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戊辰朔,有事于太廟。 己巳,敕繪武宗禦容,奉安大崇恩福元寺,月四上祭。 辛未,賜大普慶寺金千兩,銀五千兩,鈔萬錠,西錦、彩段、紗、羅、布帛萬端,田八萬畝,邸舍四百間。 丁丑,禁諸僧寺毋得冒侵民田。 辛巳,罷宣政院理問僧人詞訟。 以蘄縣萬戶府鎮慶元,紹興沿海萬戶府鎮處州,宿州萬戶府兼鎮台州。 戊子,省海道運糧萬戶為六員,千戶為七所。 特授故太師月兒魯子木剌忽榮祿大夫、知樞密院事。 辛卯,罷諸王斷事官,其蒙古人犯盜詐者,命所隷千戶鞫問。 壬辰,詔收至大銀鈔。 敕諸衛漢軍練習武事。 置群牧監,秩正三品,掌興聖宮位下畜牧。 癸巳,詔置汴梁、平江等處田賦提舉司,掌大承華普慶寺貲產。 給雲南增戍軍鈔二萬五千錠。 丙申,太白犯壘壁陣。 十一月戊戌,封司徒買僧為趙國公。 辛丑,命延安、鳳翔、安西軍屯田紅城者,還陝西屯田。 敕:「商稅官盜稅課者,同職官臓罪。 」立乖西府,以土官阿馬知府事,佩金符。 李孟奏:「錢糧為國之本,世祖朝量入為出,恆務撙節,故倉庫充牣。 今每歲支鈔六百餘萬錠,又土木營繕百餘處,計用數百萬錠,內降旨賞賜覆用三百餘萬錠,北邊軍需又六七百萬錠;今帑藏見貯止十一萬餘錠,若此安能周給。 自今不急浮費,宜悉停罷。 」帝納其言,凡營繕悉罷之。 辛亥,諸王不裡牙屯等誣八不沙以不法,詔竄不裡牙屯、禿干于河南,因忽乃于楊州,納裡于湖廣,太那于江西,班出兀那于雲南。 壬子,賑欽察衛糧五千七百五十三石。 甲寅,太陰犯輿鬼。 戊午,禁漢人、回回術者出入諸王、駙馬及大臣家。 己未,以遼陽省平章政事合撒為中書平章政事。 甲子,敕增置京城米肆十所,日平糶八百石以賑貧民。 丙寅,加徽政使羅源為大司徒,賑諸軍糧七千六十石。 十二月辛未,增置經正監官為八員。 置尚牧所,秩五品,掌太官羊。 癸酉,封宣政、會福院使暗普為秦國公。 增置兵部侍郎、郎中各一員。 庚辰,太白經天。 復以陝西屯田軍三千隷紅城萬戶府。 壬午,詔曰:「今歲不登,民何以堪?春蒐其勿令供億。 」癸未,太白經天。 甲申,太陰犯太微西垣上將。 浙西水災,免漕江浙糧四分之一,存留賑濟;命江西、湖廣補運,輸京師。 占城遣使奉表貢方物。 庚寅,申禁漢人持弓矢兵器田獵。 曲赦大都大闢囚一人,併流以下罪。 辛卯,裁宗正府官為二十八員,遣官監視焚至大鈔。 壬辰,太白經天。 敕:「創設邊遠官員,俟到任方降敕牒。 」乙未,命李孟整飭國子監學。 中書省臣言:「世祖定立選法升降,以示激勸。 今官未及考,或無故更代,或躐等進階,僭受國公、丞相等職,諸司已裁而復置者有之。 今春以內降旨除官千餘人,其中欺偽,豈能悉知?壞亂選法,莫此為甚。 」帝曰:「凡內降旨,一切勿行。 」賜濟王朵列納印,以和林稅課建延慶寺。 詔諭安南國世子陳日泬曰:「惟我祖宗,受天明命,撫有萬方,威德所加,柔遠能邇。 乃者先皇帝龍馭上賓,朕以王侯臣民不釋之故,于至大四年三月十八日即皇帝位,遵踰年改元之制,以至大五年為皇慶元年。 今遣禮部尚書乃馬台等賫詔往諭,仍頒皇慶元年曆日一本。 卿其敬授人時,益修臣職,毋替爾祖事大之誠,以副朕不忘柔遠之意。 」 皇慶元年春正月庚子,帝諭御史大夫塔思不花曰:「凡大臣不法,卿等劾奏毋避,朕自裁之。 」癸卯,敕諸僧犯姦盜、詐偽、鬥訟,仍令有司專治之。 甲辰,授太師、錄軍國重事、知樞密院事脫兒赤顏開府儀同三司,嗣淇陽王。 