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馬嘗奏宜立大宗正府。 世祖曰:「此事豈卿輩所宜言,乃朕事也。 然宗正之名,朕未之知,汝言良是,其思之。 」阿合馬欲理算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燕帖木兒立行省以來一切錢谷,奏遣不魯合答兒、劉思愈等往檢核之,得其擅易命官八百員,自分左右司官,及鑄造銅印等事,以聞。 世祖曰:「阿里伯等何以為辭?」阿合馬曰:「彼謂行省昔嘗鑄印矣。 臣謂昔以江南未定,故便宜行之,今與昔時事異。 又擅支糧四十七萬石,奏罷宣課提舉司及中書遣官理算,征鈔萬二千錠有奇。 」二人竟以是就戮。 時阿合馬在位日久,益肆貪橫,援引奸黨郝禎、耿仁,驟升同列,陰謀交通,專事矇蔽,逋賦不蠲,眾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 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 內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 有宿衛士秦長卿者,慨然上書發其奸,竟為阿合馬所害,斃于獄。 事見長卿傳。 十九年三月,世祖在上都,皇太子從。 有益都千戶王著者,素志疾惡,因人心憤怨,密鑄大銅錘,自誓願擊阿合馬首。 會妖僧高和尚,以秘術行軍中。 無驗而歸,詐稱死,殺其徒,以屍欺眾,逃去,人亦莫知。 著乃與合謀,以戊寅日,詐稱皇太子還都作佛事,結八十餘人,夜入京城。 旦遣二僧詣中書省,令市齋物,省中疑而訊之,不伏。 及午,著又遣崔總管矯傳令旨,俾樞密副使張易發兵若干,以是夜會東宮前。 易莫察其偽,即令指揮使顏義領兵俱往。 著自馳見阿合馬,詭言太子將至,令省官悉候于宮前。 阿合馬遣右司郎中脫歡察兒等數騎出關,北行十餘里,遇其眾,偽太子者責以無禮,盡殺之,奪其馬,南入健德門。 夜二鼓,莫敢何問,至東宮前,其徒皆下馬,獨偽太子者立馬指揮,呼省官至前,責阿合馬數語,著即牽去,以所袖銅錘碎其腦,立斃。 繼呼左丞郝禎至,殺之。 囚右丞張惠。 樞密院、御史台、留守司官皆遙望,莫測其故。 尚書張九思自宮中大呼,以為詐,留守司達魯花赤博敦,遂持梃前,擊立馬者墜地,弓矢亂髮,眾奔潰,多就禽。 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請囚。 中丞也先帖木兒馳奏世祖,時方駐蹕察罕腦兒,聞之震怒,即日至上都。 命樞密副使孛羅、司徒和禮霍孫、參政阿里等馳驛至大都,討為亂者。 庚辰,獲高和尚于高梁河。 辛巳,孛羅等至都。 壬午,誅王著、高和尚于市,皆醢之,並殺張易。 著臨刑大呼曰:「王著為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者。 」 阿合馬死,世祖猶不深知其奸,令中書毋問其妻子。 及詢孛羅,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 」乃命發墓剖棺,戮屍于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 百官士庶,聚觀稱快。 子侄皆伏誅,沒入其家屬財產。 其妾有名引住者,籍其藏,得二熟人皮于櫃中,兩耳具存,一閹豎專掌其扃鐍,訊問莫知為何人,但云「詛咒時,置神座其上,應驗甚速」。 又以絹二幅,畫甲騎數重,圍守一幄殿,兵皆張弦挺刃內向,如擊刺之為者。 畫者陳其姓。 又有曹震圭者,嘗推算阿合馬所生年月。 王台判者,妄引圖讖。 皆言涉不軌。 事聞,敕剝四人者皮以徇。 盧世榮,大名人也。 阿合馬專政,世榮以賄進,為江西榷茶運使,後以罪廢。 阿合馬死,朝廷之臣諱言財利事,皆無以副世祖裕國足民之意。 有桑哥者,薦世榮有才術,謂能救鈔法,增課額,上可裕國,下不損民。 世祖召見,奏對稱旨。 