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下 第176頁
◆又魚爛也。【爾雅·釋器】魚謂之餒。【注】肉爛。【疏】魚爛從內發,故雲內爛。今本內作肉,恐誤。 ◆又同餧。【楚語】民之羸餧日日已甚。【前漢·魏相傳】振乏餧。 【說文】本作餧。考證:〔又同餧。【楚語】羸餧日日已甚。〕 謹照原文羸餧上增民之二字。 █餚 【戌集下】【食字部】 餚 【廣韻】胡茅切【集韻】何交切,□音爻。【玉篇】饌也。【廣韻】與餚同。詳肉部餚字注。 ◆又【集韻】乎刀切,音豪。義同。 █餥 【戌集下】【食字部】 餥 【廣韻】【集韻】□府尾切,音匪。【說文】餱也。【爾雅·釋言】餥,食也。【揚子·方言】□楚之內相謁食麥饘曰餥。 ◆又【廣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非。 ◆又【集韻】方未切,音沸。義□同。考證:〔【揚子·方言】陳楚之間相謁食麥飯曰餥。〕 謹照原文之間改之內。麥飯改麥饘。 █館 【戌集下】【食字部】 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玩切,音貫。【玉篇】客舍。【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曾子問】公館復,私館不復。【注】公館,若今縣官舍也。【周禮·地官·遺人】五十里有市,市有□館,□館有積。 ◆又【西京親記】公孫弘開客館,招天下之士。一曰欽賢館,德任毗贊佐理陰陽者居之。次曰翹材館,才堪九列二千石者居之。次曰接士館,一善一藝者居之。 ◆又【周禮·春官·司巫】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注】蒩之言藉也,祭食有當藉者,館所以承蒩,謂若今筐也。 ◆又重館,地名,在今山東魚臺縣。【左傳·僖三十一年】宿於重館。 ◆又與管通。【儀禮·聘禮】管人布幕於寢門外。【注】管猶館也。 ◆又【集韻】【韻會】□古緩切,音管。義同。 ◆又葉扃縣切,音睊。【徐幹·齊都賦】後宮內庭,□妾之館。衆偉所施,極功窮變。考證:〔【周禮·春官·司巫】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蒩館。【注】蒩之言藉也,祭祀有當藉者,館所以承蒩,謂若今筐也。〕 謹照原文蒩館上增及字。祭祀改祭食。 █餮 【戌集下】【食字部】 餮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他結切,音鐵。【玉篇】與飻同。貪食也。【左傳·文十八年】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天下謂之饕餮。【注】貪財為饕,貪食為餮,即三苗也。 ◆又【呂氏春秋】周鼎饕餮,有首無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 ◆又【正字通】古器有饕餮,垂腹,羸其面,坐則似人。下有若承盤者,敦彞器,止有獸面,無身,皆以寓戒也。◎按山海經所紀渾敦、窮奇、檮杌、饕餮,皆惡獸名,故取以為四凶之號。 ◆又【集韻】徒典切,音殄。義同。 █饚 【戌集下】【食字部】 饚 【集韻】同餀。 █饜 【戌集下】【食字部】 饜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豔切,音厭。【玉篇】飽也,足也。【左傳·襄十六年】以險徼幸者,其求無饜。【孟子】饜酒肉而後反。 ◆又通作厭。【書·洛誥】萬年厭于乃德。【注】厭,飫也。【釋文】厭於豔反,徐於廉反。 ◆又【廣韻】一鹽切【集韻】於鹽切【正韻】衣炎切,□音懕。義同。 【吳棫·韻補】《左傳》序,饜而飫之。《孟子》饜酒肉。或作□。《書·洛誥》註:飽也。亦作懕。通作厭。《周禮·大司徒》註:厭服于十二敎。疏云:謂厭飫服行。 ◆又《賈山傳》好善無饜。無音,《孟子》不奪不饜。《左傳》貪惏無饜。有平去二音。舊韻□饜厭三字訓解不同,許於經傳有明音,即依本音,如無明音,即平仄聲通使。毛氏曰:三字訓解不同,謂厭斁、厭禳、厭服、厭厭之類,當隨出處。若訓飽足者,平去聲三字□同,其間字音獨異,如《孟子》不奪不饜有二音,至饜酒肉、饜足乃獨去音,皆合通押。按本韻三字各出,如厭之為斁,饜之為飫,猶曰不同,如□字直是省文,各出誤矣。互詳厭字注。 █饟 【戌集下】【食字部】 饟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亮切。與餉同。【爾雅·釋詁】饁饟,饋也。【疏】食人曰饟,自家之野也。【詩·周頌】其饟伊黍。【釋文】饟,式亮反。 ◆又【廣韻】書兩切【集韻】【韻會】【正韻】始兩切,□音賞。周人謂饋曰饟。 ◆又【集韻】人樣切,音讓。 ◆又【廣韻】式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屍羊切,□音商。義□同。 █飯 【戌集下】【食字部】 飯 【廣韻】扶晚切【集韻】【韻會】父遠切,□音笲。【玉篇】餐飯也。【禮·曲禮】飯黍毋以箸。 ◆又【文王世子】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 ◆又【儀禮·少牢饋食禮·屍又食注】或言食,或言飯。食,大名,小數曰飯。【疏】食大名者,以其論語文多言食,故雲食大名也。小數曰飯者,此少牢特言三飯五飯九飯之等,據一口謂之一飯,五口謂之五飯等,據小數而言,故雲小數曰飯。 ◆又【論語】亞飯、三飯、四飯。【注】以樂侑食之官。【白虎通】王者平旦食、書食、晡食、暮食,凡四飯,諸侯三飯,大夫再飯。 ◆又指本。【儀禮·士喪禮】設決麗于掔自飯持之。【注】麗,施也。掔手後節中也。飯,大擘指本也。決,以韋為之籍,有彄,彄內端為紐,外端有橫帶,設之以紐,擐大擘指本也。 ◆又【唐韻】符萬切【集韻】【韻會】扶萬切【正韻】符諫切,□煩去聲。【說文】食也。【汲塚周書】黃帝始炊穀為飯。【禮·曲禮】毋摶飯。【疏】取飯作摶,則易得多。是欲爭飽非謙也。 第1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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