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甲午,中書省臣言:「內降旨與官者八百八十餘人,已除三百,未議者猶五百餘。 請自今越奏者勿與。 」帝曰:「卿等言是。 自今不由中書奏者,勿與官。 」又言:「外任官帶相銜非制也,請勿與。 」制可。 又言:「以朝會應賜者,為鈔總三百五十萬錠,已給者百七十萬,未給猶百八十萬,兩都所儲已虛。 自今特奏乞賞者,宜暫停。 」有旨:「自今凡以賞為請者,勿奏。 」御史台臣言:「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宣政院得自選官,具有成憲。 今監察御史、廉訪司官非本台公選,而從諸臣所請,自內降旨,非祖宗成法。 」帝曰:「凡若此者,卿等其勿行。 」浙東、浙西、湖北、江東郡縣饑,遣官賑之。 賜山後驛戶鈔,每驛五百錠。 置掌儀署,秩五品,設令、丞各一員。 乙未,賜諸王按灰、阿魯灰、北寧王迭裡哥兒不花金三百五十兩、銀三千七百兩。 以治書侍御史烏伯都剌為中書參知政事。 戊戌,御史大夫脫脫封秦國公。 辛丑,迤北之民新附者,置傳輸粟以賑之。 癸卯,改也裡合牙營田司為屯田運糧萬戶府。 甲辰,以納蘭不剌所儲糧萬石,賑其旁近饑民。 丙午,建佛閣于五台寺。 江南饑,以十道廉訪司所儲臓罰鈔賑之。 己酉,從皇太子請,升詹事院從一品,置參議斷事官如樞密院。 辛亥,中書右丞孛羅鐵木兒以國字譯《孝經》進,詔曰:「此乃孔子之微言,自王公達于庶民,皆當由是而行。 其命中書省刻版模印,諸王而下皆賜之。 」癸丑,唐兀禿魯花軍乏食,發粟賑之。 丙辰,升闌遺監秩三品。 丁巳,以中書左丞王壽為御史中丞。 戊午,中書平章政事乞台普濟、床兀兒、別不花並加太尉,中書右丞塔海加太尉、平章政事,以中書左丞孛羅鐵木兒為中書右丞。 東昌、汴梁、唐州、延安、潭、沅、歸、澧、興國諸郡饑,發粟賑之。 冀寧路地震,河間、真定等郡蝗,隆平、文水、平遙、祁、霍邑、靖海、容城、束鹿等縣水。 九月甲子,車駕至自上都。 乙丑,請謚皇考皇帝、大行皇帝于南郊,命中書右丞相塔剌海攝太尉行事。 庚午,升御史台從一品。 辛未,加塔剌海、塔思不花並太尉。 壬申,命塔剌海奉玉冊、玉寶,上皇考及大行皇帝尊謚、廟號,又上先元妃弘吉烈氏尊謚,祔于成宗廟室。 升尚舍監秩正三品。 癸酉,太白犯右執法。 甲戌,改太常寺為太常禮儀院,秩正二品。 升侍儀司秩正三品。 丙子,置皇太子位典牧監,秩正三品。 中書省臣言:「內外選法,向者有旨一遵世祖成制。 兩宮近侍遷敘,為上所命。 比有應入常調者,夤緣驟遷;其已仕廢黜及未嘗入仕者,亦復請自內降旨。 臣等奏請禁止,蒙賜允從。 是後所降內旨復有百餘,臣等已嘗銓擇奉行。 第中書政務,他人又得輒請,責以整飭,其效實難。 自今銓選、錢谷,請如前制,非由中書議者,毋得越奏。 」制從之。 又言:「比怯來木丁獻寶貨,敕以鹽萬引與之,仍許市引九萬。 臣等竊謂,所市寶貨,既估其直,止宜給鈔,若以引給之,徒壞鹽法。 」帝曰:「此朕自言,非臣下所請,其給之,余勿視為例。 」江浙饑,中書省臣言:「請令本省官租,于九月先輸三分之一,以備賑給。 又兩淮漕河淤澀,官議疏濬,鹽一引帶收鈔二貫為傭費,計鈔二萬八千錠,今河流已通,宜移以賑饑民。 杭州一郡,歲以酒糜米麥二十八萬石,禁之便。 河南、益都諸郡,亦宜禁之。 」制可。 塔剌海言:「比蒙聖恩,賜臣江南田百頃。 今諸王、公主、駙馬賜田還官,臣等請還所賜。 