至元二十一年十一月辛丑,召中書省官與世榮廷辨,論所當為之事,右丞相和禮霍孫等守正不撓,為強詞所勝,與右丞麥術丁,參政張雄飛、溫迪罕皆罷,復起安童為右丞相,以世榮為右丞,而左丞史樞,參政不魯迷失海牙、撒的迷失,參議中書省事拜降,皆世榮所薦也。 世榮既驟被顯用,即日奉旨中書整治鈔法,遍行中外,官吏奉法不虔者,加以罪。 翌日,同右丞相安童奏:「竊見老幼疾病之民,衣食不給,行乞于市,非盛世所宜見。 宜官給衣糧,委各路正官提舉其事。 」又奏懷孟竹園、江湖魚課及襄淮屯田事。 越三日,安童奏:「世榮所陳數事,乞詔示天下。 」世祖曰:「除給丐者衣食外,並依所陳。 」乃下詔云:「金銀系民間通行之物,自立平準庫,禁百姓私相買賣,今後聽民間從便交易。 懷孟諸路竹貨,系百姓栽植,有司拘禁發賣,使民重困,又致南北竹貨不通;今罷各處竹監,從民貨賣收稅。 江湖魚課,已有定例,長流采捕,貧民恃以為生,所在拘禁,今後聽民採用。 軍國事務往來,全資站驛,馬價近增,又令各戶供使臣飲食,以致疲弊,今後除驛馬外,其餘官為支給。 」既而中書省又奏:「鹽每引十五兩,國家未嘗多取,欲便民食。 今官豪詭名罔利,停貨待價,至一引賣八十貫,京師亦百二十貫,貧者多不得食。 議以二百萬引給商,一百萬引散諸路,立常平鹽局,或販者增價,官平其直以售,庶民用給,而國計亦得。 」世祖從之。 世榮居中書未十日,御史中丞崔彧言其不可為相,大忤旨,下彧吏按問,罷職。 世榮言:「京師富豪戶釀酒酤賣,價高味薄,且課不時輸,宜一切禁罷,官自酤賣。 」明年正月壬午,世祖禦香殿,世榮奏:「臣言天下歲課鈔九十三萬二千六百錠之外,臣更經畫,不取於民,裁抑權勢所侵,可增三百萬錠。 初未行下,而中外已非議,臣請與台院面議上前行之。 」世祖曰:「不必如此,卿但言之。 」世榮奏:「古有榷酤之法,今宜立四品提舉司,以領天下之課,歲可得鈔千四百四十錠。 自王文統誅後,鈔法虛弊,為今之計,莫若依漢、唐故事,括銅鑄至元錢,及制綾券,與鈔參行。 」因以所織綾券上之。 世祖曰:「便益之事,當速行之。 」 又奏:「于泉、杭二州立市舶都轉運司,造船給本,令人商販,官有其利七,商有其三。 禁私泛海者,拘其先所蓄寶貨,官買之;匿者,許告,沒其財,半給告者。 今國家雖有常平倉,實無所畜。 臣將不費一錢,但盡禁權勢所擅產鐵之所,官立爐鼓鑄為器鬻之,以所得利合常平鹽課,糴粟積于倉,待貴時糶之,必能使物價恆賤,而獲厚利。 國家雖立平準,然無曉規運者,以致鈔法虛弊,諸物踴貴。 宜令各路立平準周急庫,輕其月息,以貸貧民,如此,則貸者眾,而本且不失。 又,隨朝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于各都立市易司,領諸牙儈人,計商人物貨,四十分取一,以十為率,四給牙儈,六為官吏俸。 國家以兵得天下,不藉糧饋,惟資羊馬,宜于上都、隆興等路,以官錢買幣帛易羊馬于北方,選蒙古人牧之,收其皮毛筋角酥酪等物,十分為率,官取其八,二與牧者。 馬以備軍興,羊以充賜予。 」帝曰:「汝先言數事皆善,固當速行。 此事亦善,祖宗時亦欲行之而不果,朕當思之。 」世榮因奏曰:「臣之行事,多為人所怨,後必有譖臣者,臣實懼焉,請先言之。 」世祖曰:「汝言皆是,惟欲人無言者,安有是理。 汝無防朕,飲食起居間可自為防。 疾足之犬,狐不愛焉,主人豈不愛之?汝之所行,朕自愛也,彼奸偽者則不愛耳。 汝之職分既定,其無以一二人從行,亦當謹衛門戶。 」遂諭丞相安童增其從人,其為帝所倚眷如此。 第38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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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3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