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下 第208頁
九月,癸丑,詔追復長孫晟、長孫無忌官爵,以無忌曾孫翼襲爵趙公,聽無忌喪歸,陪葬昭陵。 甲寅,上禦翔鸞閣,觀大甫。分音樂為東西朋,使雍王賢主東朋,周王顯主西朋,角勝為樂。郝處俊諫曰:「二王春秋尚少,志趣未定,當推梨讓棗,相親如一。今分二朋,遞相誇競,俳優小人,言辭無度,恐其交爭勝負,譏誚失禮,非所以崇禮義,勸惇睦也。」上瞿然曰:「卿遠識,非眾人所及也。」遽止之。是日,衛尉卿李弼暴卒於宴所,為之廢甫一日。 冬,十一月,丙午朔,車駕發京師;己酉,校獵華山之曲武原;戊辰,至東都。 箕州錄事參軍張君澈等誣告刺史蔣王惲及其子汝南郡王煒謀反,敕通事舍人薛思貞馳傳往按之。十二月,癸未,惲惶懼,自縊死。上知其非罪,深痛惜之,斬君澈等四人。 戊子,于闐王伏闍雄來朝。 辛卯,波斯王卑路斯來朝。 壬寅,天后上表,以為:「國家聖緒,出自玄元皇帝,請令王公以下皆習《老子》,每歲明經,準《孝經》、《論語》策試。」又請「自今父在,為母服齊衰三年。又,京官八品以上,宜量加俸祿。」及其餘便宜,合十二條。詔書褒美,皆行之。 是歲,有劉曉者,上疏論選,以為:「今選曹以檢勘為公道,書判為得人,殊不知考其德行才能。況書判借人者眾矣。又,禮部取士,專用文章為甲乙,故天下之士,皆舍德行而趨文藝,有朝登甲科而夕陷刑闢者,雖日誦萬言,何關理體!文成七步,未足化人。況盡心卉木之間,極筆煙霞之際,以斯成俗,豈非大謬!夫人之慕名,如水趨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陛下若取士以德行為先,文藝為末,則多士雷奔,四方風動矣!」 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中之下上元二年(乙亥,公元六七五年) 春,正月,丙寅,以于闐國為毘沙都督府,分其境內為十州,以于闐王尉遲伏闍雄為毘沙都督。 辛末,吐蕃遣其大臣論吐渾彌來請和,且請與吐谷渾復修鄰好;上不許。 二月,劉仁軌大破新羅之眾于七重城,又使靺鞨浮海略新羅之南境,斬獲甚眾。仁軌引兵還。詔以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新羅之買肖城以經略之,三戰皆捷,新羅乃遣使入貢,且謝罪;上赦之,復新羅王法敏官爵。金仁問中道而還,改封臨海郡公。 三月,丁巳,天后祀先蠶于邙山之陽,百官及朝集使皆陪位。 上苦風眩甚,議使天后攝知國政。中書侍郎同三品郝處俊曰:「天子理外,後理內,天之道也。昔魏文帝著令,雖有幼主,不許皇后臨朝,所以杜禍亂之萌也。陛下奈何以高祖、太宗之天下,不傳之子孫而委之天后乎!」中書侍郎昌樂李義琰曰:「處俊之言至忠,陛下宜聽之。」上乃止。 天后多引文學之士著作郎元萬頃、左史劉禕之等,使之撰《列女傳》、《臣軌》、《百僚新戒》、《樂書》,幾千餘卷。朝廷奏議及百司表疏,時密令參決,以分宰相之權,時人謂之北門學士。禕之,子翼之子也。 夏,四月,庚辰,以司農少卿韋弘機為司農卿。弘機兼知東都營田,受詔完葺宮苑。有宦者于苑中犯法,弘機杖之,然後奏聞。上以為能,賜絹數十匹,曰:「更有犯者,卿即杖之,不必奏也。」 初,左千牛將軍長安趙瑰尚高祖女常樂公主,生女為周王顯妃。公主頗為上所厚,天后惡之。辛巳,妃坐廢,幽閉于內侍省,食料給生者,防人候其突煙,已而數日煙不出,開視,死腐矣。瑰自定州刺史貶括州刺史,令公主隨之官,仍絶其朝謁。 太子弘仁孝謙謹,上甚愛之;禮接士大夫,中外屬心。天后方逞其志,太子奏請,數迕旨,由是失愛於天后。義陽、宣城二公主,蕭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于掖庭,年逾三十不嫁。太子見之驚惻,遽奏請出降,上許之。天后怒,即日以公主配當上翊衛權毅、王遂古。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宮,時人以為天后鴆之也。 壬寅,車駕還洛陽宮。五月,戊申,下詔:「朕方欲禪位皇太子,而疾遽不起,宜申往命,加以尊名,可謚為孝敬皇帝。」 六月,戊寅,立雍王賢為皇太子,赦天下。 天后惡慈州刺史杞王上金,有司希旨奏其罪;秋,七月,上金坐解官,澧州安置。 八月,庚寅,葬孝敬皇帝于恭陵。 第20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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