」從之。 仍諭諸人賜田,悉令還官。 命張留孫知集賢院事,領諸路道教事。 丁丑,中書省臣言:「比議省臣員數,奉旨依舊制定為十二員,右丞相塔剌海,左丞相塔思不花,平章床兀兒、乞台普濟如故,余令臣等議。 臣等請以阿沙不花、塔失海牙為平章政事,孛羅答失、劉正為右丞,郝天挺、也先鐵木兒為左丞,于璋、兀伯都剌為參知政事。 其班朝諸司冗員,並宜揀汰。 」從之。 己卯,太白犯左執法。 壬午,改尚乘寺為衛尉院,秩從二品。 甲申,詔立尚書省,分理財用。 命塔剌海、塔思不花仍領中書。 以脫虎脫、教化、法忽魯丁任尚書省,仍俾其自舉官屬,命鑄尚書省印。 敕弛江浙諸郡山澤之禁。 丙戌,升掌謁司秩三品。 皇太子建佛寺,請買民地益之,給鈔萬七百錠有奇。 戊子,升延慶司秩從二品。 己丑,遣使錄囚。 晉王也孫鐵木兒以詔賜鈔萬錠、止給八千為言,中書省臣言:「帑藏空竭,常賦歲鈔四百萬錠,各省備用之外,入京師者二百八十萬錠,常年所支止二百七十餘萬錠。 自陛下即位以來,已支四百二十萬錠,又應求而未支者一百萬錠。 臣等慮財用不給,敢以上聞。 」帝曰:「卿之言然。 自今賜予宜暫停,諸人毋得奏請。 可給晉王鈔千錠,余移陝西省給之。 」以中書平章政事別不花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辛卯,御史台臣言:「至元中阿合馬綜理財用,立尚書省,三載併入中書。 其後桑哥用事,復立尚書省,事敗又併入中書。 粵自大德五年以來,四方地震水災,歲仍不登,百姓重困,便民之政,正在今日。 頃又聞為總理財用立尚書省,如是則必增置所司,濫設官吏,殆非益民之事也。 且綜理財用,在人為之,若止命中書整飭,未見不可。 臣等隱而不言,懼將獲罪。 」帝曰:「卿言良是。 此三臣願任其事,姑聽其行焉。 」是月,襄陽霖雨,民饑,敕河南省發粟賑之。 十月乙未,升典寶署為典寶監,秩正三品。 庚子,中書省奏:「初置中書省時,太保劉秉忠度其地宜,裕宗為中書令,嘗至省署敕。 其後桑哥遷立尚書省,不四載而罷。 今復遷中書於舊省,乞涓吉徙中書令位,仍請皇太子一至中書。 」制可。 壬寅,升典瑞監為典瑞院,秩從二品。 封知樞密院事床兀兒為容國公。 癸卯,以舊制諸王、駙馬事務皆內侍宰臣所領,命中書右丞孛羅鐵木兒領之。 乙巳,太白犯亢。 敕方士、日者毋游諸王、駙馬之門。 丙午,詔整飭台綱,佈告中外。 封御史大夫鐵古迭兒為鄆國公,以中衛親軍都指揮使買奴知樞密院事。 壬子,從中書省臣言,凡事不由中書,輒遣使並移文者,禁止之。 甲寅,太陰犯明堂。 升集賢院秩從一品,將作院秩從二品。 丙辰,以行省平章總督軍馬,得佩虎符,其左丞等所佩悉追納。 中書省奏:「常歲海漕糧百四十五萬石,今江浙歲儉,不能如數,請仍舊例,湖廣、江西各輸五十萬石,並由海道達京師。 」從之。 己未,塔思不花上疏言政事,且辭太尉職,還所降制書及印。 是月,杭州、平江水,民饑,發粟賑之。 第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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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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