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戊午朔,詔樞密院合併貧難軍戶。 辛酉,歲星、熒惑、太白聚危,熒惑犯歲星。 壬戌,徙重慶宣慰司都元帥府于成都,立軍民宣慰司都元帥府于福建。 乙丑,立浙西都水庸田司,專主水利。 以中書右丞、徽政院副使張九思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 丁卯,改泉州為泉寧府。 己巳,畋于漷州。 辛未,太陰犯左執法。 並江西省元分置軍為六十四所。 丙子,太陰犯心。 帝諭中書省臣曰:「每歲天下金銀鈔幣所入幾何,諸王、駙馬賜與及一切營建所出幾何,其會計以聞。 」右丞相完澤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不足於用,又于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自今敢以節用為請。 」帝嘉納焉。 罷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詔諸王、駙馬毋擅祀岳鎮海瀆;申禁諸路軍及豪右人等,毋縱畜牧損農。 乙酉,車駕幸上都。 罷建康金銀銅冶轉運司,還淘金戶于元籍,歲辦金悉責有司。 詔廉訪司作成人材,以備選舉。 禁諸王從者假控鶴佩帶擾民。 詔諸郡凡民播種怠惰及有司勸課不至者,命各道廉訪司治之。 減行省平章為二員。 丙子,以梁德珪為中書平章政事,楊炎龍為中書右丞。 賜瓜忽而所部鈔三十萬錠,近侍伯顏鐵木而等三萬錠,也先鐵木而等市馬價三萬四千四百餘錠,鎮南王脫歡六萬錠。 浙西嘉興、江陰,江東建康溧陽、池州水、旱,並賑恤之。 湖廣省漢陽、漢川水,免其田租。 甘肅省沙州鼠傷禾稼,大都檀州雨雹,歸德等處蝗。 三月丁亥朔,罷大名路故河堤堰歲入隆福宮租鈔七百五十錠。 申禁官吏受賂詣諸司首者,不得輒受。 戊子,詔僧人犯姦盜詐偽,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萬戶出征者,其印令副貳掌之,不得付其子弟,違法行事。 以兩淮閒田給蒙古軍。 壬子,御史台臣言:「道州路達魯花赤阿林不花、總管周克敬虛申麥熟,不賑饑民,雖經赦宥,宜降職一等。 」從之。 壬子,詔加封東鎮沂山為元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西鎮吳山為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閭山為貞德廣寧王,歲時與岳瀆同祀,著為令式。 夏四月戊午,遣征不剌壇軍還本部。 庚申,以也速帶而擅調甘州戍軍,遣伯顏等笞之。 賜大都守門合赤剌等鈔九萬錠,織工四萬四千錠。 發慶元糧五萬石,減其直以賑饑民。 江南、山東、江浙、兩淮、燕南屬縣百五十處蝗。 五月辛卯,罷海南黎兵萬戶府及黎蠻屯田萬戶府,以其事入瓊州路軍民安撫司。 罷蕁麻林酒稅羨餘。 壬辰,以中書右丞何榮祖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湖廣左丞八都馬辛為中書右丞。 淮西諸郡饑,漕江西米二十萬石以備賑貸。 命中書省遣使監雲南、四川、海北海南、廣西兩江、廣東、福建等處六品以下選。 戊戌,太陰犯心。 壬寅,平灤路旱,發米五百石,減其直賑之。 己酉,諸王念不列妃扎忽真詐增所部貧戶,冒支鈔一萬六百餘錠,遣扎魯忽赤同王府官追之。 衛輝、順德旱,大風損麥,免其田租一年。 詔總帥汪惟正所轄二十四城,有安西王、諸王等並朵思麻來寓者,與編戶均當賦役。 耽羅國以方物來貢。 撫州之崇仁星隕為石。 復致用院。 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以忽剌出、耶律希周、納鄰合剌併為宣慰使都元帥,佩虎符。 