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謙,字景讓,其家世見祖祐傳中。 思謙少孤,警敏好學,凡名物度數、綱紀本末,考訂詳究,尤深于邵子《皇極經世書》。 文宗天歷初政,收攬賢能,丞相高昌王亦都護舉思謙,時年四十矣。 召見興聖宮。 明年二月,授典寶監經歷。 十一月,改禮部主事,首言:「教坊、儀鳳二司,請併入宣徽,以清禮部之選。 其官屬不當與文武臣並列朝會,宜置百官之後、大樂之前。 」詔從之。 而二司隷禮部如故。 至順元年,拜西行台監察御史,建明八事:一曰正君道,二曰結人心,三曰崇禮讓,四曰正綱紀,五曰審銓衡,六曰勵孝行,七曰紓民力,八曰修軍政。 先是,關陝大饑,民多鬻產流徙,及來歸,皆無地可耕,思謙言:「聽民倍直贖之,使富者收兼入之利,貧者獲已棄之業。 」從之。 監察御史李擴行部甘肅,金州民劉海延都,其男元元,自稱流民王延祿,非海延都之子,告海延都掠其財。 擴聽之,以酷法抑其父。 思謙劾擴逆父子之天,壞朝廷之法,遂抵擴罪。 明年二月,遷太禧宗禋院都事。 九月,拜監察御史,首陳四事,言:「上有宗廟社稷之重,下有四海烝民之生,前有祖宗垂創之艱,後有子孫長久之計。 中論秦、漢以來,上下三千餘年,天直一統者,六百餘年而已。 我朝開國,百有餘年,混一六十餘年,土宇人民,三代、漢、唐所未有也。 民有千金之產,猶謹守之,以為先人所營,況君臨天下,承祖宗艱難之業,而傳祚萬世者乎!臣愚以興亡懇懇言者,誠以皇上有元之聖主,今日乃皇上盛時圖治之機,茲不可失也。 」又言:「戶部賜田,諸怯薛支請,海青獅豹肉食,及局院工糧,好事佈施,一切泛支,以至元三十年以前較之,動增數十倍。 至順經費,缺二百三十九萬餘錠。 宜節無益不急之費,以備軍國之用,苟能三分損一以惠民,夫豈小哉!」又言:「軍站消乏,簽補則無殷實之戶,接濟則無羨餘之財,倘有征行,必括民間之馬,苟能修馬政,亦其一助也。 方今西越流沙,北際沙漠,東及遼海,地氣高寒,水甘草美,無非牧養之地,宜設置群牧使司,統領十監,專治馬政,並畜牛羊,數年之後,馬實蕃盛,或給軍以收兵威,或給站以優民力,牛羊之富,又足以給國用,非小補也。 」又言:「銓衡之弊,入仕之門太多,黜陟之法太簡,州郡之任太淹,朝省之除太速,欲設三策,以救四弊。 一曰,至元三十年以後增設衙門,冗濫不急者,從實減並,其外有選法者,併入中書。 二曰,宜參酌古制,設闢舉之科,令三品以下,各舉所知,得才則受賞,失實則受罰。 三曰,古者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蓋使外職識朝廷治體,內官知民間利病。 今後歷縣尹有能聲善政者受郎官御史,歷郡守有奇才異績者任憲使尚書,其餘各驗資品通遷,在內者不得三考連任京官,在外者須歷兩任,乃遷內職。 績非出類、守不敗官者,則循以年勞,處以常調。 凡朝缺官員,須二十月之上,方許遷除。 」帝可其奏,命中書議行之。 時有官居喪者,往往奪情起複,思謙言:「三年之喪,謂之達禮,自非金革,不可從權。 」遂著于令。 有詔起報嚴寺。 思謙曰:「兵荒之餘,當罷土木,以紓民力。 」帝嘉之曰:「此正得祖宗立台憲之意。 繼此事有當言者,無隱。 」賜縑綺旌之。 未幾,遷右司都事。 元統二年五月,轉兵部郎中。 十一月,改御史台都事。 重紀至元元年五月,出為淮西道廉訪副使,至淮未期月,引疾歸。 六月,召為中書省員外郎,上言:「強盜但傷事主者,皆得死罪,而故殺從而加功之人,與鬥而殺人者,例杖一百七下,得不死,與私宰牛馬之罪無異,是視人與牛馬等也,法應加重。 因姦殺夫,所奸妻妾同罪,律有明文,今止坐所犯,似失推明。 」遂令法曹議,著為定製。 至正元年,轉兵部侍郎。 俄丁內艱,服除,召為右司郎中。 歲凶,盜賊蜂起,剽掠州邑,思謙力言于執政,當竭府庫以賑貧民,分兵鎮撫中夏,以防後患。 五年,參議中書省事。 轉刑部尚書,改湖南廉訪使。 八年,遷淮東宣慰司都元帥。 九年,遷浙西廉訪使、湖廣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辭。 十一年,改淮西廉訪使。 廬州盜起,思謙亟命廬州路總管杭州不花領弓兵捕之,而賊已不可撲滅矣。 言于宣讓王帖木兒不花曰:「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王以帝室之冑,鎮撫淮甸,豈得坐視!思謙願與王戮力殄滅。 且王府屬怯薛人等,數亦不少,必有能摧鋒陷陣者,惟王圖之。 」王曰:「此吾責也,但鞍馬器械未備,何能禦敵?」思謙括官民馬,置兵甲,不日而集,分道併進,遂禽渠賊,廬州平。 既而潁寇將渡淮,又言于王曰:「潁寇東侵,亟調芍陂屯卒用之。 」王曰:「非奉詔,不敢調。 」思謙言:「非常之變,理宜從權,擅發之罪,思謙坐之。 」王感其言,從之。 其侄立本為屯田萬戶,召語曰:「吾祖宗以忠義傳家,汝之職,乃我先人力戰所致,今國家有難,汝當身先士卒,以圖報效,庶無負朝廷也。 」 尋召入,為集賢侍講學士,修定國律。 十二年,拜治書侍御史。 明年,升中丞,年近七十,上章乞老,不允,特旨進一品,授榮祿大夫,仍御史中丞。 入謝,感疾,及命下,強拜受命,明日卒。 贈宣猷秉憲佐治功臣、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柱國,追封魯國公,謚通敏。 ○韓元善 韓元善,字大雅,汴梁之太康人。 唐檢校司空贈司徒充,以宣武軍節度使兼統義成軍,留鎮汴,子孫遂為太康韓氏。 父克昌,至大間仕為監察御史,以論事有名聲。 元善由國子監生積分中程,釋褐,除新州判官,累擢江南行台監察御史,歷中書左司郎中、吏部侍郎、吏部尚書、僉樞密院事。 至正三年,拜中書參知政事。 五年,遷大司農卿,尋出為江南行御史台中丞、燕南肅政廉訪使。 九年,召拜中書左丞、同知經筵事。 十一年,丞相脫脫奏事內廷,以事關兵機,而元善及參知政事韓鏞皆漢人,使退避,勿與俱,由是遂與右丞玉樞虎兒吐華同分省彰德以給饋餉。 十二年,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總兵討汝寧,元善至衛輝,以病卒。 元善性純正,明達政體,揚歷台閣三十餘年,遂躋丞轄,以文學治才,羽翼廟謨,論議之際,秉義陳法,不偭鄉上官,國是所在,倚之以為重。 嘗以謁告侍親居家,效範文正公遺規,置田百畝為義莊,以周貧族。 至正交鈔初行,賜近臣各三百錠,元善復以買田六百畝,為義塾,延名士,以教族人子弟雲。 ○崔敬 第3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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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3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