權知趙州。及平嶺表,移知容州,兼本管諸州水陸轉運使。先是,部民有逋賦者,或縣吏代輸,或于兼併之家假貸,則皆納其妻女以為質。守素表其事,即日降詔禁止。六年,卒,年五十三。 昭裔性好藏書,在成都令門人勾中正、孫逢吉書《文選》、《初學記》、《白氏六帖》鏤板,守素賫至中朝,行于世。大中祥符九年,子克勤上其板,補三班奉職。次子克恭,尚昶女鑾國公主,仕為光祿少卿,歸宋,至左監門衛將軍。 歐陽迥,益州華陽人。父珏,通泉令。迥少事王衍,為中書舍人。後唐同光中,蜀平,隨衍至洛陽,補秦州從事。知祥鎮成都,迥復來入蜀。知祥僭號,以為中書舍人。廣政十二年,拜翰林學士。明年,知貢舉、判太常寺。遷禮部侍郎,領陵州刺史,轉吏部侍郎,加承旨。二十四年,拜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監修國史。嘗擬白居易諷諫詩五十篇以獻,昶手詔嘉美,賫以銀器、錦彩。 從昶歸朝,為右散騎常侍,俄充翰林學士,就轉左散騎常侍。嶺南平,議遣迥祭南海,迥聞之稱病不出。太祖怒,罷其職,以本官分司西京。開寶四年,卒,年七十六。贈工部尚書。 迥性坦率,無檢操,雅善長笛。太祖常召于偏殿,令奏數曲。御史中丞劉溫叟聞之,叩殿門求見,諫曰:「禁署之職,典司誥命,不可作伶人之事。」上曰:「朕嘗聞孟昶君臣溺于聲樂,迥至宰司尚習此技,故為我所擒。所以召迥,欲驗言者之不誣也。」溫叟謝曰:「臣愚不識陛下鑒戒之微旨。」自是不復召。迥好為歌詩,雖多而不工,掌誥命亦非所長。但在蜀日,卿相以奢靡相尚,迥猶能守儉素,此其可稱也。 宋史卷四百八十 列傳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 ○吳越錢氏 ○錢俶子惟濬惟治惟濟弟儼姪昱孫承祐沈承禮 吳越錢俶字文德,杭州臨安人。本名弘俶,以犯宣祖偏諱去之。祖Α,因黃巢之亂,據有吳越,昭宗授以杭、越兩藩節制,封彭城郡王。歷梁、後唐,加吳越國王,卒,子元嗣。元卒,子佐嗣。佐卒,弟倧嗣,為其大將胡進思所廢,遂迎立俶,事具《五代史》。俶即元之第九子也,母吳越國恭懿夫人吳氏。 晉開運中,為台州刺史。數月,有僧德詔語俶曰:「此地非君為治之所,當速歸,不然不利。」俶從其言,即求歸國,未幾,有進思之變。 漢乾祐初,授東南面兵馬都元帥、鎮海鎮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中書令、杭越等州大都督、吳越國王,賜號翊聖廣運同德保定功臣,賜以金印、玉冊。三年,江南遣其將查文徽攻福州,俶發兵擒文徽,獻捷,加尚書令。 第48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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