給兩都八剌合赤鈔各三萬錠。 六月庚申,御史台臣言:「江南宋時行兩稅法,自阿里海牙改為門攤,增課錢至五萬錠。 今宣慰張國紀請復科夏稅,與門攤並征,以圖升進,湖、湘重罹其害。 」帝命中書趣罷之。 禁權豪、斡脫括大都漕河舟楫。 西台侍御史脫歡以受賂不法罷。 禁諸王擅行令旨,其越例開讀者,並所遣使拘執以聞。 壬戌,太陰犯角。 詔陝西諸色戶與民均當徭役,申嚴陝西運司私鹽之禁。 置奉宸庫。 賜諸王岳木忽而金一千二百五十兩,兀魯思不花並其母一千兩,銀、鈔有差。 山東、河南、燕南、山北五十處蝗,山北遼東道大寧路金源縣蝗。 秋七月癸巳,太陰犯心。 汴梁等處大雨,河決壞堤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其田租一年。 遣尚書那懷、御史劉賡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築九十六所。 壬寅,詔諸王、駙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輒傳旨付外者,罪之。 高麗王王謜擅命妄殺,詔遣中書右丞楊炎龍、僉樞密院事洪君祥召其入侍,以其父昛仍統國政。 賜諸王亦憐真等金、銀、鈔有差。 江西、江浙水,賑饑民二萬四千九百有奇。 八月壬戌,太陰犯箕。 癸未,給四川出征蒙古軍馬萬匹。 九月己丑,聖誕節,駐蹕阻媯之地,受諸王百官賀。 交趾、瓜哇、金齒國各貢方物。 給和林更戍軍牛、車。 丙申,車駕還大都。 辛丑,太陰犯五車南星。 命廣海、左右江戍軍依舊制以二年或三年更代。 癸卯,太陰犯五諸侯。 樞密副使塔剌忽帶犯臓罪,命御史台鞫之。 己酉,太陰犯左執法。 庚戌,吉、贛立屯田;減中外冗員。 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為七十萬石。 壬戌,太白犯牽牛。 置蒙古都萬戶府于鳳翔,立平珠、六洞蠻夷長官司二,設土官四十四員。 戊寅,太陰犯角距星。 令御史台檢劾樞密院案牘。 賜諸王岳木忽而、兀魯忽不花所部糧五萬石;控鶴七百人,賜鈔五百錠。 十一月庚寅,安南貢方物。 丙申,知樞密院那懷言:「常例文移,乞令副樞以下署行。 」從之。 罷雲南行御史台,置肅政廉訪司。 己亥,太陰犯輿鬼。 辛丑,辰星犯牽牛。 罷徐、邳爐冶所進息錢。 壬寅,太陰犯右執法。 以中書右丞王慶端為平章政事。 賜和林軍校幣六千匹,衣帽等物有差。 十二月戊午,太白經天。 己未,填星犯輿鬼。 乙丑,太白犯歲星,太陰犯熒惑。 括諸路馬,除牝孕攜駒者,齒三歲以上並拘之。 賜朵而朵海所部鈔八十五萬錠。 庚午,鎮星入輿鬼,太陰犯上將。 辛未,增置各路推官,專掌刑獄,上路二員,下路一員。 詔諸逃軍復業者免役三年。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答剌罕升左丞相。 甲戌,彗出子孫星下。 己卯,太陰犯南鬥。 辛巳,命廉訪司歲舉所部廉干者各二人。 詔和市價直隨給其主,違者罪之。 定諸稅錢三十取一,歲額之上勿增。 揚州、淮安兩路旱、蝗,以糧十萬石賑之。 給陣亡軍妻子衣糧。 免內郡賦稅。 諸王小薛所部三百餘戶散處鳳翔,以潞州田二千八百頃賜之。 釋在京囚二百一十九人。 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 本紀第二十 成宗三 第7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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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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