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下 第123頁
◆又【前漢·高帝紀】沛公方踞牀。【注】踞,反企也。 ◆又【前漢·□余傳】高祖箕踞馬詈,甚慢之。【注】箕踞者,謂申兩腳,其形如箕。【類篇】或作□。詳□字注。 ◆又【集韻】斤於切,音居。義同。 █踟 【酉集中】【足字部】 踟 【廣韻】直離切【集韻】【韻會】【正韻】□知切,□音馳。【玉篇】踟躕,行不進也。【詩·邶風】搔首踟躕。 ◆又【集韻】或作踶。【禮·三年問】蹢□焉,踟躕焉。【釋文】踟亦作踶。 █踠 【酉集中】【足字部】 踠 【廣韻】【正韻】於阮切【集韻】【韻會】委遠切,□音宛。體屈也。【玉篇】申腳也。【後漢·班固傳】馬踠余足。【注】踠,猶屈也。 ◆又【集韻】烏臥切,音涴。與踒同。【類篇】足跌也。 █踡 【酉集中】【足字部】 踡 【廣韻】巨員切【集韻】【韻會】逵員切,□音權。【玉篇】踡跼,不伸也。【淮南子·精神訓】踡跼而諦,通夕不寐。【楚辭·九思】踡跼兮寒局數。【類篇】或作□。 █踢 【酉集中】【足字部】 踢 【廣韻】【集韻】□他正切,音逖。□踢,獸名。詳□字注。 ◆又【集韻】式灼切,音鑠。遽貌。【前漢·揚雄傳】河靈矍踢。【注】驚動之貌。 ◆又敕略切,音鄀。義同。 █踣 【酉集中】【足字部】 踣 【唐韻】蒲北切【集韻】鼻墨切【正韻】步墨切,□音匐。【說文】僵也。【爾雅·釋言】斃,踣也。【疏】斃,又謂之踣。【周禮·秋官·掌戮】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注】踣,殭屍也。【左傳·襄十一年】與晉踣之。【注】僵也。 ◆又【集韻】蒲枚切,音裴。 ◆又蒲□切,音抷。義□同。 ◆又【廣韻】【集韻】□匹□切,音□。與仆同。【莊子·外物篇】申徒狄因以踣河。【呂氏春秋】將欲踣之,必高舉之。 ◆又【集韻】芳遇切,音赴。義同。 █踤 【酉集中】【足字部】 踤 【唐韻】【集韻】□昨沒切,音捽。【說文】觸也。【前漢·揚雄傳】帥軍踤阹。【注】師古曰:足蹵之。【左思·吳都賦】衝踤而斷筋骨。 ◆又【集韻】蒼沒切。與猝同。【說文】蒼踤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秦醉切,音萃。【揚子·太□經】鷺踤於林。【注】踤,集也。 ◆又【廣韻】慈卹切【集韻】昨律切,□音崒。摧踤。 ◆又【說文】駭也。【集韻】駭蹋也。 █踥 【酉集中】【足字部】 踥 【廣韻】【集韻】□七接切,音妾。【博雅】踥踥,行也。【玉篇】踥踥,往來貌。【楚辭·涉江】衆踥蹀而日進兮。【注】踥蹀,行貌。一作躞。亦作踕。 █踦 【酉集中】【足字部】 踦 【唐韻】去奇切【集韻】【韻會】丘奇切,□音欹。【說文】一足也。【博雅】蹇也。【揚子·方言】踦,奇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全物而體不具謂之倚。梁楚之間謂之踦。雍梁之西郊,凡嘼支體不具者謂之踦。【廣韻】亦作□。 ◆又【前漢·段會宗傳】亦足以復鴈門之踦。【注】應劭曰:踦,隻也。踦隻,不偶也。 ◆又【左思·蜀都賦】山阜猥積而踦嶇。【注】傾側也。○按與崎同。 ◆又【集韻】巨綺切,音技。足脛也。【爾雅·釋畜】左白踦。【注】前左腳白。 ◆又【釋蟲】蠨蛸長踦。【注】小鼄鼅長腳者。 ◆又【廣韻】居綺切【集韻】【韻會】舉綺切,□音掎。【公羊傳·成二年】相與踦閭而語。【注】閭,當道門。閉一扇,開一扇,一人在外,一人在內,曰踦閭。【韓非子·亡徵篇】必其治亂,其強弱相踦者也。 ◆又【集韻】於義切,音倚。義同。 ◆又【集韻】語綺切,音蟻。觸也。【莊子·養生主】膝之所踦。【音義】刺也。 ◆又【集韻】居宜切,音覊。與羇同。旅寓。 ◆又【揚子·太□經】益以踦贏二贊成三百六十五日。 █踧 【酉集中】【足字部】 踧 【廣韻】徒正切【集韻】【韻會】亭正切【正韻】杜正切,□音狄。【說文】行平易也。【詩·小雅】踧踧周道。【傳】踧踧,平易也。 ◆又【廣韻】【集韻】【正韻】□子六切,音蹴。踧踖,行而謹敬也。互詳踖字注。【類篇】或省作□。 ◆又與蹙同。【後漢·□蕃傳】黃門從官,騶蹋踧蕃。【揚子·法言】或人踧爾。【木華·海賦】噏波則洪漣踧縮。 █距 【酉集中】【足字部】 距 【唐韻】其呂切【集韻】【韻會】【正韻】臼許切,□音巨。【說文】雞距也。【左傳·昭二十五年】季氏介其雞,郈氏為之金距。【集韻】或作□、□。 ◆又至也。【書·益稷】予決九川,距四海。【傳】距,至也。 ◆又違也,抗也。【書·禹貢】不距朕行。【傳】天下無違距我命者。 ◆又【詩·大雅】敢距大邦。【疏】抗距大國。 ◆又【儀禮·鄉射禮】距隨長武。【注】始前足至東頭為距,後足來合而南面為隨。 ◆又【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注】超越也。【疏】為距地向前,跳而越物過也。【史記·王翦傳】方投石超距。【注】索隱曰:超距,猶跳躍也。【前漢·甘延壽傳】投石拔距。【注】應劭曰:拔距,即超踰。張晏曰:拔距,超距也。 ◆又【前漢·趙廣漢傳】尤善為鉤距,以得事情。【注】距,閉也。 ◆又【淮南子·汜論訓】蹠距者舉遠。【注】距,大也。 ◆又【釋名】鬢曲頭曰距。距,拒也。言其曲似拒也。 ◆又【增韻】凡刀鋒倒刺皆曰距。 ◆又與拒通。【儀禮·少牢饋食禮】長皆及俎拒。【注】拒,讀為介距之距。【孟子】距楊、墨。【荀子·法行篇】欲來者不距,欲去者不止。【注】與拒同。 第1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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