戊申,改隆鎮萬戶府為隆鎮衛。 庚戌,封知樞密院事醜漢為安遠王,出總北軍。 壬子,敕軍不滿五千者,勿置萬戶。 癸丑,太陰犯太微東垣上將。 旌表廣州路番禺縣孝子陳韶孫。 戊午,制諸王設王傅六員,銀印,其次設官四員。 改封濟王朵列納為吳王,賜衛王阿木哥慶元路定海縣六萬五千戶,加崇福使也裡牙秦國公。 己未,升崇祥監為崇祥院,秩正二品。 壬戌,升翰林國史院秩從一品。 帝諭省臣曰:「翰林、集賢儒臣,朕自選用,汝等毋輒擬進。 人言御史台任重,朕謂國史院尤重;御史台是一時公論,國史院實萬世公論。 」 二月丁卯朔,徙大都路學所置周宣王石鼓于國子監。 敕稱海屯內漢軍存恤二年。 庚午,西北諸王也先不花遣使貢珠寶、皮幣、馬駝,賜鈔一萬三千六百錠。 辛未,改安西路為奉元路,吉州路為吉安路。 壬申,以霸州文安縣屯田水患,遣官疏決之。 遣使賜西僧金五千兩、銀二萬五千兩、幣帛三萬九千九百匹。 甲戌,制定封贈名爵等級,著為令。 改和林省為嶺北省。 丙子,給稱海屯田牛二千。 賜晉王也孫鐵木兒南康路戶六萬五千,世祖諸皇子也先鐵木兒福州路福安縣、脫歡之子不答失裡福州路寧德縣、忽都魯鐵木兒之子泉州路南安縣、愛牙赤之子邵武路光澤縣,戶並一萬三千六百有四,食其歲賦。 己卯,置衛龍都元帥府,秩正二品,以古阿速衛隷之。 八百媳婦來獻馴象二。 壬午,太陰犯亢。 封孛羅為永豐郡王。 置德安府行用鈔庫,罷莊浪州唐兀千戶所。 丙戌,省樞密斷事官為八員。 庚寅,敕嶺北省賑給闕食流民。 敕兩淮民種荒田者,如例輸稅。 遣官同江西、江浙省整治茶、鹽法。 賜韓國公主普達實憐鈔萬錠。 詔勉勵學校,賑山東流民至河南境者。 通、漷州饑,賑糧兩月。 三月丁酉朔,熒惑犯東井。 升給事中秩正三品,罷諸王、大臣私第營繕。 戊戌,右丞相鐵木迭兒言:「自今左右司、六部官,有不盡心,初則論決,不悛,則黜而不敘。 」制曰:「可。 」省女直水達達萬戶府冗員。 敕:「諸王脫脫所招戶,其未籍者,俾隷有司。 」己亥,以生日為天壽節。 庚子,加御史大夫火尼赤開府儀同三司。 罷衛龍都元帥府。 壬寅,太陰犯東井。 敕歸德亳州,以憲宗所賜不憐吉帶地一千七十三頃還其子孫。 丙子,敕:「北邊使者,非軍機毋給驛。 」丁未,置內正司,秩正三品,卿、少卿、丞各一員。 戊申,升典內院秩正二品。 以前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塔失海牙為御史大夫。 改翰林國史院司直司為經歷司,置經歷、都事各一員。 置五台寺濟民局,秩從五品。 賜安王完澤及其子金三百兩、銀一千二百五十兩、鈔三千五百錠,賜汴梁路上方寺地百頃。 遼陽省增置灤陽、寬河驛。 甲寅,西北諸王也先不花等遣使以橐駝、方物入貢。 丙辰,封同知徽政院事不闌奚為趙國公。 庚申,敕簡汰大明宮、興聖宮宿衛。 甲子,給北軍幣帛二十萬匹,遣戶部尚書馬兒經理河南屯田。 乙丑,命河南省建故丞相阿術祠堂,封諸王塔思不花為恩平王。 第1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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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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